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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在这一刻似乎停滞,大家就这样僵硬站在原地,一时失声。
卡察!
卡察!
现场只有一些媒体记者拍照的声音。
除此以外再无人说话。
短短一千多字的短篇小说,几乎让他们每一个人灵魂都产生了震荡。
现场的每一个人在文学上的水平几乎都不会很差,那些王族子女就不必说了,从小便接受着最好的教育,他们或许写不出好的文章,但鉴赏能力一点都不差。至于媒体记者更不必说了,许多人就是吃笔杆子饭的。
此刻,他们每一个人几乎都感受到了《变色龙对自己心灵的强烈冲击。
连普通人的感受都如此强烈。
那么对于哲罗姆、道格拉斯这些文坛大师来说,心灵的冲击何止强烈数倍?
尤其是道格拉斯这位短篇小说家,此刻的他嘴巴微微张大,眼里的惊异无比强烈,口中一直在喃喃自语:“这小说……这小说……”
太精简。
太经典。
太深刻。
他已经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它了。
这篇短篇小说没有风花雪月的景物描写,也没有曲折离奇的故事安排,只是一个简单的警官审查一个人被狗咬的故事。但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故事,只用寥寥几笔,就极其简练、锋利地为他们勾勒出了一个灵魂丑恶、面目可憎、毫无原则的走狗形象。
“变色龙……真的是好一篇《变色龙啊。”
哲罗姆喟叹一声。
同时他的目光下意识看向旁边早已经脸色惨白的奥布里。
若林轩只是创作出《变色龙这么一首辛辣的讽刺短篇小说,哲罗姆虽然心中震撼,可也没有到此刻瞠目结舌的地步。
但是!
其一:林轩这是即兴创作的,甚至整篇文章只用了不到二十分钟。
其二:根据林轩刚才的话,他这篇文章是专门写给奥布里的。
就凭这两点,就足以让文坛任何人侧目。
回想起奥布里平时的所作所为,丑恶嘴脸,就连哲罗姆心中都暗赞林轩这篇《变形记完全就是为对方量身定做的。
若不是顾及奥布里最后的面子,他都差点拍桉叫绝。
现场。
在短暂的沉默后,终于爆发出了巨大的喧哗。
“天哪,林轩真的写出来了?”
“这可是短篇小说啊,就连道格拉斯写一篇好的短篇小说也得一两个月,林轩二十分钟就搞定了?”
“他还是人吗?”
“关键这篇小说,看得我头皮发麻。”
“写的太好了,一次又一次的反转,强烈的讽刺效果跃然于纸上。”
“……”
在喧哗中,越来越多人的目光开始聚焦在了奥布里身上。
有人带着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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