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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李明珠一愣,连忙伸手往自己的衣兜里摸去,果然,兜里的银链已经不翼而飞,衣兜一角有个小洞,链子大概是从小洞里漏出去的,刚好被沈富贵捡到了。
那条链子是以前卖秧马小赚一笔后,张有财那个恋足癖特地买给她的脚链。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亲若君的地雷,抱抱,好开心,这几天我天天都在码字,可速度还是很慢,怎样才能变成码字战斗机呢?tat,好羡慕码字快的作者,我会继续努力的……爱你,于是今天加更100字!
☆、41袭胸
本来平时她都将脚链戴在脚踝上,但刚才捉迷藏时,为避免链子上的铃铛声暴露她的行踪,所以她就将链子取下来放入衣兜里了。
“额,是我的,”李明珠不好意思地说道,“我的衣兜破了个洞,链子从洞里漏出去了。”
“那我现在物归原主。”沈富贵微微一笑,用纤细的银链圈住李明珠挽起裤管的脚踝。他的动作很温柔,低头垂眼的模样,在月光下竟然有一丝含情脉脉。
李明珠愣住,心中涌起一种别扭的感觉,不由微微缩了一下脚。
沈富贵站起身来,眯起眼睛,盯着她白皙的裸足。她的足小巧可爱,圆润的指甲仿佛淡粉的贝壳,在月光下散发着莹润的光泽。
“你的夫君呢?”他问道,“你不应该在晚上独自出门,很危险。”
“他们在西边,我和他们在玩捉迷藏。”李明珠一边回答,一边把挽到小腿肚的裤管放下来,然后穿上鞋袜。
“捉迷藏?”沈富贵微皱眉头,“走吧,我送你过去。”
李明珠摇头道:“不行,你要是和我一起回去,目标太明显,肯定会被有财哥抓到的,那样我就输了。”
沈富贵轻笑道:“我向你保证,绝对不会输。”
话音刚落,就打横抱起李明珠,在茂密的芦苇丛中几个起落,好像一只矫健的飞燕般,迅速朝西边飞身而去。
李明珠大吃一惊,不禁满头黑线。
我说沈大爷呀,您老人家居然用轻功来捉迷藏,这不是杀鸡用牛刀吗?!
再说张有财,他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李明珠,于是有些泄气,在芦苇丛中胡乱地走来走去,将高高的芦苇踩得乱七八糟。
沈富贵抱着李明珠往西边奔去,听到张有财的脚步声后,沈富贵就足尖轻点,轻巧地飞到附近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上。
夜幕沉沉,今晚月光并不皎洁,张有财没料到李明珠会藏在树上,所以目光只在周围的芦苇丛中扫来扫去,他从她藏身的大树下走过,却硬是没看到她。
“噗……”李明珠忍不住笑出声来。
“娘子?”听到笑声,张有财有所警觉,本来已经经过大树,却又立刻返回来,左顾右盼,四处寻找李明珠。
现在怎么办?我要被发现了!
李明珠站在一根粗壮的树枝上,焦急地看向沈富贵,用眼神询问他。
沈富贵挑挑眉,从怀中摸出几枚铜钱,然后稍微使力,将两枚铜钱先后投向东边。
铜钱打落在芦苇丛中,簌簌作响,那轻微的动静,就仿佛是人逃跑时不小心发出的声响。
“好哇,我就知道你在那边,你别跑!”张有财以为李明珠躲在东边,面色一喜,飞快地往东边追去。
沈富贵再一使力,又朝东边扔出两枚铜钱,只是这次扔出的距离更远。
紧接着,他继续往东边扔出几枚铜钱,比上次扔得更远,利用铜钱制造的声响,将张有财逐渐骗到远远的东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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