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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后的第二个礼拜,晚上八点,我跟胡子越精心乔装打扮一番,偷偷摸摸地混入了古董街里。
许久没来古董街了,我嗅着空气里特有的腐朽气息,竟觉得很怀念,另一方面又害怕被察觉异样,各种矛盾的心情交杂,我整个手心都是汗。
我会来到这里,得追朔到三天前。
黑白无常平时不回别墅,大多时间都只有我们两个在,地基主彩霞也只是偶尔浮上来嘮叨几句,生活过得还算愜意。
比较大的问题是伙食,别墅的位置隐密,周围没有别的房子,更不用说是店家。解决的办法是我们轮流去山下的大卖场採购,回来自己煮。我对自己的手艺是很有信心的,这点班上同学都亲自认证过,高中时每年校庆,负责烹飪的都是我,其口味得到了眾人的一致好评。
可是每天做菜毕竟有些厌烦,我甚至產生了自己是老妈子的错觉,为了不变成真的老妈子,我要求胡子越也得下厨。
说老实话,我不太相信胡子越的厨艺,以往也从没听他提过相关话题,我对他的印象停留在每天吃泡麵跟速食度日的宅男。所以在看见胡子越穿着围裙、熟练地打蛋、用平底锅煎鱼,我受到的衝击堪比陨石撞地球。
救命哪,天要下红雨啦!胡子越竟然在做菜!
可光有架子还不够,我抱着怀疑的态度凑过去,顺手捏起一块肉送到嘴里。
喔喔喔喔神哪!胡子越竟然会做菜!
看了我的反应,胡子越只漫不经心地笑了笑,说这也是他爷爷教的,我去,这什么爷爷啊,不只会道术,连菜都煮得比我妈好吃!这不公平啊!
不知道是不是胡子越的厨艺太惊人,连彩霞都冒出来闻香,她一脸兴奋地说自己也好久没下厨了,机会难得也想弄点东西给我们吃。
吃房东太太的料理不算啥,吃地基主做的菜才够炫,我美滋滋地想着老天爷也对我太好了,自己究竟是何德何能有机会让地基主做饭给我吃,谁知道饭煮好端上桌,我刚吃一口就立刻全吐了出来。
然后暴怒的彩霞拿着平底锅跟菜刀开始追杀我们,情急之下我躲进了黑白无常的房间避难,结果就是房门被踹出个大洞、床也硬生生被斩成两截。这都不算要紧,重点是黑白无常摆在床头柜上的琉璃关公像在混乱中碎了,还顺带弄凹了一面青铜镜。
经过一番激烈的争辩,我们胜利了,彩霞愿意负担赔偿,但是货得由我们去买。
这事看似轻松,其实还挺有挑战性的,因为这回没有人陪,所以我们必须自己保护自己。我们穿着上回跟黑白无常借的唐装,胡子越又戴上了一个宽帽沿的绅士帽,只差一条长辫子就是清朝书生了。
有趣的是这种打扮在古董街里完全不显得突兀,因为每个人都这么穿,好像误闯了一部古装剧的片场。
我们在古董街里慢慢走着,寻找卖琉璃的摊主,这时迎面走来两个年轻人,我闪避不及,但就在我以为要撞上去的瞬间,他们像没事人一样从我身上穿了过去。
我回头,看见那两个人走到一摊位前面停下,跟老闆窃窃私语。
「胡子越,怎么鬼也可以来古董街买东西啊?」我小声地问,胡子越说这古董街白天是阳市,到了夜晚就是阴市,不过现在太阳还没有完全下山,刚好是阴阳交会之际,人与鬼能够同时摆摊做生意,算是个难得的时机。
阴市,也就是鬼市,我以前听家里的长辈说过,日出人开市,日落鬼赶集。鬼跟人一样,都会到集市里採购用品,鬼赶集的时候千万不能出门,就算出去了,也不能往人少的地方走,如果不懂行的人不小心误闯了鬼市,十之八九回不来了。
据说,我爷爷的舅舅就是半夜上山时遇到鬼赶集,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绷紧神经,连气都不敢喘。
这时我瞄到了市集的角落,有一个佝僂的身影蹲在那,再仔细一看,那是个老人,穿着破烂的衣裤,双手抱膝,他跟前铺着一张塑胶布,上头摆了寥寥几件物品,跟其他摊位比起来,实在太寒酸了。
「别乱看。」胡子越拽了拽我的手,他的视线从刚才到现在都直视着前方。
我们经过老人的摊位时,他开口说话了:「两位先生──请留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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