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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妮根本不让姥姥添钱,还经常给姥姥塞零花钱,所以老太太现在腰杆很硬。
“娘,哪能让你掏钱呢?这不是钱的问题,我是怕建军和八一那脑袋瓜子学不进去。”
“不试试咋知道,招娣和盼娣就学的挺好,昨天招娣给我们读了个作文,写的还挺好。”
为了证明自己说的话,姥姥还特地把招娣叫出来,让她给大舅舅读一遍作文。
招娣挺大方,找出作文本,当即就朗声读了起来。
作文的标题是我最崇拜的一个人,别人都写着最崇拜科学家或者是解放军,招娣写她最崇拜姐姐,
“为什么呢?我姐姐就是我心目中最伟大的人,我和妹妹盼娣从小就挨打,是姐姐护着我们。
她用瘦弱的肩膀扛起了一家人的生计,把我们姊妹都带进了城里……”
作文写的声情并茂,就连元妮听到,都有种喉咙发梗的感觉。
文章写得好,并不在于使用多少华丽的词藻,关键是要共情,能打动人的心扉,招娣这篇小作文就做到了。
大舅舅长得毛糙,却是个性情中人,他听的掉下了眼泪,他怕丢人,自己偷偷摸了两把,这才说道,
“妮儿真不容易,看来,想让娃有出息,还是得读书,我今晚上回去,就跟八一和建军说。”
姥姥和姥爷达到了目的,也就不忙着说教了,两人把锅里的菜盛起来,“先吃饭,吃完饭赶紧回去。”
吃完了饭,元妮还要去上夜校,她惦记着这事儿,所以吃的飞快,刚刚放下碗院子,外头就有人按自行车铃。
听到这叮铃铃的声音,大家伙都是一愣,这个点儿了,谁会来找元妮儿?
打开门一看,原来是顾超,他骑着一辆崭新的上海牌自行车,“元妮,我送你去夜校。”
大舅舅愣住了,这唱的是哪一出?
姥姥反应快,赶紧把元妮给退了出去,“顾厂长你来的正好,妮儿正打算去夜校呢。”
“姥姥,以后叫我小顾就行了。”
“啊?”
元妮拿了书本,大大方方的坐到了后座上,顾超长腿一蹬,自行车就跑了起来。
元妮笑着问他,“你怎么想起来送我去夜校了?”
“你忘了咱们在山上说的话吗?”
顾超说的很自然,既然是谈恋爱,那他作为妮儿的对象,可不得送她去夜校吗?
两人赶到夜校的时候,正是学员们上课的时间,学校门口停满了自行车,也有很多像顾超这样,专门来送对象的男青年。
“存自行车吗?存一次五分钱。”一个油头滑脑的小青年儿突然冒出来。
大城市早就有存自行车的,每次收费几分钱不等,在丹县还是头一回见。
看见这小青年儿,元妮突然冒出一个想法……
站位高的女人
能不能让四舅舅进城,专门干这个营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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