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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蜂起俊脸一红,顿时心如擂鼓,只觉连轱辘车轮也遮盖不住他的心跳声。心慌意乱下,他赶紧干咳两声掩饰自己的激动:“啊,你很不错,你很有眼光”
“二公子,听我这么说,你可高兴?”江笠笑道。
别蜂起一捏拳头:“你你是不是又想说是客套之言?”
“不,这是真心话。”江笠的嗓音温柔似水。
别蜂起已经压不住上翘的嘴角了,他也放弃挣扎了。
“那我实话实说吧,我也就一般高兴,才不是很高兴呢!”
没错,他的的确确是喜欢上小书生了。
喜欢得不得!
得找个机会告诉他
江笠也跟着笑起来。
他的确喜欢直率简单的人。
这样的人,容易掌握,用起来也顺手。
马蹄“哒哒”,晚霞如锦。
江笠以指挑起车帘一角,回首远望身后越来越小的茶陵城标志石碑,任由素白的俊脸被灰貂簇拥着,被飘零的雪花轻抚着。
眺望前方群山,渺茫之间,记忆中那座都城仿佛已依稀可见。
再翻过这座山之后,便是银雁城了。
忽然忆起少年时随手写就的半首诗。
“偶见暮云雪,疑是故乡晴。事了拂衣去,雪花满衣襟。”
桂臣雪说,画面太寡淡了,不好,不妨改成落梅满衣襟,小笠,且让我做你素白衣襟上赋彩增色的红梅。
江笠放下车帘,不再去看。
银雁城,江家,他终于回来了。
21章再见银雁城
早春二月,杨柳抽新枝,红杏闹春,北方的雪水融化了,化成潺潺嫩水,从九子山奔涌汇入银雁城郭。
马车还未进入银雁城地界,江笠便感到浑身不得劲。北方干冷,南方湿冷,他现在这副身体自小在北方长大,适应了北方的干冷,骤然到了从未涉足的南方,浑身骨节都在隐隐作痛。幸好别蜂起玄力浑厚,每天以玄气帮他驱除寒气,调节内息。等真正到了银雁城,除了两腿依旧酸麻之外,其他问题倒不大。
银雁城素有烟花江南的美称,街市陈列着珍珠宝玉,家家户户充斥着绫罗绸缎,一路行来,鸟语花香,草木葳蕤,恍似人间仙境。然而别蜂起根本无暇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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