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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节(第1页)

宁朵就这样,把孩子扔给梁柏,之后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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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沈夏陪着吴桂英两人逛了商场,虽然吴桂英赚了一点钱,可看到商场那价牌,最终还是舍不得钱,最后挑的都打折区的货。

只要质量好,不管是正价还是打折,都是一样的嘛。

吴桂英给沈夏挑了一件白色的棉袄,这袄子一上身,衬得沈夏气色特别好。

有三个色,还有黑的,红的,可是吴桂英觉得沈夏穿这白色最好看,虽然红色喜气,但是吧,还是白色好看。

最后她问沈夏,要哪件。

沈夏觉得黑色不错,穿黑色耐脏。

又厚实。

吴桂英最后挑的还是白色。

她说了,这白色让沈夏跟梁松约会的时候穿,至于红色,一咬牙,也给拿了。

“妈,这件给二嫂。”沈夏说,“让她结婚穿。”

吴桂英原本想给沈夏的,听到这话,迟疑了。

乔月没父母,家里就一个伯伯,这姑娘家要用的东西,也不知道那边记不记得。

那,那这件红衣服就给乔月吧。

回去正好不用买别的了。

给沈大国在外头的摊子上买了件军大衣样式的老棉袄,又长又厚,跟那两件棉袄相比,价钱真不贵。

沈夏还出钱给沈大国跟吴桂英买了两双里头加毛的皮鞋,真皮的。

吴桂英买了好几种颜色的毛线团,准备回家给一家人织毛衣,织毛裤。

当时沈夏还纳闷呢,她妈回去要开店,哪有空织这毛线团。

回到家,沈夏才把这个问题问出来。

吴桂英还忘了开店的事,后来一琢磨,有主意了,“你大嫂会织,这蓝色的毛线团给她,这白色的给乔月。”都是儿媳妇,让她们织。

吴桂英相当于就买了毛线团。

这一天下来,花了三位数。

吴桂英回家一算账,心疼坏了,打定主意再不乱花钱了。

沈成才是天黑才回来的,先是跟孙富贵出门的,沈富贵走了后,他就自个在外头走走看看,几乎都是不认识的胡同巷子,然后问路,反正,这路多走走就会熟的。

吴桂英在这边玩了三天。

玩的几天还是花钱了,像北海公园,一个一块钱,四个人就是四块钱,地宫门票也是一块钱,这又花了四块钱。

10块钱门票跟2块钱门票的,她都没去。

她找沈夏问了,知道胶卷用完了,这就决定回家去了。

出门在外,一直花钱,她再也呆不住了。

得回家,得开店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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