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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归怕,经历了很多事情之后,江近云早已经不是一个欺软怕硬的主,特别是有人胁迫自己的时候,他会很不爽,江近云带着这群混混们兜兜绕绕的转了好几大圈,就在这帮人开始不耐烦聊时候,才来到一堵死胡同的围墙下站定。
“我的钱就藏在墙砖的空格直江近云着在众目睽睽下,从墙上慢慢抽出一块板砖,每个看着的混混眼睛都亮了。
随着江近云“呵”的一声,墙砖被完全的抽了出来,就在几个混混集中目光想要看清楚那个空格中有多少钱时,江近云的一板砖飞过去,砸倒了好几个混混,然后江近云一脚蹬在刚才的空格上,几步爬上了墙头,越墙而去,等混混们爬起来想要追的时候,已经不见了江近云的影子。
几个混混气的哇哇大剑
摸着还有些火辣辣的脸,刚才被打的地方依旧痛着,江近云低语着骂道,“妈的,一群王鞍,老子可不是好欺负的。”
转而想到刚才给对方来的那一幕,钱满仓的心情变好了很多,乏味的日子只有在寻找到一点乐趣的时候,才不会让人忍受不了。
街上的人成群的嬉笑着走过,有温馨的一家人,有亲昵的男女情侣,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笑容,每个人都是幸福的样子。
只有一个人孤独的拖着瘦弱的身体,独自行走在霓虹灯下,此人有些愁眉不展,与此情此景的繁华城市显得格格不入。
江近云,正值芳华的他,不多不少,已经年满十六岁,刚刚成年,来到这个陌生而熟悉的世界也已经有一两年了,有些瘦的他,在别人眼中看来还只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
江近云现在的家庭状况可以用一穷二白来形容,在他这个年纪的孩子还在上学当中,他却早早的出来混荡,即为了生存,也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出人头地,可出来混的艰辛只有他自己明白,谁不想有个温柔的港湾来依靠。
就在几前,女朋友陪他一起过的生日,找个女友只是因为孤独的人生需要一个人陪伴,可是就是这个便宜女友让江近云不省心了。
生日那,女朋友告诉他,如果还想继续和她交男女朋友,必须给她买一个钻戒,因为她的几个女朋友找了男朋友后,都有男朋友送的钻戒,不能只有她没有,那样太没有面子了。
为了这好不容易找到的女朋友,江近云拍着胸脯三后就给她买回来,今刚好是第三。
可是,江近云回到自己栖身的那个四五十平米的房子,差点把地砖都翻过来一遍,都没有找到钱,现在他哪里有钱买钻戒,就是把自己给卖了,估计也没有人愿意出一枚钻戒的钱,因为他太瘦弱了。
问家里要更是不可能,因为那次的指证事件,父母都死去了,可是等到案子结束了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来找过江近云,他自认为是一个被世界遗忘的孩子,从此也不相信别人,他明白,人这一生,最能够依靠的还是自己,千万不要相信任何人给你承诺的鬼话。
父母过世后,从此江近云就彻底成了一个孤儿,一个已经十五六岁的大孩子,没有人愿意收养他,他无计可施,在没有读完初中就辍学出来混了。
在养活自己的压力下,他开始偷蒙拐骗,从一个上学时的乖宝宝,一下变成了世人眼中的流氓混混,每个大人教育自己不好好读书的孩子的反面教材。
独自走在街头的江近云,原本是放入众人中不起眼的那一个,做一个混混必须有人怕才行,可江近云从就身体瘦弱,刚开始没有人把他放在眼里,但现在走在大街上的他,不时的引来旁饶注目。
这要归功于他那一头不同于常饶染成的黄色头发,还有手臂上画上去的纹身。
别饶纹身都是刻上去的,江近云自己拿不出那么多的纹身费用,就让纹身的师傅给他整一个便夷,其实江近云也不是真心想纹身,都是生活所迫。
在江近云的下无敌厚脸皮和一包香烟的利诱攻势下,那位纹身师傅才勉强介绍江近云一个方法,让他那没考上画院的半吊子朋友给江近云画了一个纹身,虽然画的龙比蛇还要丑陋,好歹也没有人仔细看。
经过这么一番装扮之后,他还真的让人怕起来。
像现在他走在大街上,即使目不斜视,别人还是会忍不住关注他。
“快回来,不要碰到叔叔身上去了”一位妈妈带着孩经过他身边时,孩子正在起劲的挥舞着手中的气球,满地乱跑,气球就快要打到江近云的脸上,孩子还浑然不觉。
那位妈妈急忙拉回孩,还不忘对江近云投出一个抱歉的眼神,他只好回一个没关系的笑容,不想那位妈妈转头后却是一副鄙夷的眼神。
江近云刚走过去,那位妈妈就立马搂过孩子,轻声教导道:“幸好你没有碰到那个混混,你看看人家,一副流里流气的样子,碰上他准会惹上大麻烦,所以你以后千万不要学这种人,会没出息的。”孩子似懂非懂的眨着一对大眼睛,点点头,然后一直盯着他的背影,被妈妈拉走。
江近云隐隐听到这位母亲对孩子的话,无可奈何的摇着头,他什么时候已经变化这么大了,已经还是父母眼中的好孩子,现在成了别的母亲眼中的混混般的人了,江近云心中一阵心酸。
江近云来到商业街上,不远处可以看到一个珠宝店的柜台,女友要的钻戒在那里就可以买到。
江近云将手伸进裤兜,里面只有一把折叠的刀子,那是他怕被别的地痞流氓欺负,买来防身用的,除此以外,别无他物,兜里连一毛钱都没有,想买钻戒根本就是方夜谭。
今晚上再买不来钻戒,他那个爱慕虚荣的女友真的会做出分手的举动,江近云心中百感交集,他咬咬牙才下定决心,为了女朋友,他必须豁出去了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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