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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那个男人(第1页)

那棵小树苗从此被栽在了春雀台里,慢慢经历雨雪风霜,慢慢茁壮,慢慢长大,就和那件事一样,成为了一个很小很小的插曲。

崇初书院里的日子依旧平淡如水,向前缓缓流淌。

十一胖了些,再也不像最初来到崇初书院的那会儿,骨瘦如柴,面黄肌瘦的,脸色也红润了很多,尤其是穿上新定制的春装的时候,终于有了些属于她这个年纪的姑娘该有的朝气。

还有功课,她不是天资最聪慧的学生,却往往是书院里最勤奋刻苦的那一个,常常会废寝忘食的钻研着先生留下来的题目。

字都识不全的十一,在以她自己最拼命的姿态,追赶上这里其他学生的脚步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或许真的是书院里的日子让她安心又踏实,所以,十一的笑容也比起从前多了起来。

在十一的心中,只要她足够努力,愿意付出全部去尽力学习,早晚有一天,她会成为令先生满意的学生。

不做最让他骄傲的那一个,至少,也千万不要做最让他头疼操心的那一个,这是十一偷偷对自己立下的誓言。

遇到太子慎的那一天,是一个很宁静的冬日下午。

春雀台落了厚厚的积雪,不便于行走,十一担心会影响到其他学生们来上课,就拿了工具,打算把书院里的雪都好好清扫一番。

从春雀台到筑夏台的一路,都是悄无声息又寂静的。

在凉宫里的时候,十一一点也不喜欢冬天,因为如果在宫道上遇见了王或是王姬,宫女就要跪在冰冰冷冷的雪里,叩首跪拜。

雪水寒凉,不论穿了多么厚实的衣裤,都会很快的渗透其中,回到浣衣局再换衣裤,已经是膝盖红肿了。

那种刺骨的感觉太难忘,只要经历过一次,就会刻骨铭心。

亦或是腊月寒冬里也要在华簪井里打水换衣,井水也很冷,把手伸进去的时候,好像有无数细小尖锐的针刺进皮肉,时间久了,骨节也会变硬似的,麻木到没有任何知觉。

可是在崇初书院,她可以安安心心的靠在朱红色的墙上,伸出手,感受每一片雪花的温度。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十一昂起头,看着天上扑扑簌簌而来的片片雪絮,不禁想到那天先生教授的诗句。

“今我来思……”

“今我来思……”

就卡在了这儿,她忘了接下来是什么。

不由得有些懊恼,十一敲敲自己的脑袋,企图把后半句话敲出来。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雨雪靡靡。”

一道陌生低沉的嗓音在身后响起,十一着实吓了一跳。

“陆羲和的书院办了这么久,就只能教出你这种语不成句的蠢徒么?”

那个男人穿着一身白色的衣袍,坐在轮椅上,形貌昳丽。

看上去……非富即贵。

十一不知所措的站在原地,心脏怦怦直跳。

“办学毫无章法,其罪一。”

“崇初书院学生见到当朝太子竟不磕头行礼,其罪二。”

“说说看罢,你喜欢哪一种死法。”

他一字一句道,目光却比华簪井里的冬天还要令人脊背生寒。

开局核裂变,我横推世间  娱乐从心动4起航  简单的配角  穿书后我开始逆袭  我当舔狗的那些日子  朕的狐妃乖又乖  人在忍界当剑圣  开局怒退未婚妻,成为天命大反派  诸天:从叶问开始的强化之旅  聂先生又苏又撩  我,最初的方士  让你当城主,没让你弘扬红色精神  僵尸:在九叔世界摸宝箱  嫡女这般妩媚  我没想过当导演  宿主她总想黑化  执归卷  都市大饕餮  我命超硬,百无禁忌  这个武者太过凶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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