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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个月前,我住在华尔街,与一位国内来的刘女士同住。
刘女士的公寓对面就是华尔街证券交易所。楼下大堂像六星级酒店,有一个巨大的水晶吊灯。门房有一个星期都记不住我的名字和脸,每次我回家都要被盘问一番。我没有自己的房间,暂时的栖身之处是刘女士客厅的折叠沙发。白天起床后,我把沙发折起,晚上再放下。
刚到纽约时,victor来机场接我,他看到我的旅行箱上贴着中国国旗的贴纸,理解地笑了一下。像他这样的第二代移民,虽然不会说中文,内心其实充满着对祖国的热爱。这些都是事后我才发现的。
在坐了一路我根本记不清楚的地铁后,我们终于来到刘女士的家。放下行李,洗了个澡,我感到又饿又疲惫,很想喝点粥。victor带我步行去了唐人街的一家港式餐馆。他一路告诉我这里是哪,那里是哪,我眼花缭乱,所有的一切都是新鲜的,根本没法记住。在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后,我处于恍惚状态,只觉得很困很累。
刚到纽约的第二天,我就飞往加洲去看望一个朋友,在那里度过了愉快的几天。随后,我正式开始了纽约的生活。又是victor来机场接我。空气很凉,飘着小雨,冷空气不断从手指蔓延至全身。幸好我穿上了加洲根本不需要的厚厚的大衣。
当我们从地铁出来时,纽约正在飘雨。victor告诉我,今晚张莹的俱乐部有演出。我抬起胳膊看了一下手表,已经快十一点了,没有时间回家放行李了。我们拖着行李,直接来到她工作的俱乐部。
到达摇滚俱乐部时已经是夜里十二点半了。黑人保安告诉我们,演出已经结束。而门口还有很多人排队要求进场。
张莹很快出来了。我们打量着对方,彼此都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拥抱后,她请我喝了杯“自由古巴”。我们挤到楼上找了个座,乐队正在演奏民谣。victor不喝酒,他点了一瓶健康饮料。我和张莹边喝边聊,都很兴奋。我告诉她书不在我的行李箱,下次见面再给她。她惊喜极了:“你还真的给我带了?”
我们聊天的声音很大,隔壁桌的几个男人的脸色开始不悦起来。张莹毫不在乎,大声说道:“别理他们!我就说,反正他们听不懂!气死他们!”一杯酒喝尽,张莹下楼又给我们分别点了一杯。
“抽烟去吗?”她问我。
“这儿不能抽吗?”
“纽约几乎所有的酒吧都不能抽烟。我也特别怀念在国内的时候,什么地方都能抽。”
我们一起走下楼,我递给她一支“中南海”,她递给我一支“骆驼”。
“这儿每天都有演出,我可以带你进来。你有空就过来吧!”她热情地跟我说。
“那我就每天都来看。”我笑起来,“起码每个周末,我想把所有我喜欢的乐队都看一遍。”
直到凌晨两点半,我们才醉意蒙胧地离开酒吧,一路走到chinatown吃夜宵。
“真高兴你们能见面。”victor的眼神里流露出抑制不住的欣喜,“我跟张莹已经三年没见过了。自从她来到这里工作,就变得特别忙。”
当我回到公寓,对面的楼上依然灯火通明。我泡了杯板蓝根,怕在这里感冒了麻烦。纽约的晚上比北京的夜里冷,主要这里还刮风。
刘女士把枕头被子抱给我:“你就叫我mary吧。”我很快就睡着了。
一夜过后,我在清晨就醒了,mary不在家,她已经去工作了。我走到窗口拉开窗帘。阳光立刻穿过对面的高楼照进房间,华尔街上到处都是穿着套装匆匆忙忙去上班的男女,他们的身影看上去只是一个个小黑点。我煮了杯咖啡,打量着她的家。这是典型的高档公寓,客厅雪白的墙壁上挂着她在画廊工作时代理过的几幅巨大的现代派作品,洗碗机和洗衣烘干机一应俱全。
mary的房间没有门,两侧分别用屏风隔开。她屋里的梳妆台上放着几张照片,有一张是她上大学时的照片。她穿着连衣裙坐在大树旁,露出无忧无虑的笑容。她年轻的时候比现在还要美,就像……
天之骄子。我甚至能闻到那照片里传出的阳光味道。她一定从小就是个好学生,一路按部就班顺利地长大,来到美国留学。另一张是她和她女儿的合影,她依然很美,是有些保留的成熟美。我拿起这两张照片,上面已经沾满了淡淡的灰尘。
整座楼都无法吸烟,包括楼道。我只好穿戴整齐,下楼抽烟。一出楼门便看到橙色的爱马仕大广告迎风飘扬。我扭过脸去,正好看到对面纽约证券交易所上挂着的大幅美国国旗。
周六下午,很清静。mary仍然不在家,她告诉我她刚交往了一个新男朋友,两个人出去度周末了。我起床后,听了会儿音乐,把洗碗机里的碗拿出来放好,把浴室里的脏衣服放进洗衣机,又把客厅里的几本杂志分别放整齐。我们分别分担家务,mary很爱整洁,她不喜欢看到脏碗堆在厨房里。刚住进来时,她就手把手地教过我如何使用这些现代化的机器。这些高科技机器的确很方便,只要把碗或衣服放进机器,再放上洗涤灵或洗衣粉,再按“开始”,到点机器自动会停下来,一点都不用操心。
做完家务,我打算下楼走走。门房,那个年轻的矮个儿用蔑视的眼光看了一眼我的黑色马丁靴。迎面走来穿着高跟鞋和长大衣的女士和牵着狗的男人。我毫不在乎地穿过大厅,“goodafternoon!”高个子的门卫微笑着向我打招呼,殷勤地为我推开门。
华尔街上永远都有来自世界各地的旅客,他们带着相机拍证券交易所和旁边的剧场。杂七杂八的口音从四面八方涌来。我戴上耳机,把手插进衣服兜里,穿过周围的银行及书店,穿过高耸的教堂,向海边走去。
走了几条街口,到了海边,远远地望到自由女神像。天空中盘旋着一架直升机,响声很大,海水泛着银蓝色的波涛,阳光刺眼。有几个戴着耳机慢跑的人。我眯着眼,心想下回出来应该戴上墨镜。顺着海岸向东走,走到一座街心花园。这个城市的春天还没到,但是草地上有一只小松鼠在玩耍。
我所在的学校位于曼哈顿下城,学校里的学生来自世界各地,唯独大陆学生很少。我每天八点钟起床,吃过简单的早饭后去坐二十分钟的地铁,再走过几条街口去上课。著名的梅西百货
就在我上学的途中。这里的地铁线庞大,复杂,周末还经常没车。我常常迷路。
我很快就感到了孤独。
我给张莹发短信说下课后去找她送书。晚上七点钟,我和victor到她俱乐部时,她还没有来。门口的黑人保安告诉我,她有时候来得会比较晚。至于几点,他也不清楚。我给她打了几个电话,都没有人接。只有冗长的语音留言,在留言里,她的声音略显疲惫。那天天色阴沉,头顶上都是黑沉沉的乌云。寒风大作,好像即将下雪。天太冷了,我们在门口裹紧衣服等了半个小时,决定先回家,改天再来。
victor送我回家,我们刚坐了两站地,张莹的短信就到了,她说她到俱乐部了。我们犹豫了一下,决定折回去找她。把书给了她,我已经快冻晕了。看了几眼演出,发现今晚的乐队不行,果断地决定回家。
第二天,纽约就下了一场大雪。上课的时候,我不断地往窗外看去,雪花漫天飞舞,就像在下冰雹。
几天后一个宁静的下午,我与班上的日本同学一起去了中央公园
。这是所有刚来纽约的人们必去的景点。聊天的过程中,我发现我们都喜欢摇滚乐,甚至还有一个都熟识的朋友。
他首先带我参观列侬和大野洋子曾住过的达克塔大厦。他是他们的粉丝。漫步在“草莓园”
时,他迫不及待地告诉我地上那深色石块拼成的“imagine”是“披头士”的一首歌名。
公园里已经开始出现了慢跑的人,如果是春天或秋天,这里一定是个跑步的好地方。上一次下的大雪还没完全融化,有些地方已经结了冰。阳光很好,照在雪上反射出极刺目的光。
我们溜溜达达地走,反正也没什么事儿。日本同学的英语讲得还没有我好,带着浓重的日本口音。但是他很自信,如果对方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他也不急不恼。这是种良好的心理素质。他说有一次他跟美国人说英语,对方听不懂他的话,便问:“您还会说什么语言?”他说:“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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