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5章布鲁斯的第一血
“布鲁斯对为红魔出战这个事情充满了急迫心情,他热血沸腾,浑身都是干劲,早就想着为红魔登场。但他天生带着魔咒,代表球队的第一场总是会出状况,不弄个鲜血淋漓不能收场。”
——题记
布鲁斯加盟红魔后立即成为了焦点人物,媒体挖掘他的成名之路,媒体关注他的创纪录转会费,还有媒体爆料说弗格森早早关注的消息,这一切都让球迷好奇。
史蒂夫-布鲁斯长得很有特点,当年是个典型英格兰北部人的模样:短卷发,眼睛不大,国字脸,脸上带着斑点,鼻子很大。他高高瘦瘦,骨架挺大,但没有挂什么肉上去,还有点驼背,喜欢躬身走路,一点霸气没有,甚至缺乏自信。
布鲁斯当时缺乏吨位,高瘦身材看上去有点瘦弱斯文。
尽管来自纽卡斯尔,布鲁斯却一点不像高地人。纽卡斯尔地区的人总是有那种桀骜不驯的气质,那是写在脸上的凶狠;这些高地人总是看上去彪悍勇武,总是想要挑事打架,而且纽卡斯尔人天生骄傲,自以为是,但布鲁斯看上去却完全没有。
纽卡斯尔地区的家伙很多都是咄咄逼人,脸上都写着“不服气,来抽我啊”,总是让人感觉在挑衅在作死态度,但布鲁斯看上去忠厚憨实,一副人畜无害的表情,一点不嚣张,甚至会给人感觉有点不想惹事。
布鲁斯的憨厚样子骗了很多人。只有在球场上,布鲁斯才会变得勇武彪悍。他是场上真正的猛张飞,有着一副大心脏和混不吝的表现。尽管一开始看上去不太强壮,但布鲁斯是真正的不要命。
布鲁斯不是不狠,相反他一旦豁出去就会不顾一切。他为了得到机会对自己都分外狠心,自然更别说对付敌人了。他尽管不太熟悉红魔这样的豪门环境,但深得弗格森器重,这让他变得非常自信。
英格兰媒体弄了一个话题,“作为球迷你觉得布鲁斯厉害还是麦克格拉斯厉害?”
这个投票中红魔球迷一面倒地支持了麦克格拉斯,布鲁斯几乎完全不被看好。
在红魔更衣室内部,有些球员的想法和大众不一样。罗布森、帕克、安德森都是英格兰国家队的球员,他们很早就与布鲁斯熟悉。
罗布森说:“当弗格森告诉我说要引进布鲁斯,我非常高兴,这是一个非常正确的决定。我认识布鲁斯,非常清楚他的实力,也知道他有着很大的潜力。当我们在更衣室第一次见面时布鲁斯没有说什么话,显得非常谦虚低调。到了训练场上,布鲁斯就完全不一样了。他非常积极主动,对抗时更是勇猛,总是最认真地去对待每一项训练。”
边后卫安德森和帕克印象深刻,这个高个子制空能力超强无比,远不是麦克格拉斯能够欺负的。安德森说:“我们在训练中经常看到前锋们抢点头球射门,但他们和布鲁斯相比那就是渣渣。布鲁斯实在是太强了,高空球几乎没有他抢不到的。即使是落点离他还有几码远,即使他不在最好的时机起跳,但他总是能够顶到球。”
即使是竞争对手,后防核心麦克格拉斯也对布鲁斯表示欢迎。老麦说,“我关注过布鲁斯的比赛,他是个好球员。”
在1987年年底的时候,身为红魔核心中坚的麦克格拉斯自然不会想到以后的命运,他不知道布鲁斯最终要替代的人是他自己。黑大哥以为来了个敢拼敢冲的小老弟,自己自然会轻松很多。
布鲁斯来到红魔之后,第一件事就是了解球队打法,融入球队体系。他除了刻苦训练,也在业余时间按照弗格森要求迅速增重,加强力量。
布鲁斯很快就在红魔的防守体系中如鱼得水,他发现在如此一支强队里,安心做好防守工作其实并不比在诺维奇难。布鲁斯说:“我在诺维奇队的时候责任太大,职责太重要。我需要看住整条防线,而不仅仅是我自己的防区。我需要关注到所有后卫的表现,时刻要准备给他们补防,给他们擦屁股,是整个防守体系中唯一兜底的角色。但来到红魔我不需要这样,我是体系中的一个节点,任务简单清晰,做好自己的工作就可以了。”
布鲁斯会用身体,也有一定的速度,不需要长途回追的话他没有什么缺陷。这个家伙天生硬气。有足够的胆量和力量去化解威胁。他的防守站位和跑动线路非常聪明,意识也很敏锐,即使是很多球迷担心的速度和转身,布鲁斯也不会露怯,无非就是稍稍拖后一点而已。
布鲁斯一点不怵凶悍的前锋,他从来不受挑衅。无论是在诺维奇还是在红魔,他都是主动挑衅别人的家伙,也是在防线一对一时主动发起攻击的一方。
故意激怒别人?
这也是有效防守的策略。
布鲁斯不怕高中锋,只会头疼那些小快灵的前锋。那些脚下技术特别好,非常擅长假动作的灵巧型前锋,布鲁斯就实在无能为力,必须依靠体系帮助。而这也在弗格森的考虑之中。
侯门嫡秀+番外 大魏女史 农门悍妻:黑心莲夫君求抱抱+番外 天剑神帝 渣攻拒绝火葬场 暗恋+番外 穿剧成炮灰A的躺平之路 重生70年代,从北大荒知青开始 高门嫡女之再嫁 穿越修仙之七妹有点猛+番外 重生90:我把姐妹卷成学霸+番外 奥特:我哥斯拉,做奥特导师? 肥妻逃亲,疯批相公不撒手 [重生]冒牌专家+番外 穿成豪门假少爷后,恶毒炮灰崩人设了+番外 (综漫同人)新晋狱卒哒宰君+番外 穿越之高门庶女+番外 人在迪迦,开局签到银河之力 人在八零吃瓜,被糙汉掐腰疯宠! 绝美万人迷深陷修罗场[穿书]+番外
关于超级零食系统大家都吃过零食,这些最普通的东西能有什么神奇之处?可是当零食遇到异能,每一种零食都有其专属的能力,而每一种零食又有其‘美妙’的味道。当张琼吃过第一种超级零食之后他就知道,他这辈子注定会被这些倒了霉的零食坑了!!!...
穿越了,方莫一觉醒来回到三国,变成了一条狗,然后发现自己有一个金手指,开辟领土,就能获得各种恐怖的兵种。这下,方莫可就站起来了。虎豹骑?不好意思,我真的能驱虎逐豹!白马义从?不好意思,我有白蛇阵。西凉铁骑?能打的过一群拿着狼牙棒的金刚?吕布?别闹了,你连一个金刚都打不过!至于智谋?我的天,你不会以为一群猴子能为了几根破香蕉就背叛我吧?ps前面由于主角没有领地,所以这是一本慢热的书。ps2由于词汇原因,这注定不可能是史实正剧,很多好词都是三国之后,没办法,只能用了。你们要跟我计较,我也没法。如果您喜欢三国之神兽奇兵,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偏执墨少的掌中娇高冷老公不听话怎么办?当然是一哄二扑三亲亲!前世,她被渣男贱女蛊惑,死的凄惨。重活一世,她不光要报仇雪恨,更要抱紧老公的大粗腿,在他的怀里撒娇,在他的心上撒野!世人皆知他俊美矜贵,杀伐果断,无情狠戾。却只有她知他的腹黑妖孽,偏执也温柔。宝贝,只要你笑,我这颗心都可以给你,但你要是对他们笑我就亲手把他们的心都挖给你。...
成亲之后,紫阡陌的生活变得特别简单,双修双修双修无止境的双修!夫君,我感觉你越来越不要脸了。脸是什么?能吃么。能!来,让为夫尝尝你的脸。她,面上是丞相府的七小姐,实则体内是万妖之王白泽穿来的魂魄他,面上是高冷禁欲的侍卫,实则是腹黑闷骚的帝国皇子。白泽出,帝王至。得白泽者司掌天地。他是她选中的人。...
T病毒黑光病毒虫族基因异形基因我是个商人,所以我热爱和平。如果不能和平,那就核平!当我的暴君虫族异形乃至魔龙出现的时候,你们只需要投降就好了。我只做我想做的,只保护我想保护的。如果这都不算好人。那,我就要做这天底下最恶的恶人!如果您喜欢漫威世界里的生化狂人,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她本是一名中学语文老师,过劳死穿越到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朝代,她家穷,兄弟姐妹多,而且个个懒散不想干活,全部事情都落在她一个人身上,不仅如此,还有员外老爷想要娶她去做妾,条件是一百块大洋。为了不被卖掉,她只能想办法养活自己,养活这个家。如果您喜欢我在古代做家教,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