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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十二章 遁狗与新的魔法(第1页)

鹿宗平继续前进,前方是一个三岔路口,路旁种着密密的赤松和冷杉,还有一些杂乱的常绿针叶植物,骷髅兄弟往东面去了,鹿宗平在路口发现一个箱子,箱子旁还有标牌注释,“这是一个箱子,你可以把物品放进去或拿出来,同样的箱子之后还会出现,不必担心要返回来取东西,谨上,一个箱子爱好者。”

鹿宗平穷得叮当响,哪有用到箱子的必要,他撇撇嘴,继续往前,前面的雪地里冒出来一条“雪铁龙”,一个年轻的怪物,他是一个努力而得不到认可的喜剧演员。

他来势汹汹,鹿宗平进入了战斗状态!

雪铁龙喷吐出一连串的魔法飞弹,鹿宗平的心魂岿然不动,任凭飞弹击打,就是一点血皮都不会掉的。

雪铁龙气喘吁吁,然后讲了一个很烂的冷笑话,鹿宗平完全没听懂,他跑上去一个背摔把雪铁龙放倒在地。

雪铁龙昏了过去,鹿宗平获得胜利!他得到了0exp,32金币!

男孩把昏迷的怪物放到路边,免得被人冒冒失失地撞到。随后继续启程向东,他已经做好准备破解酷酷的帕派瑞斯的谜题陷阱了!

继续往前,他看到一个前哨站,这是他见到的第二个前哨战了,第一个是彡斯看管的,但这个懒骨头总是摸鱼,前哨站里见不到他的骨影子。而眼前这个哨站同样是鬼影子都没一个,倒是哨站柜台上的纸板箱上写着:你发现一个精心制作的前哨站,是谁建的呢?你琢磨着,我打赌是那个著名的皇家护卫-ps:暂时还不是很著名的皇家护卫。

鹿宗平眼前一亮,这是帕派瑞斯的前哨站,他站开点仔细打量——然后意识到这前哨站挺丑的,根本够不上所谓的精心制作。

无妨,人无完人,骷髅无完骷髅,帕派瑞斯虽然很酷,但不可能面面俱到,鹿宗平默默想着,他的缺点就是糟糕的建筑手艺,嗯,有小缺点使得他更加有个性了呢!

一想到自己要和这么有个性的骷髅交朋友,鹿宗平就充满决心!

往前,第三个哨站里终于不是空着的了,柜台后钻一只怪物,更精确一点,是一只斑点狗,他从阴影里探出头来——鹿宗平注意到他身上性感的黄色无袖汗衫——喃喃自语,“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假如是个人类,我会叫他永远也动不了。”

遁狗从前哨站里跳出来了!鹿宗平进入战斗!

遁狗手持双剑,上身黄色汗衫上印着一个漂亮的狼头,腰间有一条扣子锃亮的皮带,下半身是斑点肥腿裤,又是一个很酷的家伙,鹿宗平暗暗吃惊的同时也倍感焦急:自己必须快点找到怪物世界的潮流,否则他这样村气的家伙是要暴露的!假如大家觉得他不酷,不强大,不神秘,那么他的人设可就倒塌了!鹿宗平可不想转行当搞笑吐槽役,太可怕了,他根本没有幽默感的嘛!

遁狗用他浑浊的眼珠四处打量,呢喃着,“千万不要动哦……”他挥出双剑,一道蓝色的魔法攻击飞了出来,鹿宗平自然是一动不动,蓝色的剑气从他身上穿过,毫无感觉,原来如此,这似乎是一个幻术魔法,只对移动的事物造成伤害。

鹿宗平感慨这些怪物们不愧都是天生的魔法专家,就连一个前哨兵都会这样奇妙的魔法,男孩主动问:“嘿!朋友,你能教我魔法吗?”

他心里嘀咕:我也想一剑挥出剑气的嘛!

遁狗大惊失色,“谁?谁在那里!”

鹿宗平上前怒搓狗头,“看清楚,是我!一个人类!”

遁狗被抚摸得直翻白眼,“汪汪汪!我被抚摸了!我被一个人类抚摸了!好可怕,好可怕!”他猛然就想逃走,鹿宗平眼疾手快揪住了他的狗尾巴。

“朋友,你能不能教我那个蓝色的魔法?我用身上所有的钱跟你换,32金币!”

遁狗被攥住尾巴后就奄奄一息的样子,“好,我教,人类好可怕,我输啦!求求你放过我。”

鹿宗平在前哨站里停留了十几分钟,遁狗把自己的魔法术式如数吐露,男孩练习了一会儿,挥舞骨钉,感应魔法,猛地就斩出一道青蓝色的剑气,划过半空,一路飞入树林中去了。

“谢谢你!我身上就只有这点钱,都给你了!”男孩保持着他的风度,绝不平白接受别人的传授和馈赠,这就是一个强者的信条,哼哼。

遁狗蜷在柜台底下,连一声再见都不说,鹿宗平对此表示失望,同时暗暗怀疑是自己不够好,吓到人家了。为此,他继续往前赶路的时候,情绪有些沉闷。

往前走一段路,他从雪堆里踢出两块骨头棒子,一端烧得焦黑,有人拿骨头当烟抽,鹿宗平眼前一亮,好酷,好有个性!

他张望四周,去攀下一截松树枝,召唤出链锯,嗡嗡作响,把树枝修裁成一支烟那么大小,叼在嘴里,然后点燃一端。

鹿宗平召唤出一面镜子,看了看镜中吊着燃烧木棍的男孩,淦,冷酷指数暴涨啊!

酷毙了。

心情猛地就多云转晴,转大晴,巨晴!

男孩继续赶路。前面路口,彡斯正等在那里,这家伙腿短,跑得却快,神出鬼没的,鹿宗平故意不把正脸对着人家,而是侧着身,慢慢把燃烧的木枝捏在手中,抬手的动作有三分不羁和两千万分的潇洒,然后斜睨了彡斯一眼,那表情就是:快说,我赶时间。

“哇哦,原来你是一个会抽烟的小孩!真酷!”

鹿宗平面无表情但心满意足,眯着眼睛,心里暗暗催促这个懒骨头多说两句好听的,他拿腔拿调,用他稚嫩清脆的童声缓缓说道:“这位骷髅朋友,我想,你的兄弟,平时应该一个朋友都没有吧?”

彡斯耸耸肩,“确实。”

鹿宗平发出满意的声音,“很好,只有绵羊才会结伴,猛兽总是独行,当然,托莉尔不算,她是羊中豪杰,那什么,你的兄弟帕派瑞斯,我有预感……”

彡斯好奇,“什么预感?”

“他在等待一个命中注定的朋友,同时,也是宿敌,就是那种相爱相杀,不不不,这么说太亲昵了。总之,你明白的,骷髅朋友,我和那位帕派瑞斯就像是舞台上的两支奇葩,当我们出场的时候,那些平庸之辈,就可以黯然退场了,我说,难道不是吗,哦,我的老天,我迫不及待要去和这位皇家护卫一决高下了。对了,假如你先遇到他,记得和他说,虽然你的建筑手艺很差,但我不嫌弃你,因为一个完美的人物是需要一些小缺点来衬托他的魅力的,嗯,就是这样。”

彡斯从裤裆里掏出一只小号,嘟嘟吹了两声以示欢呼,他对这个少年的雄辩表示了滔滔不绝的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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