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百一十四章 尝试交手(第1页)

此时的血魔可以说和吴天当初相当的相似。

一心双体,一个在混乱之城之内坐镇,而另一个人则在诸葛瑾和魔姬战斗的地方、

只不过现在和诸葛瑾战斗的人换成了血魔,而魔姬反倒成为了观战的一方。

其实诸葛瑾早就猜到了,像魔姬这样的高手,完全是不应该出现在这场战争中的,但是却偏偏出现了。

所以诸葛瑾判断,既然魔姬出现了,那么血魔肯定也应该出现!

这场战斗是早晚都会发生的,而诸葛瑾正是希望这场战斗在魔姬的面前出现,因为这样就能够动摇魔姬的心!

的确此时的魔姬很是震撼,要知道自己的修为和血魔相差不多,而诸葛瑾什么也不顾及,就直接和血魔开战了。

要知道就算是自己要和血魔开战都要思考一番,而诸葛瑾面对这样的强敌,竟然毫不犹豫的直接开战。

只要是有一点脑子的人都会知道是什么后果,而诸葛瑾看起来也不是傻~子,那唯一的就是就是诸葛瑾有和血魔必须一战的理由。

而这个理由魔姬知道,诸葛瑾这是想要证明自己所说的!

实力并不能带表一切。

此时的诸葛瑾并没有使用阵法,而是从阵眼之中走了出来,虽然不利用阵法的威力不利于诸葛瑾,但是诸葛瑾修炼的功法毕竟是冰属性的。

所以就算是不使用阵法的威力,他在这片雪域中也占尽了先机。

可是血魔的实力看似提升到了灵体期九层,但是血魔的本体威力可不仅仅是灵体期九层!这才是两个人差距最大的地方,因为这已经不是修为就能够弥补的了。

两个人毫不犹豫的直接交手了。

在诸葛瑾身后的不远处,在阵脚中的人都激动的险些冲了出来,对方的身份已经被诸葛瑾道破了。

血魔啊!这可是整个修炼界的敌人啊!但是军师就这么冲了上去。要是军师有了三长两短,这可怎么回去交代啊!

但是诸葛瑾在身后的时候却是比划了一个动作,这个动作让所有逆天宗的人全部停止了向外冲的行动。

没错诸葛瑾的动作就是告诉大家不要冲动。自己要先探查对方的信息。

要知道诸葛瑾有一个非常奇怪的喜欢,如果对方十分强大的话,诸葛瑾都会选择参加到行动中。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最一手的资料,而这些资料的重要性就足以影响到接下来的战斗。

所有人都知道诸葛瑾有这样的习惯,所以在诸葛瑾做出这样的决定之后才会对着周围逆天宗的人做出这样的手势!

而看到诸葛瑾前冲的身体,血魔反而是一乐,这个人还真聪明,知道自己的修为不如自己,先发制人。

但是两个人心里都知道,虽然看似两个人的修为相当,但是两个人之间的差距是根本看不到到的。

光是凭血魔战斗了这么多年的意识,诸葛瑾就已经输了。

“我让你十招!十招你能逼我出手,都算是我输!”血魔颇为自傲的说道。

但是血魔也的确有骄傲的本钱,要知道血魔的年轻并不大,可以说和吴天等人都是相当的年龄。

庶子逆袭[重生]  震惊娱乐圈的智障  重回父母离婚前  嫡子(胤礽重生)  三国之无限召唤  女尊之夫君五六七八个【NPH]】  圣运图录  三十日的真心告白(簡字)  国师帮帮忙  狂少的一纸新娘  最强家族系统  重工帝国  息桐  女总裁的最强兵王  总裁老公吻上瘾  冰火  军宠之笑笑生威  她敢为爱死  一剑乱天机  误入世界  

热门小说推荐
仙界修仙

仙界修仙

一个修仙菜鸟在仙界的奋斗史  一个未经历天劫的普通人飞升了仙界。他的成长让仙界各大势力为之侧目,恐慌不安,他收恐怖而又强大的仙兽为宠物,面对着种种阴谋诡...

三尺红妆

三尺红妆

这是一个男人拿着一柄女子佩剑行走天下的故事如果您喜欢三尺红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抢救大明朝

抢救大明朝

关于抢救大明朝朱慈烺此贼比汉奸还奸,比鞑子还凶,比额李自成还能蛊惑人心!闯王李自成立马九宫山,遥望东南,感慨万千。慈烺此子忤逆不孝,奸诈凶残,简直是曹操再世,司马复生,让他当了皇帝,全天下的...

武侯派诸葛大力拜见老天师

武侯派诸葛大力拜见老天师

没看过爱五的孟浪穿越到了爱情公寓和一人之下的融合世界。那天,损友诸葛青端着酒杯找到他。老孟,我有个美若天仙的表妹,介绍给你呗?好啊!于是,一年后,龙虎山罗天大醮。一名元气满满的短发美少女朝着眼前慈眉善目的老者盈盈下拜。武侯派诸葛大力,拜见老天师!如果您喜欢武侯派诸葛大力拜见老天师,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爱你如初,疼你入骨

爱你如初,疼你入骨

五年前,龙承蔚每天晚上只有收到古莫宁的一句quot晚安quot才能安然入睡。就在两人领结婚证的前一天,她为了成全他和杜菲菲的指腹为婚,毅然而然离开了他。五年后,她偶然间撞见了他和杜菲菲的订婚宴,看着他细心守护怀孕的杜菲菲,她模糊了双眼。她想,余生能让她坚持活着的理由只有两个,一个是养大她4岁的女儿蒲公英,还有一个是找到杀害母亲的凶手为母报仇。如果您喜欢爱你如初,疼你入骨,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洪荒之瘟疫漫天

洪荒之瘟疫漫天

死于瘟疫,生于瘟疫,一生与瘟疫为伴。原本,以为凭借后世记忆,赚取功德,想要摆脱封神大劫,并不是什么难事,却发现功德对于其他人来说是无上至宝,可对于他来说,却是剧毒之物,碰之非死即伤。既如此,只能在洪荒上传播瘟疫。我有一瘟,可绝凡。我有一瘟,可杀仙。我有一瘟,可诛圣。如果您喜欢洪荒之瘟疫漫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