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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时间过后,酒吧入口来人少了,许久才会进来几个新客人,李莎莎有点失望。乐队换了一首慢歌,旋律优美浪漫,歌者的嗓音低沉迷人,米若听得入神,李莎莎也终于安静下来。
忽然有人碰了碰李莎莎的胳膊,是明悦。明悦的脸有些涨红,情绪明显激动,说话的声音都有点抖,她告诉李莎莎渣男前任来了。
“就是穿白衬衫的那个。”明悦小声说。
“哎吆,人模狗样的,可惜是个渣男。”李莎莎眼神像雷达似的做出评价。
米若顺着她们的视线望过去,那边几个刚进来的青年人正在找座位。米若是近视眼,近视眼镜放在包里没拿出来戴,所以现在只能看见一个穿白衣服的一个穿黑衣服的和一个穿蓝衣服的,至于他们长什么样就看不清了。
“没有女的,他现女友没来?”李莎莎问。
“好像是没来。”明悦往下缩了缩,对李莎莎说,“你别老往那边看,被他们发现了。”
“怕什么,看你这点出息。”李莎莎坐得笔直,脖子也直直的像只仙鹤。
那三个青年像是听见她们说话似的,齐刷刷的朝这边看过来,明悦立刻低下脑袋。米若知道那几个人其实是听不到她们说话的,酒吧音响这么大声,环境又吵,邻座说话都听不见更不要说他们这个距离。但人的直觉很是玄奥,往往会没来由的就把视线转向那些个正在议论自己的人身上。
米若很担心李莎莎的惹事能力,悄悄拉了她一下说:“别乱来。”
李莎莎朝米若魅惑一笑,“放宽心,我已经是成年人了。”
米若更不安了。
李莎莎凑到明悦耳边问她渣男叫什么名字,然后抬手叫来服务生,说自己要点歌,问点首歌要多少钱,然后她在便签纸上写字。米若凑过去看,看完抬眼看李莎莎,李莎莎朝她嫣然一笑说:“听你的话,绝对不是乱来。大家都是文明人。”
然后她潇洒的把便签纸甩给服务生,扬着下巴笑。
台上,乐队唱完歌后停下来,主唱下去喝水,再上去后脸色就有些古怪,对着麦克风说:“有客人为十二号桌的贺子勋先生点歌一首,请问哪位是贺子勋先生?”
米若看着那个穿白衬衫的青年在掌声中站了起来,他站起来后就可以让人全观他颀长完美的身材。青年戴着一副银丝边眼镜,虽然五官长相米若还是看不清,但整体形象却是看得清楚的,平心而论这人气质不错,很干净。米若心里感叹,怪不得李莎莎说他人模狗样,这是斯文败类的长相啊。
12号桌的斯文败类拱手做感谢状,又是一阵掌声和叫好声,主唱脸上有些尴尬,但还是挤出一个笑说:“六号桌的客人为贺子勋贺先生点歌一首,歌名是……”他顿了顿才说,“《算什么男人》。”
乐队主唱看到歌名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了,在这种情况下有请那位被送了歌的先生站起来给大家认识,这么尴尬的事可不是主唱的意思,而是这位出了三倍价钱点歌的客人要求的,所以主唱也只能这么做。
刚开始听说有人给这位先生点歌,其他客人都在羡慕,等主唱报出歌名后就是一片哗然了,客人们发出哄笑声,接着是喝倒彩的掌声、起哄声,看热闹不嫌事大。不过那位中彩的贺先生只是刚开始的时候尴尬了一下,之后也没有愠怒,依旧温文尔雅很有礼貌地点头答谢,然后坦然地坐下听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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