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狼群们得了姜遗光授意,开始晚上嗥叫。
以前它们就喜欢嚎叫,吵得鸟儿们睡不着,好在叫得不多,习惯了也就好了。
最近几天,狼群们却叫得格外厉害,几乎此起彼伏、彻夜不停,不论那些鸟怎么抗议,它们都要叫个没完。
对此,姜遗光给狼群的解释:鸟长了翅膀,追不上,只能用这种方式赶它们走。
狼群众狼非常能理解,为了把鸟赶走,叫得更起劲,甚至还无师自通地轮换着叫。
它们的脑子还没有那么聪明,猜不出这位新狼王到底干了什么。但有些狼很怵这位小狼王。
他才上任多久,十五城就莫名其妙变成这样了,怎么可能和他没关系?看向他的眼神中都多了敬畏。
姜遗光不在乎,这群狼对自己害怕也好。
越害怕,越好。人可能会背叛自己敬爱的对象,却不会背叛自己畏惧的人。他们不敢。
这群狼也不敢。
终于,鸟儿们习惯了晚上去别处睡,白天来狼族领地作威作福的日子。这一天,它们又来了。
先是惯例去抢食人类在地面撒的一种好吃的小果子和草料,后来又去吃十五城里树上新结的水果。
药效很慢,吃了很久,它们才渐渐察觉到了不对。
又难受、又恶心,有些鸟感觉自己胃里都在发痒,还有的凄厉尖叫起来,不断用爪子撕挠身上的羽毛,身上划出一道道血印,犹嫌不够。
那股难受的劲儿,太难捱了,好像从骨头缝里钻出的麻痒和刺痛,有的鸟已经痛得在地面打滚了。
姜遗光无动于衷,数了数,数量能对上以后,才下达命令。
人群趁这时候扑上去,用他们搓出来的麻绳拴住脚,拼命拉住不让它们飞走。
即便这群鸟的体格比人高大数倍,可十几个人拉住一只鸟,也是足够的。
与此同时,狼群从隐藏的草堆里一跃而出,咬在它们喉咙上。
一只接一只,咬完就转移下一只。没用多长时间,原来在十五城作乱的飞禽们,几乎一只不剩地躺在了血泊中。
这群飞禽根本没想到,夜里狼群们赶它们走,无非是为了让人族动手脚,一夜间,用麦秸杆或小毛刷,在它们吃的所有的食物里都加了毒草汁。
“不许吃它们!”姜遗光制止了这群兴奋的狼们的进食行为,他道,“小心一点,悄悄的,扔到十四城去。”
狼群很懂。
狼王说的悄悄的,意思就是要披上其他兽的皮,不能让其他兽发现自己是狼,连忙各自跑回洞穴拣出藏起的皮毛套上。
很快,狼族领地里就多了一堆豺狼虎豹熊狗等凶兽,各自叼着鸟尸,往十四城跑去,趁夜抛尸。
姜遗光心想,如果还不够,他就只能冒险去第十城了。
这场死劫,到底要做什么呢?
黎恪那边,又有什么动静?
他已经在外找了很久毒草,终于有一日,他找到了几株生着黄色小花朵和圆尖叶子的草,长在野地里,一堆野花簇拥着,丝毫不显眼。
他认得出来,这是钩吻。
是断肠草,有剧毒。
姜遗光小心地连根挖起其中两株,飞奔会自己洞穴外,让一个人把这种草种下去。
或许,他的计划又可以提前了。
我成了被掉包的罪臣之子 龙傲天穿恶毒炮灰后[快穿] 江山归美人,美人归我! [原神]我靠拍电影名扬提瓦特 白鸟 养男人只是一种生活[快穿] 酒厂劳模和他的狗头军师 当怪物们开始恋爱 治愈阴郁小可怜后 开局大学门口卖烧烤[美食] 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哥哥 大哥救我,爹爹救我! [综英美]你有这么高速运转的机械进入哥谭 地球神话人物,在星际炸裂 影帝的靠山胆小又黏人 穿成纣王他妈之后直播封神了[美食] 偷走小熊 成为雍正妹妹之后 娇纵美人 在男团选秀我C位封神
沈天离直到死的那一刻才知晓威风凛凛的康平侯原来是女儿身。这一世沈天离一心一意只想跟在康平侯身边,心里眼里都只装得下他,其他的都是浮云。蒋青皱着眉头小大人似的娘亲,那个哥哥为何总是要捏我的脸?母亲大人那个哥哥喜欢你,才捏你啊。蒋青嘟着嘴可是,我一点儿也不喜欢他呀。蒋青长大后,认为沈天离就是一个病原体,得远远避开。沈天离整日冥思苦想,怎么也想不明白,上一世,蒋青对他可是一见钟情,再见倾心。这一世,咋就看不上眼了如果您喜欢世子爷心怀不轨,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不死不灭的魔僧,立志祸乱天下目生双瞳的妖道,只求玩得过瘾。谱写历史的从来不是什么正人君子,而是这些狂人疯子。(本书QQ群194388020)如果您喜欢竞月贻香,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前穿越者师父,教导他如何成为龙傲天主角,穿越后居然成了修仙的前魔教教主可怎么前期还是冷血无情的大反派,后期就成了武林公认的大好人?众人世间竟然还有这样不做作的人,感动,想哭。一堆boss卧槽...
玩家魂穿巫师世界,经历怪兽魔法战争洗礼,从猎魔人学徒成就大宗师,那时他才发现一切真正开始。...
关于绝世风帝大神作品,火爆热销!仙气与魔气并存的宇宙深处,气势恢宏的仙宫,仙宫由九大神花形成的气柱支撑,缓慢飘动,亘古长存。仙宫漂移,究竟飘向何方?回到上古还是未来?风帝剑,逆乱万古,少年从微末崛起,集齐九大神花,成就无上之境,破武道,争天道,一人一剑,战惊天下。...
红袖读书首届全球征文大赛参赛作品如果您喜欢弱渣的逆袭人生,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