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正文第86章 重振旗鼓(第1页)

唐宋听了之后也觉得十分的意外:“竟然是这么回事,当年中央发表声明说已经将“狼牙”剿除,郑九霄已经逃到海外,原来消息是假的。”

郑浮云说:“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的国家,丑闻从来掩盖得很深。你想,一个他们精心培养的优秀特工,竟然跟一个杀手组织的头目私奔了,说出来,颜面何存,不但国人笑话,连外国的人知道了也会嘲笑政府。”

郑浮云点头,突然想起了正事:“你突然对我说起这些有什么用呢?“狼牙”也已经被你爸解散,他只带了几个人到大漠,然后被中央发现,又开始了逃亡。“狼牙”也就和中央说的一样,已经不复存在了吧,连你爸妈,只怕也未必还活着。”

“不,他们还活着,而且“狼牙”也还在,不但还在,而且已经重振旗鼓了。现在的“狼牙”组织,比以前具备了更强大的实力和更蓬勃的生机。”

郑浮云的话说得很肯定,而且有点激动。

唐宋还是一脸的不相信:“是吗?你怎么知道?”

郑浮云说:“这些年以来,我一直在关注边城大漠那边的消息,前不久,我终于在报纸上看见了“狼牙”组织的消息。报道消息称,原“狼牙”组织带头人郑九霄从海外潜回了边城大漠,重新召集了原组织成员,与边城大漠的分裂组织联手,四处制造暴力事件。虽然这消息的有一部分不可靠,并不是我爸从海外潜回,而是他本来一直在国内。但说到我爸重组“狼牙”,与边城大漠的分裂组织联手制造暴力事件,这消息应该确切。这些年我一直在想我爸面临的两种结局,一种就是会被中央的特工给追捕到,会被抓,秘密处决;或者会走投无路,激起他的斗志,重新领导“狼牙”,与政府周旋,背水一战!如此,就算会死于非命,也会死得壮烈些,符合我爸的性格。最终他还是选择了反抗,而不是屈服。”

唐宋皱眉:“既然你已经知道了你爸的消息,而且知道“狼牙”组织正在不断的壮大,你身为“狼牙”的太子,为什么没有回去找你爸,好过在这里为我做事多倍了。”

郑浮云说:“狼哥你这么说就是瞧不起我郑浮云了,当初我流浪在江城,得罪了郭百万,差点死在他的手下,若不是狼哥你救我一命,哪里还有今天的我站在这里说话?我郑浮云从那时候起就发过誓,这一辈子,誓死追随狼哥,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而且,现在狼哥你正是用人之际,我就更不会选择离开了。”

已经侵染浮华,看淡了世事的唐宋,已经把利益看得重于生命,觉得人心海底针般不可信任的唐宋,此刻,听了郑浮云这番简单而真挚的话,已经很久不曾有过的感动,像一股暖流,在心里沸腾起来,甚至,都有着那种流泪的冲动。

是的,其实人最开始的本性,就是希望这一辈子能有一个无论祸福,但却永远在一起,不会背叛的人。就是古人所说的,知己。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

其实,真正令唐宋觉得感动的,不是因为郑浮云的这番话,从他创立“狼门”,成为黑道大哥之后,每天听到掷地有声热血沸腾,愿意为他赴汤蹈火出生入死的豪言壮语,太多太多,但他知道这些话也就仅仅是话而已,喊的口号,开的空头支票。

而郑浮云,他是真真实实的这么做了,如果他要是虚假一点,势利一点,当他知道自己的父亲已经重新领导了“狼牙”组织,而且还混得风生水起,那么他早就一拍屁股走人了,而且的的确确,此时的“狼门”,已经是千疮百孔,面临着相当大的压力,一个不小心都有可能被政府给端掉。

不为利益而诱惑,此一令唐宋感动;不为危险而逃避,此是唐宋第二感动的。

唐宋只是对郑浮云说了一句话:“等干掉李登云,形势稳下来之后,“狼门”的天下,我一定与与共享,在“狼门”里的任何事情,你都能代我做主。到时候,我会告诉“狼门”的所有兄弟,郑浮云就是我唐宋。”

郑浮云说:“其实我跟着狼哥,无所谓地位高低,无所谓荣华富贵。”

唐宋点头:“我知道,如果你在意地位,在意荣华富贵的话,也就不会留在我这里,而早去大漠投奔你父亲了。但你如此对我,我总应该尽到我自己的心意。”

郑浮云说到正题:“所以,如果狼哥你真的要高手,我就代你去边城大漠找我爸借人。”

唐宋觉得很兴奋:“狼牙组织和大漠分裂组织,都是经过专门训练的战斗组织,是足可与政府抗衡的势力,里面高手众多,要杀李登云,肯定是轻而易举。你如果真能到那里请到人的话,我就再也不会因为李登云这个眼中钉而感到头痛了!”

郑浮云点头:“只要狼哥你点头,我马上就启程!”

唐宋突然皱眉说:“可有个关键的问题是,时间来不及。”

郑浮云不解:“什么时间来不及?”

唐宋说:“这里到大漠边城比到伤城去找“兄弟盟”的距离还要远,而且大漠没有机场,铁路也只能通到浮城,从浮城到边城只能坐大巴车,最少要四天的时间。三个小时的飞机加上两天的火车再加上四天的大巴车,去的时间都差不多一个星期了,来回的话得花上半个月啊!”

郑浮云说:“杀那个什么警察和李登云的事,应该也不急于一时吧!”

唐宋叹了口气:“既然你和我交心,我也就不隐瞒你,其实我着急要杀的最关键的人,不是警察,也不是李登云,而是我们自己的一个兄弟。”

郑浮云听到这话意外了:“我们自己的兄弟,杀我们自己的兄弟干什么?”

唐宋说:“这次行动,龙飞和黄先带了四名杀手,一名负责开车接应的跟着他们回来了,另外三个,有两个被击毙,还有一个受伤,被捉住了。我本意想是自己的兄弟,无论如何要把他救出来,但刘书记去见过这名兄弟,他受伤在床,还被警察监控起来。早晚他都会把我们交代出来,我不忍心杀他,但事实上他已经没有活路了,这次行动不但涉及枪支,袭警,还致两名警察受伤。而且他们的目的是去杀人。就算不判他死刑,也是无期了。先前我没在其他人面前说出来,是怕他们不理解,寒了他们的心。”

捡一送一:慕少老婆傻白甜  问晓天明  夏梦狂诗曲  艺校有鬼  鬼谷子的局(出书版)  骗中骗  你与春风皆过客  琉璃愿(全集)  侠猫  一禽定音(高干)  重生之嫡女庶嫁(上部完)  离诀谷  村野女人香  控制欲  暗夜君王  暗恋成痴(重生)  销“魂”账  重临都市  和极品女上司的那点事  桃运医仙在山村  

热门小说推荐
我有一口黄金棺

我有一口黄金棺

感知附近有一人刚刚死亡,姓名苏白,获得一点基本属性点,感知1。感知附近有一人刚刚死亡,姓名刘竹,获得一点基本属性点,力量1。刚刚死亡的苏白,正在清理案发现场书友群782529473如果您喜欢我有一口黄金棺,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弃后独步天下

弃后独步天下

关于弃后独步天下穿越成一国弃后,皇上视她如蔽履不说,还高调迎娶白莲花,日日夜夜秀很爱。雾草,辣眼睛!...

农门福女娇宠日常

农门福女娇宠日常

林安安穿越了,她来自末世,在末世成立了基地,是一方领土的霸主,拥有治愈系和毒系两种异能,谁能想到末世大佬竟成了农家媳妇!林安安原本以为自己穿越到一个无关紧要的普通人身上,嫁给了一个无关紧要的农家泥腿子,当看到秦三郎的真名,联想到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才知道自己是穿书了!原书中自家夫君的下场无比凄惨,自己宠着的人怎么能被人欺负!磨刀霍霍准备反转剧情,谁知还没实施行动,她家夫君重生了!秦三郎(秦鹿)前世,是反贼窝里的二把手,所有的策略都是他策划的,最后他助反王造反成功,反王却设计他与反王妻子有染,亲手诛杀。当重生归来,他选择了自立为王如果您喜欢农门福女娇宠日常,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的三国有点猛

我的三国有点猛

年度最佳销售员陈楚穿越到了东汉末年,正赶上黄巾起义,各路诸侯又纷纷割据,天下大乱!陈楚不甘沉沦,借助前世的历史知识大肆收揽名将和谋士,建立起铁骑陈家军,从此攻城略地,战无不胜,开创了最猛的三国时代!...

穿书后大佬把我当祖宗

穿书后大佬把我当祖宗

芃芃穿成了小说里被抱错的真千金,亲人嫌弃她不够高贵,却对假千金爱护有加。田芃芃麻溜的划清关系走人。读书创业两不误,还跟狂霸酷炫拽的财阀继承人成为合作伙伴,赚得盆满钵满。某天她被他推到墙角听说你和我在一起是为了钱?难道还能是为了人?钱归你,你归我。如果您喜欢穿书后大佬把我当祖宗,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二次元里的魔道修士

二次元里的魔道修士

我跟你讲,二次元是真的棒!夏至清点着自己的收藏和战利品,嘴巴都要乐歪了。不用担心炼制法器时总有讨厌的正道修士跑来打扰,也不用担心什么时候业力缠身心魔入体。就算有些世界人不能杀,妖不好动,那我拿其他种族开刀总没关系吧?哥布林白骨幡,卡巴内白骨剑,血肉傀儡,秽心乱神血杀阵,百鬼夜行图二次元真是个大宝藏!我最爱二次元了!如果您喜欢二次元里的魔道修士,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