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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最后一场剑术比赛(第1页)

帝国历557年[理查四世退兵26年后]

联省共和国[山前共和国别称]

圭土城

这是一个盛夏的午后,万里无云。烈日将整座城市变成了一具蒸笼,所有生灵都失去了活力,连恼人的蝉鸣都停了下来。

“再坚持一下就赢了。”陆军军官学院的三年级军官生温特斯这样告诉自己。他正咬紧嘴唇,拼命克制自己想要用嘴巴呼吸的本能。

[温特斯·蒙塔涅tersontagne]

他竭力保持腹式呼吸,主动控制着节奏,让每一次呼吸都尽可能的绵长。带着体温的空气从鼻腔中呼出,撞到全包裹式头盔的内壁上,返回时带着一点臭烘烘的汗味。

以现在的气温,应该是洗个澡在树下乘凉的时候。可正是在这个坐着不动都会全身出汗的酷暑天气里,温特斯却是全身上下捂得严严实实。

他贴身穿着一整套棉质武装衣,武装衣的外面又披挂了一套训练甲。他用的训练甲,是在三十多年前的主权战争中。从贵族的尸体上扒下来的骑兵铠。

因为陆军部希望能尽可能地节省教学经费,所以学员们只好使用这些二手货。

温特斯用的当然不是高级贵族们的盔甲,那些装饰华丽的奢侈品盔甲都被将军们拿回家当成摆设了。学员们使用的是那些真正冲杀在第一线的骑士们的盔甲,

这些底层小贵族们变卖祖产换来了战马和盔甲,带着家传的骑矛宝剑,跟随着他们的封君来到弗斯兰德发财[forthnd山前地,即今天联省共和国],他们以为敌人不过是一群商贩、农夫和手艺人。

但却是商贩、农夫和手艺人们笑到了最后,骑士们只能埋骨他乡。没人记得他们是谁了,只流传下来这一套套带着弹孔和划痕的盔甲证明他们曾经存在过。

这些盔甲外观朴素,没什么装饰。但用料扎实,因为关乎使用者的身家性命。陆军军械局的人把这些盔甲裙甲以下的配件全都拿走,当成全新的腿部铠甲重新配发给骑兵部队。

又从其他缴获的铠甲上拆下来一批左肩甲,替换掉了这些盔甲的原装右肩甲——因为这些盔甲右肩部分为了方便夹持骑枪都在腋下位置留了一个缺口,而军械局不想多费事单独再打造一批右肩甲。“反正肩甲也不分前后嘛!”

随后军械局把这批二手组装货登记为“新造优质四分之三甲”,送到了陆军军官学院供学员们使用,其中不少盔甲上被火枪打出的缺口都没补。

不过几个枪眼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军官生们也不会穿着这些盔甲去上战场。折磨军官生们的不是这些盔甲上的弹孔,也不是这些盔甲的重量,而是铁质盔甲优异的热传导性能。

冬天时会飞速带走你的体温,夏天时又会把外界热量高效传递的到盔甲内部。

温特斯现在浑身上下就和刚洗完澡一样湿透了,铁甲下面的棉质武装衣已经吸饱了汗水,紧紧黏住了后背。汗液从额头上留下来,时不时还会流进眼睛里,辣的眼睛生疼,他戴着头盔也没法揉眼睛,只能强忍着。

每次在夏天穿上这些比自己年纪还大的训练甲时,温特斯都会发自内心地感谢军械局没有把这些盔甲上的破洞补上,毕竟有了这些缺口通风性能还更好一些。

事实上每逢上剑术课,破洞多的训练甲在学员中都是紧俏的抢手货。二十年前负责处理这批盔甲的军官大概也不会想到,他的懒惰反倒办了好事。

这些盔甲从陆军军官学院建校之日起一直用到了今天,一直用了二十多年,在可以预测到的未来还会继续折磨温特斯的学弟们。

不过现在,温特斯没有多余的心思去可怜自己的学弟们,他现在只想脱了这套累赘,坐到场边石凳上喝凉水。

三十多个回合的较量之后,他只觉得自己肩膀处的肌肉就像烧红的铁块一样滚烫,更像几十年没有上油的门轴一样僵硬。

温特斯的大臂肌肉正在不自觉地带动整个胳膊发抖,他的两只手都快握不住剑柄了——是的,他手中的这把剑就是他必须要在酷热的夏天穿着一身铁甲的原因。

同样都起源于灰狼,同样在生物学上被划分为家犬亚种,狗的形态差异能大到让你怀疑“它们真的没有生殖隔离吗?”的程度,剑也是一样。

千年来伴随着战术技法和金属加工工艺的改变,剑这个分类衍生出了成百上千种形制各异的亚种。而温特斯手中握持的这把剑比起那些老前辈,是在族谱中是写在后面几页的年轻后生。

这把剑全长13米,可以用另一个方式来描述这个长度:对于一个身高18米的成年人类男性,当他用剑尖顶到地面上时,剑尾配重球的位置在他的腋下四指处。

剑的刃长则达到了95厘米,没有剑樋。除了长,这把剑的另一个特色就是和剑身垂直的棍状剑格,这个剑格的尺寸也远超普通的剑的剑格,长度接近于成年男性小臂,这个大号剑格是这把武器的灵魂,许多技术没有这个剑格就没法施展。

相较于这柄剑的长度,它的重量则出人意料的低。温特斯正在使用的这把剑全重只有14公斤,也就是几个土豆的重量。

赞美金属加工工艺的进步,让刀剑匠们能够制造出这种轻巧但却硬韧兼备的剑条。

这把剑柄很长,需要双手握持才能发挥出最佳的威力,但因为“双手剑”这个分类已经被前辈抢注了,所以一般不会称其为双手剑。虽然单手也能凑合使用,但它也明显不配让“手半剑”的家庭领养。

大多数情况下军官生们只称呼它为“剑”,如果谈话中出现了其他种类剑导致词义混淆,军官生们则会称它为“我们练习的剑”;或者单纯因为它比一般的剑都要长,称呼它为“长剑”。

不要小瞧这14公斤,大力挥舞下即使只有14公斤也足以轻松击碎头骨,或者把无甲敌人开膛破肚。这也是为什么温特斯在炎炎夏日冒着中暑的危险,也要穿着半套骑兵甲训练的原因。

温特斯,以及温特斯的对手,他们手中的长剑全部都是没有开刃的真家伙。

温特斯现在已经快被自己的汗水煮熟了,他只想尽快赢下这场比试,赢下那个他六年来都没战胜过的对手,现在正是他最接近胜利的一次。

透过头盔上的栅格观察窗,温特斯看了一眼场边的记分板,他自己17分,对手12分,他从来没领先过对面的家伙5分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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