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天色微亮,不知到了何时,只见小纸鹤飞出山洞,慢慢远去。它穿过树林,逾越小溪,飞进了另一片茂密的野林中。
高流来到乌桓已有五六日,他也是处处小心,走十步观察一下,行百步勘察一番,即便这样,他的踪迹还是暴露了。好在知其行迹的那伙人,全都是一帮小喽啰,不外乎力士。他手脚麻利,清扫干净,把小喽啰们的尸骨化成了粉末。
七当家名叫巴都,他不爱巡山,却钟爱打野味,有一次钻进野林时,无意间发现了高流的身影。他看出高流是个陌生人,也看出高流是个九混巨持,原打算调头逃命,不料高流一个突袭,直接将他击倒在地。
肥胖的身躯滚了好几圈,巴都哀叫几声,连忙爬起身子直面高流。
接着,地面一振,他重重地身子跪在地上,许是跪地及时,又很快地叫了声爷爷,便让高流有了一丝犹豫的时间,没来得及宰掉巴都。
就在这一瞬之间,高流得知这个巴都竟然还是伊藤部的七当家。
高流对于伊藤部很熟悉,当年东方弘剿匪之时,因这个伊藤部距离桃花县最近,被列为第一目标,原本早该剪除才对,结果该部为了自保,反而对东方弘的剿匪大业出谋划策,后来就幸存了下来。
伊藤部的几位当家,其实都去过半仙居,但高流只记住了大当家的面孔,其余的几位当家,只闻其名不知其人,亦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巴都体型很大,高流站起身子,只能达到他的乳间,加之这个人又胖,他的脸让人记不住,身形倒是让人印象深刻。
“嗯,是,确实有两个人和朱七很像!”
高流不觉得巴都像朱七,这人的身材还够不着朱七的乳间,胆子也不大。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他想,如今的七叔,怎么说也是汉州兵府大都督,怎么可能一见我的法象,双腿就发软呢?哈哈……
朱七和东方弘的关系很好,高流看到巴都,觉得亲切,而且这人还是伊藤部七当家,往后有点儿用处,便喂了对方一招蝗蟾功,留了一条性命给对方。
他的蝗蟾功带有剧毒,轻则麻痹,重则祸及五脏,一招蝗蟾功,分为指、掌、爪:一整套招式如数打在身上,毒便入骨,倘没有解药,必死无疑。
巴都听了高流的讲解之后,愈发乖巧,又听高流说自己是什么赶尸派鬼使,却又变得愈加害怕,但似乎又有那么一点儿高兴。
话说,远古人定以后,人间就慢慢有了阶级制度,后来人分三六九等,如今各行各业,都有等级制度,赶尸派作为魔道之首,里面自然也有等级之分,譬如:神尊、鬼老、鬼使、鬼奴。
巴都和高流的七叔长得很像,那个朱七以前经常骂高流,虽无埋怨之心,眼下有个替身送上门,出口恶气也不妨,遂灵光一闪,借用赶尸派之名唬唬巴都。
他摇身一变,成为赶尸派鬼使,实是正儿八经考虑过的决定:说是赶尸派的鬼奴,身份太低,不足以威慑;说是神尊、鬼老,资历显然不够;以高流的实力,自称鬼使,不会有人起疑。
于是,高流自称鬼使,特来乌桓招揽人才。
本想吓唬吓唬巴都,看看对方听到之后,会不会尿湿裤子。
未想,巴都竟有些高兴!
……
高流到此,是为了采摘天池血霜而来。
这株玄草生长在血岭的广寒山上,那山绝顶有个火山口,因久不喷发,形成一面湖泊,天池血霜就长在湖泊之底。
据说,天池血霜能聚天地玄气,盛衰交替:盛开时,全身赤红,包藏无穷的玄气;衰萎时,全身雪白,玄气也随着衰萎程度渐渐散尽。
承平荡魔志 生化危城 大明:朱雄英最强三代目 崩坏:开局和安娜结婚 御兽:我家御兽师整天就知道打架 综漫:日常生活?怎么有里世界! 转生地龙:地龙怎么是蚯蚓啊 灵技师的奇妙旅程 开局反杀命运,系统教我花式败家 赛尔号:平平无奇小海盗 和师姐结为道侣后,师父变了 武侠之龙飞在天小光 卷什么卷?跨界打工它不香吗? 小暗卫会撒娇,主人魂会飘! 九幽与凤女的纠缠二三事 末世重生囤货和老婆贴贴 穿越:星晨还愿之旅 这个挂比只想躺 刚毕业,青梅校花挺着孕肚来 天火帝君
关于都市圣手神医林天本是公司里一个小员工,因陷害而被开除,就连老天都不给脸色,让他倒霉。但无意中,林天激活祖上留下的玉佩,拥有无上医术。能起死人肉白骨,更能杀人于无形。他可拳打黑暗王者脚踢系...
世间纵然有千万条路,然而对于帝王来说,唯独没有退路,非生既死。这个时代,只有铁和血,刀和剑,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最终真龙者,唯一人也!我,誓断五代!如果您喜欢断五代,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1992年的夏天,霍格沃茨将要开设一门全新课程,需要一位新教授的讯息,通过预言家日报唱唱反调等报纸,很快就传遍了魔法界,为之意动的人数不胜数,纷纷写信送到霍格沃茨。夏然弗雷蒙,作为从霍格沃茨毕业了八年的巫师,他也想重回霍格沃茨并担任教授职位,而且他还收到了邓布利多校长的回信,邀请他几天后去霍格沃茨参加面试,高兴之余,夏然发现自己有一个当务之急,他必须向自己的顶头上司,也就是魔法部第一大部门魔法法律执行司的司长,提出辞职!如果您喜欢霍格沃茨新教授,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利用自己的厉害的医术,高强的武功,过人的侦探能力,横走整个华国。当家人还在四处张罗为其张罗对象时,却有一大帮美女抢着上门当他媳妇。古灵精怪的美女徒弟,美丽贤惠的世家大小姐,英姿飒爽的娇艳...
作为现代文明出生的初夏,莫名其妙的就穿越到了古代周朝,没有网络点灯电视电影游戏,而且自己还是个历史小白,除了背诵夏商周的朝代名字以外,没有一点相关的知识储备如果您喜欢胡初夏,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越了,方莫一觉醒来回到三国,变成了一条狗,然后发现自己有一个金手指,开辟领土,就能获得各种恐怖的兵种。这下,方莫可就站起来了。虎豹骑?不好意思,我真的能驱虎逐豹!白马义从?不好意思,我有白蛇阵。西凉铁骑?能打的过一群拿着狼牙棒的金刚?吕布?别闹了,你连一个金刚都打不过!至于智谋?我的天,你不会以为一群猴子能为了几根破香蕉就背叛我吧?ps前面由于主角没有领地,所以这是一本慢热的书。ps2由于词汇原因,这注定不可能是史实正剧,很多好词都是三国之后,没办法,只能用了。你们要跟我计较,我也没法。如果您喜欢三国之神兽奇兵,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