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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回家(第1页)

天道岂是人力所能窥也,自打我入行以来就一直念叨着这句话,仿佛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要说人定胜天那也只是我们自身的心理安慰而已,冥冥之中自有主宰,恐怖只有繁华落尽的时候你才会发现,其实你那所谓的胜天经历也不过是剧本都安排好了,我们无法逃脱,是生是死都逃不脱命运的纠缠。

可是直到那一天,我终于看见了希望,石头确实是坚挺的,他想出了这么飘逸的方法来钻天道的空子,要知道即使是再大的天也会有臭氧层的漏洞,如果我们成功的话,那就证明他的推断是正确的,也同时证明了我们是可以绕过天道的约束而将其破解的。

当我把那符拍在老易的后背上时,这老小子顿时一哆嗦,然后威风凛凛的掐着腰面向我俩站着,眼见着时间已经到了,但是老易依然威风凛凛的站着,难道成功了?

正当我和石头感到窃喜的时候,只见老易忽然表情凝固,然后直挺挺的躺在了地板之上大口的喘着粗气,很显然,我们这次并没有成功。

可是这是为了什么呢?我望了望石头,他没有说话,而是和我一起把老易扶到了床上,我跟石头说:“石头,你说这是哪儿出了毛病啊,怎么不好使呢?”

石决明又开始摆弄他那计算机,五指翻飞的在上面摁着什么,没一会儿,他便抚了抚眼镜对我以及正在床上躺尸的老易说道:“还是计算失误,不应该是化符没有完成。而是我们算错了化符的有效时间,刚才那符贴在老易身上的那符就已经失效了。”

说完后,石头又自顾自的算出了这个时间段的卦象。然后告诉我让我试试能不能把老易给拍起来,我按着他的卦象又画好了一道符后,一声急急如律令,就又拍在了老易的额头上。

那符在老易的额头上抖了一下后,顿时老易就好像诈尸一般的跳了起来,然后望了望自己的双手,惊讶的对我俩说:“高科技啊。我现在力气完全恢复了,这他大爷的简直是太神奇了。”

我和石决明点了点头,果然不是符咒的毛病。大概应该是我和石头都是临阵磨枪的关系,所以符咒的有效时间不稳定才造成的,对于这种情况,唯一能做的就是多练了。

于是我和石头一脸坏笑的瞅着老易。光着膀子的老易望着我俩如狼似虎激情四射的眼光。顿时一副忐忑不安的表情,活像是一个被几个禽兽扒光了的小媳妇儿。

我对老易说:“小白鼠一号,赶快准备!”

老易苦笑了一下,似乎是在感叹自己的这命怎么这么不好,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谁让他的三遁是我们几个之中唯一可以和那袁枚周旋的筹码呢?

看来今晚注定是老易不平静的一晚了,他十分尽职的当好了一名小白鼠,被我和石决明拿来做实验。一次又一次的扑倒,又被一次又一次的拉了起来。

都说熟能生巧。这话真没有错,到了十二点多的时候,老易威风凛凛的站在了我和石决明的身前,身上三遁所发出的强烈气场并没有丝毫的减弱,而我和石头则是极度的欢喜,因为此刻我用来记时的秒表上,清楚的定格在三分零三十四秒。

第二天,我买了一张哈尔滨到龙江的火车票,因为我知道,虽然说我们这次已经想出了周密的计划,利用《三清书》的bug来制造一个没有时间限制的超人,但是由于经历了这么多,让我深刻的了解到,即使你再有把握也不能臭得瑟的真理。

于是我便还是打算回一趟龙江,去黄三太奶那儿领马,到时候跻身于出马弟子的行列,为伟大的出马事业奋斗终生。

我坐在火车上,人挺少,我头一回坐火车自己霸占一张椅子,心情很是舒畅,把车窗抬起,火车经过了一片无人的树林,于是轻柔的风便也带有树叶的气息,我十分喜欢这种味道,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感觉舒服极了。

我望着窗外的风景,一种回家的酸楚感顿时袭来,本来这次我才离家半年,但是却经历了许多不寻常的事件,而且竟然都如此的集中,无法相信,在这几个月里,我竟然当过主婚人,给一个女鬼和一个杂碎操办婚礼,而且还在遇见卜算传人的同时做掉了一个煞胎,最离谱的是,我竟然真真正正的遇到了小时候在电视里看见过的僵尸。

不得不说,这几个月过的也算是丰富多彩了,尽管完全可以形容成噩梦,也是丰富多彩的噩梦,不知道这次回龙江是不是我最后一次回了,因为我这次要面对的,可是前所未有的挑战,要说我之前遇到过的那些妖魔鬼怪如果形容成野狗的话,那这袁枚可就是一条训练有素的军犬,弄不好我们都会被这老家伙给咬死的。

想到这里我的心情又开始沉重了起来,这感觉挺恶心的,所以即使车窗外的风景再怎么美丽,我也没有心情去看了,从背包里拿出了一根哈红肠有一口没一口的咬着。

正在我发愣的时候,忽然一阵香风飘过,一个带着墨镜打扮入时的妙龄女郎坐到了我的对面,本来嘛,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于是我就用我纯洁的余光多看了她两眼,没成想,我竟然越看他越面熟,好像在哪里见过,可是到底是在哪儿见过的我也说不清楚。

那个墨镜女郎见我一只手拖着下巴一只手拿着半截哈红肠十分纯洁的在注视着她,竟然没有生气,反而‘咯咯咯’的笑了,她俏声的问我:“帅哥,你在看啥呢?”

哎呀我去,看来这位小姐姐也是个敞亮人儿啊,一般的女子见到我这副猥琐的眼神,一定会换座位的,最次也要瞪我一眼啊,我见她不怒反喜,顿时心中暗叹道,难道这是哥们儿我的艳遇?

虽然说我是天生的命孤之人,但是谁也没规定我不会有艳遇啊,这大姑娘长的这么俊,我调戏调戏她也未必不可,反正她爱搭理不搭理,要是把她气走的话我还能继续落得清静,就算气不走她,起码还能让这无聊的几个小时变的有意思一些,要知道现在的我经过了社会的磨练,早已经不是那个跟小姑娘对视脸都会红的愣头小子了,于是我继续边嚼着哈红肠边对她说:“我在看你呀,姑娘,我看你特别像一个人。”

那墨镜美女笑呵呵的对我说:“你这话说的,我不像人难道还像妖精啊。”

我摇了摇头,然后露出了猥琐的笑容对她说:“不是,我看你怎么特别像我下一个女朋友呢?”

要说其实我也挺悲剧的,干啥啥倒霉,吃啥啥发霉,就一点,一看到大娘们儿我的眼睛就变数码儿的了。说来也是没有媳妇儿上火上的,但是我真的对这女的一点儿兴趣儿都没有,因为我自己的那个乱摊子都没整明白呢,我这么说纯属是想找点儿乐子,缓和一下这尴尬的局面。

那墨镜女郎见我这么跟她说话,竟然还没有生气,反而乐的花枝招展的,我心想这姑娘是不是有病啊,我这么刺激她她都能乐出来,坏了,不会是从青山跑出来的吧,正当我纳闷儿的时候,那个墨镜女郎便摘掉了墨镜,然后笑呵呵的对我说道:“崔作非,你笑死我了,这么多年了怎么还是老样子呢?你看我是谁?”

一听她叫我的名字,我的心中就咯噔的一声,坏了,八成是遇到老熟人儿了,可是她到底是谁呢,我慌忙仔细的打量着她那张脸,标准的瓜子脸,白嫩嫩的肌肤,画着淡妆,薄薄的嘴唇就好像一轮弯月似的向上翘着,大大的眼睛略显细长,眼角也略微上翘,仿佛那双眼睛会说话一般。

我靠,果然怎么看怎么面熟,可是她到底是谁我还真就想不起来了,那漂亮的女郎见我还没有认出她,不由得有些不高兴了,她对我说道:“怎么的,多年的老同学了还认不出我是谁么?”

我真认不出来啊,于是我边用右手挠着下巴,边对她说:“别说,我还真没有认出来,未请教?”

那女郎见我这副白痴的样子,不由得又笑了起来,她对我说:“我是管雨啊,你不记得了么?”

管雨?我靠,我想起来了,管雨我怎么会不记得呢?那是我的初恋啊!

要说我以前曾经在那本书上看到过一句话,初恋是一种玄的东西,如影随形,后来告诉了老易,老易鄙视了我一眼跟我说,你记串了,那是歌词。

不管是不是歌词,今天我终于发现了,那纯属是扯蛋,怎么可能如影随形呢,初恋是朦胧的,比月朦胧还要鸟朦胧,朦胧的我现在都忘记了我初恋的长相,直到她自报家门后,我才想起,额,原来我初恋的样子是这样啊。

时光带走了我们的青春,也带走了不少美好的记忆,能够留下的恐怕也只有痛苦而已,如今再次见到管雨,我才想起原来我还有那么一段青涩的少年时光,老张老贾阴阳人,他们的面孔都出现在了我的脑子里,也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在我的记忆深处这些人的模样一直定格在我刚离开时的样子,不曾更改,他们现在怎么样了呢?

望着眼前的这位成熟美丽的俏佳人,实在不敢想象,原来我们已经有四年没有见面了,四年的时光说短也挺短暂,说长也挺漫长。

(其实真挺巧合的,当各位看到这一章的时候,我应该已经在回家的火车上了,我回去几天后尽快回来吧,求点击正版,哪怕只是点击也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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