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九章 成功偶遇(第1页)

“等公交车呀!”黎小白咽下最后一口面包,满脸欣喜。

黎小白眼巴巴地看着黎墨,眼中的期盼不言而喻。

“那――要不要我送你一程?”黎墨轻声笑道。

“方便吗?”黎小白满脸认真,要是他有事的话就不用送了,毕竟能在这里“偶遇”他一面已经很不错了。

“自然是方便的,上车吧。”说完,黎墨便下了车,走到副驾驶的门前,打开,动作十分绅士。

“谢谢!”黎小白脸上的笑容就从来没有断过,就这么直勾勾地挂在脸上。

不仅偶遇到了男神,还坐了男神的车!

就在黎小白坐进车里时,黎墨用手挡住了车门顶,防止黎小白撞上车门。

黎小白默默地看在眼里,心里又为他加分。

在黎小白看来,越是细节的地方越能体现了一个人的品性。

不知道为什么,和黎墨呆在一起她就感觉非常的安心与舒适,就算是不说话,也不会感到尴尬。

“要去哪里?”黎墨眉目含笑,看向黎小白在询问她的意见。

“去……去g工作室。就在大阳路26号。”黎小白被黎墨看得脸红,差点不敢看向黎墨的眼睛。

忽然,黎小白眼前一暗,黎墨的脸在她的面前放大,黎小白原本就有些红润的脸庞瞬间“唰”的一下直接涨红直奔猴屁股。

黎墨动作很轻,但是却非常迅速,三下两下就帮黎小白扣好了安全带,动作非常地绅士,在这期间并没有触碰到黎小白。

“好了,我们出发吧,要喝点牛奶吗?”说罢黎墨不知道从哪里变出来的牛奶递给黎小白:“可以在路上慢慢喝,刚才我见你吃得太急了,喝点东西吧,嗯?”

“好,谢谢。”黎小白接过牛奶,也许是因为渴极了黎小白三下两下地就把牛奶给喝光了,一副满足的模样。

说实在的不知道是黎墨的原因,黎小白觉得牛奶莫名的比她喝过所有的牛奶都要好喝,那口感丝滑,奶味十分的浓郁,那味道实在是让黎小白回味无穷啊。

路上,车里莫名地安静,一向叽叽喳喳的黎小白一时间脑子断层了,不知道找什么话题黎墨讲话地要好。

“要吃糖吗?我自己闲的无聊做了些糖,要尝尝看吗?”黎墨不知又从哪里弄出来的精致小盒子,里面排满了精致又可爱的棒棒糖,只是看了一眼,黎小白就被糖的漂亮外表给捕获了。

噬糖如命的黎小白在这一刻简直幸福地上了天。

“要!”黎小白狠狠地点头。

黎小白急急忙忙地打开盒子,把一颗牛奶味的棒棒糖放到嘴里,浓浓的奶味瞬间在黎小白的口中散开,甜味在味蕾里碰撞,这简直就是黎小白吃过最好吃的糖了,感觉以前的糖都是那么的索然无味。

吃过这种糖之后,黎小白感觉自己再也吃不下别的糖了,可是这又是黎墨自己做的,又不能天天吃到。

这么一想着,原本欢乐的脸一下子垮了下来。

诸天从开端开始  斗罗中的天才  三国:我真的不想造反啊  绝世神豪系统  洪荒:旅行青蛙,开局带回神话法  农门小医仙:我娇养了反派权臣  重生八零福气小娇娇  召唤诸天,打造仙朝  重生之农家福女有空间  我魂穿了魔皇  团宠小福女:娇娇包带全家致富  众仆之仆  云将军的农门小福妻,超旺夫!  夺我兵权?对不起,我带头投了!  御火兽医:黑帝,好热!  这些世界都大有问题  我刚无敌,万族不来了?  新婚后,协议老公总想拐我生崽  妖魔复苏:我从精神病院开始斩妖  大秦:开局八门遁甲,一拳碎朝堂  

热门小说推荐
仙界修仙

仙界修仙

一个修仙菜鸟在仙界的奋斗史  一个未经历天劫的普通人飞升了仙界。他的成长让仙界各大势力为之侧目,恐慌不安,他收恐怖而又强大的仙兽为宠物,面对着种种阴谋诡...

三尺红妆

三尺红妆

这是一个男人拿着一柄女子佩剑行走天下的故事如果您喜欢三尺红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抢救大明朝

抢救大明朝

关于抢救大明朝朱慈烺此贼比汉奸还奸,比鞑子还凶,比额李自成还能蛊惑人心!闯王李自成立马九宫山,遥望东南,感慨万千。慈烺此子忤逆不孝,奸诈凶残,简直是曹操再世,司马复生,让他当了皇帝,全天下的...

武侯派诸葛大力拜见老天师

武侯派诸葛大力拜见老天师

没看过爱五的孟浪穿越到了爱情公寓和一人之下的融合世界。那天,损友诸葛青端着酒杯找到他。老孟,我有个美若天仙的表妹,介绍给你呗?好啊!于是,一年后,龙虎山罗天大醮。一名元气满满的短发美少女朝着眼前慈眉善目的老者盈盈下拜。武侯派诸葛大力,拜见老天师!如果您喜欢武侯派诸葛大力拜见老天师,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爱你如初,疼你入骨

爱你如初,疼你入骨

五年前,龙承蔚每天晚上只有收到古莫宁的一句quot晚安quot才能安然入睡。就在两人领结婚证的前一天,她为了成全他和杜菲菲的指腹为婚,毅然而然离开了他。五年后,她偶然间撞见了他和杜菲菲的订婚宴,看着他细心守护怀孕的杜菲菲,她模糊了双眼。她想,余生能让她坚持活着的理由只有两个,一个是养大她4岁的女儿蒲公英,还有一个是找到杀害母亲的凶手为母报仇。如果您喜欢爱你如初,疼你入骨,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洪荒之瘟疫漫天

洪荒之瘟疫漫天

死于瘟疫,生于瘟疫,一生与瘟疫为伴。原本,以为凭借后世记忆,赚取功德,想要摆脱封神大劫,并不是什么难事,却发现功德对于其他人来说是无上至宝,可对于他来说,却是剧毒之物,碰之非死即伤。既如此,只能在洪荒上传播瘟疫。我有一瘟,可绝凡。我有一瘟,可杀仙。我有一瘟,可诛圣。如果您喜欢洪荒之瘟疫漫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