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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开了,心里就释然了,我朝他感激地一笑说:“谢谢你,我知道你是一番好意。我也知道你这样说的确是出自真诚,是真的想帮我,而且你也的确有这个能力。我不是不知感恩,只是我没法过那样的日子。我情愿辛苦一点,自己打工养活自己,这样我才活得坦然,活得自由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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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大的鸿沟,太远的距离,不过,也是一种过法。
有时候,放过自己,才能天宽地阔。
而那等在岁月深处的缘,那条隐约的红丝线,又将怎样地缠绕,怎样地千回百转?
请静静伫立,看霞飞云卷。再回首时,那人正斜倚窗前,笑语嫣然。
卷三碧云深(73)优势劣势论
更新时间:2008-5-1011:52:15本章字数:3818
着走着,王献之突然拐向一条小路。我不解地问:i这里走呢?”
放着好好的大路不走,非要走小路,是不是怕别人看见我们俩在一起了,又拿去当话柄?
可是我和王家的七少爷在一起,应该早就不是什么新闻了吧。而且,只要不涉及到什么不堪之举,我和他交往,甚至是可以给我加分的。
一个平民出生的女孩,能得到尊贵如七公子的赏识,这会在无形中提高这个女孩的身价,打响她的知名度。
我能在才女榜上高居不下,除了幕后推手的功劳外,我和王献之的关系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平民女子结交豪门公子,这本身就带有传奇色彩,会引起人们对这个女孩的极大兴趣。男人们会因此给我投票,因为他们会在想象中把我当成大美女;女人们会给我投票,因为我达成了她们心中的隐秘愿望。
所以,如果从有利于大赛的角度讲,我还应该和他一起走大路——虽然这样的招摇并非我所愿,但既然选择了参赛,就要本着游戏精神,努力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好。
既然不可能是这个原因,那又是为什么呢?
他一开始只是看着我笑而不答,问多了,才咕哝了一句:“你今天很美。”
我今天很美?好吧。但这是我们大路不走走小路地理由吗?
不过被人称美对女孩子来说永远都是最动听的。看来,我今天早上出门前的精心打扮还是奏效的。
我决定向大少爷学习,有杆子就赶紧顺着爬:“我天天都很美好不好?岂止今天。”说到这里,还得意地向他眨了眨眼。
跟他在一起的最大的好处,就是脸皮会越练越厚。
他笑得扭过头去:“女孩子,还是谦虚一点比较好。别人说你美,是夸奖你,你应该说。哪里哪里,我不美,你才美。”
“哦,我明白了,你夸别人美,其实是希望别人夸你美。亏你刚刚还教我谦虚呢。你这样又算什么?分明就是变相的自夸。”
“我还需要自夸吗?”他不服气地一瞪眼:“我本来就是著名的美男子了。你看看我,是不是玉树临风,风度翩翩?”
万里长城不会永不倒,孟姜女哭地时候会倒,王献之晒羽毛的时候也会倒。
“嗯嗯嗯”,我还是拼命点着头说:“果然颠倒众生!人见人爱,鸟见鸟摔。幸亏你是个男的,不然你也来参加才女大赛的话,我们这些人还有戏唱吗?”
两人戏谑一番后,他很认真地看了我一眼说:“我说真的。你今天真的很美。”
多谢了。
能得到他地肯定,是最快乐的事。我一向就认为。“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不正确,应该是“女为己悦者容”才对。所以诗经中的女子。才会在丈夫远去后,懒于梳洗,弄得“首如飞蓬”。不是世间再也没有能欣赏她的美的男子,而是她爱的人已不在身边。
想到这里,我抬头看着他,由衷地说:“谢谢你的夸奖。”
得到千万人瞩目的才女大赛的名次不算什么,那些人对我美丑的评价对我并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得到他地称赞,才是我平凡人生中最大的亮点。最大地喜悦。
不过呢,他的理由也委实站不住脚。我好笑地说:“你地理由很奇怪呢。既然美。那不是正应该走大路给人观赏吗?难道打扮得丑丑的才要走大路啊。”
他蛮横地说了一句:“就是不给他们观赏,你是我的!”
好吧,不给就不给,他的就他的。不跟大少爷争执是我身为丫环的本分。
可是这还没完,他又变本加厉地提出:“还是不要去那个文具店打工了,天天站在那里给别人看,我亏都亏死了。”
见我只是笑着不肯松口,他眉头一皱,似乎计上心来,语重心长地说:“你现在既然参选才女,那才女榜上可都是有家世有来头的小姐。你的先天条件本来就处于劣势了。现在你在书塾打杂还只是在室内,可你在文具店打工就是完全是抛头露面了。我怕这会成为那些一心想把你拉下榜地人的一个借口。”
这倒也还是个理。
我点头道:“这点我也考虑过地。但参加这个选拔赛,本来就不是我自己的意思,我没报名,后来也没为之付出过任何努力。包括那些得票,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来的。所以,一开始我完全是无所谓的,上榜也好,下榜也好,我好像在看别人演戏,只不过那个人顶着我的名头而已。”那时候在我眼里,榜上的我,和现实的我,是完全不相干的两个人
听到这里他惊讶地问:“你刚刚说什么?这个比赛你不是自己报的名?”
“是啊,我事先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这码事,是上榜之后别人告诉我,我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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