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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第1页)

「姐姐,我知道你喜欢这些黑蔷薇。这些蔷薇是妈妈留给你的礼物,你不该任由阳光摧毁它们。如果阳光会让你喜欢的东西消失,那我以后再也不要晒太阳了。」

小兔子说的十分认真。

后来,小兔子将所有的黑蔷薇都移栽到了室内。看着自己光可鉴人的地板全是泥巴,夜绯烟无奈地笑了。

艾丽莎管家缓缓走来,正要吩咐血仆将地板收拾干净,却被夜绯烟阻止了。

「艾丽莎管家,你有没有觉得,我的古堡自从有了小兔子,就多了一丝生机。」

黑蔷薇被种在古堡内,外头的花园则开满了鲜花。

艾丽莎管家微微蹙眉,她知道夜绯烟最讨厌古堡被弄脏。她心里虽然对主人的转变感到疑惑,言语却十分恭敬:「主人喜欢的自然是好的。」

夜绯烟并没有对艾丽莎的态度感到不满,她眼看着小兔子将黑蔷薇种好,于是拿了一块白色丝绒的帕子,把小兔子的手擦干净。

「主人,这些事情应该血仆来做,主人怎么能亲自动手?」

守护黑蔷薇古堡上百年的艾丽莎管家似乎并不能接受眼前所见,高贵的血族怎么能为了一只小兔子做这些。

听艾丽莎这么说,小兔子忍不住往夜绯烟身后藏了藏,似乎是害怕艾丽莎管家会吃了自己。

夜绯烟并没有不高兴,而是笑着解释,「艾丽莎管家,谢谢你这些年替我母亲守护黑蔷薇古堡。可是现在,长老院已经不在了,所谓的等级也不该存在。」

「主人?」听到夜绯烟的声音,所有血仆都感觉不解。「可是不做主人的血仆,我们能去哪儿呢?」

「是啊,我们能去哪儿呢?」

她们好像生下来就认定了自己要做血仆,突然听到夜绯烟这么说,她们一时间难以理解。

俞弯弯竖起耳朵,眨巴着眼睛,笑着说:「你们的魔法都比我厉害,你们可以自己去种胡萝卜。胡萝卜又好吃,又有营养,最重要的是,你们不需要再被别人吃了!」

……

小兔子已经在黑蔷薇古堡住了一百年,这一百年来,夜绯烟遣散了古堡的血仆,只是每日让人送来血袋。

古堡里没有了血仆,俞弯弯的胆子渐渐大了起来,她将从前不敢涉足的角落都走了个遍。

俞弯弯惊奇地发现,在古堡的一个房间里,存放着许多毛茸茸的东西。有用兔毛做成的小兔子,有用兔毛做成的绒球,还有一件雪白的毛茸茸的睡衣。

「你你你……你收藏这么多兔毛做什么……」

夜绯烟轻轻抱住了俞弯弯,她低下头,轻轻蹭了蹭小兔子的脑袋。「小兔子,我真的不是有意要吓你。可是,我只是喜欢毛茸茸的东西。就像表姐喜欢养花,我喜欢你一样。」

俞弯弯忽然记起,她最开始来到黑蔷薇古堡的时候,古堡里所有的血仆都被打扮成兔女郎的模样。

俞弯弯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她依稀记得两人唇齿交缠时,夜绯烟每每动情,都会情不自禁地俯下身,想要轻轻咬住自己的脖子。

虽然夜绯烟会克制住,可天知道小兔子有多诱人。

想到这,俞弯弯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夜绯烟的牙齿十分尖利,划过小兔子的脖子甚至感觉不到疼痛。可一看到小兔子被吓出眼泪,俞弯弯就心疼地收起獠牙。

夜绯烟捧着小兔子的脸,「小兔子,都在一起一百年了,你怎么对我这点信任都没有?」

「姐姐。你有没有觉得,你的毛绒兔子太逼真了,就像是兔子的尸体……」

夜绯烟有些心虚地别过头,以前小兔子就因为这个有些害怕。可是,她实在没办法眼睁睁地看着那些柔软的兔毛被当成垃圾丢掉。

「谁让你总是掉毛,你的毛又白又软,我实在舍不得丢掉……」

俞弯弯垂着耳朵,她隐约记得,每当自己变成兔子,夜绯烟都会殷勤地给自己梳毛。她甚至有些怀疑,这个漂亮的吸血鬼喜欢的其实是毛茸茸的东西。

「如果你先遇到的是别的毛茸茸的动物,你也会那么喜欢吗?」

别的毛茸茸的动物?

夜绯烟仔细想了想,以前确实有过别的毛茸茸的小东西误闯,可她好嫌弃那些小家伙遗落的毛发。

只有这只小兔子,一下子闯进了她的心里。

夜绯烟看着小兔子的耳朵动来动去,她忍不住低下头,轻轻咬住。

见小兔子脸红,她才笑着放开。

「小兔子,没有如果,来到黑蔷薇古堡的是你。只能是你。」

明末振兴方略  曲水流殇  假夫妻今日和离了吗  你说谁是金丝雀[穿书]  我不是戏疯子,我是真能穿剧本  万人嫌雄虫靠摆烂变团宠  漂亮美人,掰弯直男  任职锦衣卫,从掠夺刀法天赋开始  和长兄穿到了三年后  重回高中,我拒绝摆烂  精灵:你怎么在精灵世界修仙啊?  鸵鸟日记  假千金与穷书生  千帆过尽  她似晚风入梦  华娱2007,养成系巨星  七零年代的冤种小叔  凤落篱  室友总在觊觎我尾巴  群青迷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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