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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 平平淡淡才是真(第1页)

混沌的佛内乌斯是一团黑云状的能量体、无辜的沙克斯则是一个“小孩子“,然后是繁殖的古幸。

古幸依旧还是那副斯文模样,不见真身。

弗内乌斯和沙克斯这两个封号魔族上一次都被亚瑟带走了,林哲并没有对他们有过多的了解。

不过毕竟经历了如此多次的轮回,其实三个封号魔族都是他的老熟人了。

如果林哲愿意的话,他一个人倒是可以把三个封号魔族一起解决了,但那多少要费一些功夫,这还没有见到魔王呢,当然要省点力气了。

“我选古幸,另外两个你们选把,速战速决,咱们别耽搁太多时间了。”

没有怎么思考,林哲就仿佛挑选一顿早餐一般的口吻说出了这番话。

“那么沙克斯交给我吧,矫揉造作真是让我看着恶心。”

希维尔做出了选择。

而迪薇娜也用行动做出了她的判断。

她庞大的身躯再一次行动了起来,张开血盆大口就向着最后的弗内乌斯咬了过去。

古幸和沙克斯想要阻止来着,不过二者都被林哲和希维尔拦了下来。

钥匙转动,林哲直接传送到了古辛的身旁,在对方反应不及之前便捏着对方的脖子将其带离此间,留给迪薇娜足够施展的场地。

至于希维尔就更简单了。

她不过跳下迪薇娜的身躯,弯弓射箭阻止了沙克斯的行动。

现在的人都知道魔族是可以化形的。

但他们不知道,其实大妖也是可以化形的。

不过大妖和魔族的化形还不太一样。

魔族的化形能力是与生俱来的天赋,而大妖的化形能力则是大妖的最终追求。

如果要是让那些追求血脉,提升自己大妖能力的亚人们知道,他们的先祖最终追求的居然是化形,一定会难以接受。

但其实这是正常的,也是一个拥有智慧的生命最终想要追求的。

一个拥有智慧的生命一旦开始思考自己生命的意义,就不可能再任由欲望本能驱使自己行动。

妖、一开始就是某一个动物族群中天赋异禀者的代称,这个时候妖还和自己的同族并没有多么大的不同,体型上可能略有差异,细微处有些不同。但基本上你还是能够认出它的种族。不会和自己的同族有太大的差异。

随着它捕食的血肉增加,吞噬的血脉增加,它就会变成大妖。

而从妖被称之为大妖的原因很简单。

因为这个阶段的大妖的体型基本上都会变得极为巨大。

哪怕是一些印象中很小的鸟妖,变成大妖之后基本上都拥有臂展十几米,甚至二三十米,堪称遮天蔽日一般的巨大身躯。

大妖之所以被其他种族厌恶排斥,看见就恨不得杀之后快,堪称灾害就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妖,它们是基本上没有智慧的。

这么说可能不太准确,应该说它们也有智慧,但强烈的吞噬进化的本能压抑了他们的智慧,使得他们无法沟通,也无法停止他们继续吞噬进化的脚步。

而当大妖吞噬了足够量的血脉,他们就会获得一种能力,化形。

魔族的化形是一种模仿,虽然在外表上天衣无缝,但内里还是魔族,大陆通用语是要靠他们自己学的,各个地方的风俗、俚语也要他们自己跟着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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