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般来说,对于那些身体比较虚弱的病人而言,粥是一种非常适合的食物。
粥不但营养丰富,而且容易入口,哪怕是因为各种原因而没有食欲的患者也能够轻易的将其喝掉。
只不过煮什么样的粥给病人,这也是一门学问。
带着香雪兰进入厨房时,前者看着正在仓库里翻找的姜云,不禁问道:“姜厨师长,请问您打算做些什么粥给樱姬同学喝呢?”
“我打算给她煮一碗这个。”
在仓库里头翻找了一会儿后,姜云找出了自己想要的食材,并且将其放到了香雪兰的面前。
香雪兰朝那边一看,只见姜云手上捧着几条呈现出细长条状,色泽金黄,略带透明,长六十厘米左右的“透明胶条”,
仔细看去,这胶条像是某种粗大的金黄色皮筋晒干了之后的样子,但这真的能吃吗?
“姜厨师长,这是?”
香雪兰将这干燥的皮筋拿在手上,只感觉质地坚韧,略带腥气,像是某种动物的身体部分似的。
“这是梅花鹿四肢的腿筋,也就是所谓的“鹿筋”,属于非常好的食补材料。”
看着香雪兰拿着的那根鹿筋,姜云微微一笑。
“鹿筋”,在我国被拿来药用已有千年的历史,以身干、条长、粗大、金黄色为佳。
早在古书《本经逢原》之中便有写道:“大壮筋骨,食之令人不畏寒冷。”
从这点来看,古人很早便已经发现鹿的脚筋是一种非常不错的补品。
要是站在食医的角度来看,鹿筋这更是能够补劳损、续绝伤、壮筋骨、养血通络、生精益髓。
而且鹿筋之中本来就蕴含丰富的胶原蛋白,有点类似猪脚、花胶等等,拿来炖煮也属于相当美味的食材。
正因如此,中餐里也有“红烧鹿筋”、“凤足炖鹿筋”等名菜,只不过姜云今天要做的当然不是这种大菜,而是一碗粥。
手头上的鹿筋,是姜云这段时间填充自己的个人仓库时让采购部购买的,选的都是一些非常优质的品种,就是为了以备某些不时之需。
“原来这就是鹿筋啊不过看起来干干扁扁的。”
看着手上那根硬到可以拿去谋杀的鹿筋,香雪兰一边将其拿在手里把玩,一边跟着姜云来到了厨房的另一侧。
“这是干鹿筋,比起新鲜的鹿筋味道更加浓郁,只不过干货的泡发通常很费工夫,所以这道菜平时没什么地方会做。”
“很费工夫?有多费工夫。”
“正常做的话,要将干鹿筋放进煮沸过的热水中浸泡一天一夜,第二天换水洗净后继续加入花雕酒、生姜等材料再浸泡一天一夜,到了第三天剥皮去骨,蒸锅蒸制数小时之后才能拿来烹饪。”
啊?听到姜云的描述后,香雪兰一下子愣住了。
她随后疑惑的问道:“那这道菜是不是要后天才能吃到?还是说你已经提早泡发好了鹿筋?”
“没有提早泡发,也不需要后天才能吃到哪怕是从干货开始,半小时左右我也能把这道菜做好。”
姜云一边说着,一边拿起那几根看起来硬到不行的鹿筋,将其全部丢进了一旁的一个油盆里。
油盆之中放着一些“芥花籽油”,这种油味道清爽,稳定性高,不容易让食物的味道产生太大的改变。
重生嫡女打脸日常 人鱼银级冒险家 农门悍妻:败家媳妇放肆宠 地仙大道 娶一送一:总裁爹地要转正 第3种结局 快穿:在反派男主心尖撒野 陆爷家的小绵羊超软的 我的游戏神国 影视配角的路人甲生活 南雍王妃 无声恩 今天影帝答应嫁给我了吗 御兽:解锁顶级功法 精灵超厉害 锋火 权臣游戏:开局无限复活 情难自控,季少独宠小娇软 重生从失业开始 从一人开始朝九晚五
左手莲花,右手狂刀,聂云化身冷血杀神。神秘的武魂空间,让他发现了巨大的宝藏,恐怖的凶兽火麒麟,带给他如魔的力量。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当聂云彻底掌握疯魔之力,斗罗大陆将因他而颤抖,然而,这只是开始而已。后世称之为魔神!(这是本萌新作者上架的第1本书,经验稍有不足,有毒的地方,大家轻点喷哈。新人不易,正在努力提升中,大家走过路过给个收藏哈~)如果您喜欢斗罗之冰火斗罗,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田园如画骄阳入我怀穿越种田甜文杨初夏,江湖人称杨怼怼,曾舌战清大无敌手,有天一觉醒来成了个古代小农女。气煞人也,我拿作乱的老天爷没办法,还怼不赢你这渣叔恶奶嘛,她的名号可不是吹出来...
妈咪!!老爸说你是他的宝贝,他的甜心,他的哈尼,没有你他活不了。相亲捡到带着娃的总裁大人,踢不掉,逃不了,还被调戏,傅帝很认真的追人中。总裁,太太喝醉了抱着阿斯顿马丁喊哈尼。买了。第二天如果您喜欢帝少心头宠娇妻,一送一,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外科医生江来未曾料到自己会回到波澜壮阔的年代。可他拿不了枪杆子,只能拿起手术刀,于是,同仁医院的江医生成了那个时代医疗水准的顶尖名词!江来大厦将倾,深渊在侧,我辈只万死以赴!敌方江医生,那么将军阁下就拜托你了!我方同志你辛苦了!...
秋语安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用手段嫁给了萧闵行。她没有得到自己预想的爱情,婚姻更是一团糟。她倾其所有,唯得伤痕。那个知道她骗局的男人,手段更是毒辣,要把她困死在自己编织的死局里,到死也不放手。...
关于青莲觅战争爆发,北齐公主白滢临危逃亡,却被敌国燕王抓捕坠落深渊水池,陷入昏迷。白滢醒来时,已身在一处宫殿,周边是一男子。白滢摇摇头,不知自己是什么人,身在何处,脑海中怎么一点记忆都没有。男子他走到白滢身旁,柔声道滢滢,你终于醒了,白滢道你是何人,我为何在此?男子迟疑道你忘了,你是南翎左相高正松的女儿高滢,也是我未过门的妻子,原本我们打算成亲,可你从树上摔下来昏睡多日,这才耽误了大喜之日。白滢脑袋一轰,她想不起自己是谁,也对这个男人不熟悉,但见他对自己呵护备至,不像说假。男子日渐温柔,为她抚琴写诗,解书解闷,甚至为她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唯独对请医师治她失忆症之事,从不上心。白滢从一开始的抵抗逃离,到爱上这个未婚丈夫,可就在他们成亲后,她忽然想起来了。烛影摇红,身上的男子就是那个入侵北齐,毁他山河的燕王彰华,彰华,也是在三年前,自己在汴都救下的乞丐。她挣扎着想逃离,却被彰华按住双手,让她避无可避,不给她后悔的机会。他手背青筋暴起,吻去白滢眼角的泪水,迷恋地望着她的脸庞,额头相抵从此刻起,你就是我的妻子了。滢滢,唤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