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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迟迟深吸了一口气说:“祝你以后找个好的女朋友,开始新生活。”
许迟迟想走,程源却又拉住了她,“如果我说,我非你不可呢。”
第四十一章
许迟迟头一次觉得自己这么勇敢。
她居然拒绝了程源。人生,人生头一次拒绝了他。她的高中同学形容她对程源像贪吃的仓鼠,永远抵御不了食物的诱惑,就算用绳子捆子眼巴巴都要跑过去。虽然她并不太赞成这个比喻,不过连她自己也觉得只要程源向她招招手,她就会立刻不要脸地回去。
程源对她说——如果我非你不可呢?
她无法否认自己的心大跳了一下,真真正正的大跳了一下,好像那句话是一双手就这么紧紧捏了她一下。
程源没有对她说过这种情话,这是第一次。
然而头一次理智比情感更快的让她拒绝。她长大了吧,成熟了吧,不再是以前剃头担子一头热的少女了,看见喜欢的人整颗心都想掏出来给他,恨不得把最好最好的一切都给他。
许迟迟走出了小区门口,坐在车站牌下的凳子上。
他对她说这句话,她不会自以为是地认为他喜欢上她了。也许这几天照顾他让他生出了依赖感,又或者仅仅只是为了报答她,反正他总是把什么事情都分得很清楚。
可她已经不想再要这些虚伪的感情,不想再陷入这个泥潭里面。再相处几个月,他可以很轻松地挣脱出来,而她不行的,她只会在里面溺死,永远出不来。
她的青春稍纵即逝,再也浪费不起,她已经无法无私,无法不奢求回报,无法不去在乎。
许迟迟用双手捂住脸。
四年了。身为一个女人,她把最美最好的一切全部给了他,青春,身体,无限的宽容与爱,然而这样也不能使程源爱上她,所以她已经放弃了。
很早以前就放弃了,就让时间停留在此处。
家里人给许迟迟安排了相亲,并不是家长逼迫的,而是许迟迟自愿的。有时候必须承认现实,她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好,公司里的男性条件好的有一些,然而并没有人追她。
虽然现在很多年轻人反感相亲,可是许迟迟觉得这也只是一种认识别人的方式,只是目的性太强而已。
由第三方帮忙,交换了联系方式和微信号后第三天,那个人终于联系了许迟迟,邀请她下班后吃饭。
许迟迟也没有推辞。
这个男生条件还是很不错的,父亲是博士生导师,母亲也是大学教授,有个舅舅还是某个市级的厅长。他在国内顶尖大学毕业,二十六岁,目前还在硕博连读中。
在饭厅门口,许迟迟第一次见到了他。之前是见过照片的,感觉戴着眼镜斯斯文文,有点内向似的,这一见面倒挺开朗。
“你好。我是陆志云。”
“你好,我是许迟迟。”
两人互相介绍了一下后,进了饭店。陆志云把他的包放下,“你给我感觉还挺不一样的。”
“什么?”
“你之前发的照片给我的感觉还挺会玩,现在看倒很文静。”
他们的感觉居然截然相反,许迟迟笑了笑,“也许是因为我给你发的是我大学时候的照片,那时候去游乐园,玩得比较开心。”
“嗯。”他点了点头,“叫吃的吧,你喜欢吃什么?”
双方叫了菜,又继续聊天。因为大体的年龄家庭许迟迟都大概知道了,就问他一些学校里的事,他也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他是学生物的,方向是遗传生物学,经常跟导师跑各地做研究,还种过水稻养过羊。
许迟迟觉得有时候他还挺幽默的,“那你最喜欢哪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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