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因为阴年阴时出生的童男子对他修炼的这种邪功增益更胜,所以近些年敖天开始逐渐改用纯阴童男子。”
幻泠挑眉:“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十四神色莫辩,把剑插进剑鞘:“这些事情只要稍微一打听就知道了。”
幻泠对敖天的事一点儿也不感兴趣,可她却发现谢十四很关注敖天,对他似乎也十分了解。
“哎!”幻泠坏笑着用胳膊碰了碰他,“那你还是不是童男子啊?”
谢十四身体一顿,清喉咳了两声,起身离开。
幻泠在他身后大笑:“看来咱们小十四还是一个童子鸡咯!”
这不害臊的女人!谢十四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大步离开了这间令人燥热的居所。
等他走远后,幻泠敛起笑意。
谢十四对敖天有敌意,不,应该说是很强的杀意。
这是方才幻泠在他的眼底窥探出来的,虽然他掩饰得极好,但仍旧被幻泠察觉出蛛丝马迹。
他每次碰到地宫宫主敖天时都会变得异常阴沉。
那么问题来了,谢十四是为什么想杀敖天而又自愿进入地宫当杀手呢?
或许……他就是因为想杀敖天而以训练杀手的身份潜入的地宫,再伺机寻找动手的机会?
如果是这样,那么她大可以助他一臂之力。
……
如果不是幻泠的性格太桀骜不驯,她做的事情都十分出格打眼,实则论武功修为进步,谢十四才是更胜一筹的。
就连风楼都忍不住的感赞,江湖代有强人出,一代更比一代强。
他每日花在练功修习上的时辰超过八个时辰,只休息两三个时辰。
但他还是觉得不够,武功不够,实力不够,时机不够,一切都不够,这让他心慌,急躁,无处发泄的仇恨用一次又一次接下的杀人任务发泄,可当他杀完那些名单上的人时,又感到无比的心烦,那些人,是无辜的,他们只是被仇家用金钱买了杀手取走性命,或为名利金钱,或为权势女人。
他想杀的是敖天,却因为自己的实力不够,忍辱负重龟缩在地宫成为他的走狗,替他杀着人!
这个认知和事实让谢十四陷入自我折磨的痛苦中,他疯狂的练功,只求强大到能够手刃仇人的那一天!
所以他让自己变得麻木,无心无情,才不会被良心所吞噬,每次就在他无法平衡自己的内心时,总有那么一个人出现捣乱他的心。
那个人就是幻泠。
她就像一只莽撞的山精,不管不顾的闯进他的世界里到处撒野,让他无法平静。
直到又一次出宫执行任务时,谢十四在江湖上听闻一见奇怪的事。
——有一个叫做‘谢无名’的少年剑客突然名声大噪。
丧家犬 唾手可得+番外 重生再为毒妇 房车环游记 女儿求救,他一声令下,踏平神都 去大明扶贫 招摇 手握拼夕夕,我在长征有超市! 守寡后,死男人回来了[六零]+番外 臣妾失礼 重生再为君妇 相敬如冰 重生之嫡女庶嫁+番外 与穿来的将军丈夫在边疆养娃[七零]+番外 是他偏宠 有朝一日 年年岁岁 不朽浮屠塔 重生再为家姬+番外 重生之吃货人生+番外
一个原著中并不存在,拥有着不死能力的变种人会给漫威带来哪些变化?比如,死侍并没有毁容。比如,钢铁侠开起了火锅店。比如没有金手指。时间线剧情以本文为主。如果您喜欢漫威之不死者之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司凌,刻板严格霸道。宋意,小医生一枚,养母不疼,姐妹不爱。初见时,他抓着她的手腕,他为了他的兵,威吓她,目光凌厉救他的命,你输不起。再见时,因为算命先生的鬼扯,司家千万聘礼,家人逼她嫁给司凌,他看着她哭,声音柔了很多给你一个礼拜的时间,做好准备,嫁进司家。...
饭了五年的爱豆竟在初识时她表白了!幸福来得太忽然,本以为捡了个高冷男神,接触下来,帅气男神忽然变成了粘人小奶狗还不停的给她买买买,这这这萌反差,让她一个小粉丝有些招架不住。(超级甜的文甜过初恋哈哈)如果您喜欢我竟然和爱豆恋爱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别!别扶我起来!真的,我真的要躺着才学习效率高!这叫学习习惯!我没有睡觉!懒乃是人类之天性,但如果人人都能化懒为宝,便可佑我人族,万世奋进。(原书名躺着就变强了)如果您喜欢明日之劫,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重生BOSS宠妻无上限重生前我被人凌虐成狗,重生后我要杀尽负我狗。豪门阔少天天宠,你烦不烦?...
重生回去的第一天,叶卿就把十里八村长得最好看的那个汉子给扑倒了。两人来了个嘴对嘴的亲密接触,叶卿好方。她才是那个身娇体软易推倒的,好不好!那个最好看的汉子卿卿,我不是个随便的人,村夫也是有贞洁的,你要负责!叶卿看着汉子那完美的身材,好看的脸蛋,豁出去了本姑娘也不是个随便的人,但随便起来不是人,给我熄灯ps推荐作者名下另外两本种田文农家悍女抢个将军来种田空间悍女种田吧,王爷!如果您喜欢田园娇医山里汉子,不经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