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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一大块油光红亮的五花肉,直接一口塞进嘴里,那肥肉部分连着肉皮,蒸得软糯无比,入口丝毫不觉油腻。瘦肉部分更是吸饱了梅菜的咸香与浓郁酱汁,每一丝纹理都越嚼越香。
单吃这梅菜也格外顺口。这菜干与酸菜不同,不仅散发着独特的香气,与五花肉一同烹煮后,还变得油润柔软,咸中带着回甘。将梅菜的酱汁浇在米饭上,就着这油滋滋的饭,二虎觉着自己哪怕就着这一道菜都能连干三碗。
“这梅菜做得真是好,我嘴笨,想不出其他的话来了,就是好,好极了。”二虎一边大口吃着梅菜,一边扒拉着饭。
肉吃多了,他又顺手夹起一筷子醋溜白菘,吃了两口,也激动地唔唔直叫,手里拿筷子指着那菜,来不及咽下去便与胡麻子道,“白菘也极好!”
“我试试。”胡麻子不客气地伸出筷子往他饭碗里挟了一口醋溜白菘,入口也直点头。
果然不错,脆爽可口,酸甜开胃。
白菘本是冬日里常见的菜,胡麻子原以为自己早已吃腻,可这独特的酸味一入口,滋味全然不同。菜帮子咬起来嘎嘣脆,白菘叶子则吸饱了酸味,吃起来滑滑软软的。醋味、酱味、咸香味都在菜叶之上,吃起来格外解腻。
还有清炒冬瓜,看似朴实无华不起眼,其实炒制得恰到好处,顶部吃起来还带着清脆,越靠近瓜囊的部位,又越是软糯绵密,很甜。
吃过梅干菜扣肉这般味道浓郁的菜肴,再尝尝这冬瓜,更能尝到有种清新的余味。
全都合胃口!二虎吃得兴起,最后连汤汁都没剩下,全扒拉干净了。
胡麻子也是,最后吃完,懒洋洋地瘫在那儿,手里捧着空碗,还在回味方才的菜。
那宫保鸡丁居然这样好吃!不愧是岳将军也喜欢吃的鸡丁啊!那鸡肉又嫩又弹,入口先是一丝微辣,之后又吃出甜来,辣又不算太辣,甜也不算太甜,反而将鸡肉的嫩和鲜美都衬了出来。
这菜其实还有酸味,指定是加了醋了,但吃起来一点都不古怪,那醋味裹在香脆的花生米外面,嚼起来清脆又香,还有里头胡萝卜、黄瓜炒得也爽脆,让他一口接一口吃得停不下来。
蒜末芜菁也好吃,切成块的芜菁每一块都沾上了蒜末,炒得还有些脆,比炖得口感更好吃,尤其蒜末强烈的味道还恰好中和了芜菁原本的寡淡。
反正怎么吃都觉得好吃。明明只是些简单的菜肴,却也令人吃得格外满足。
这便是沈娘子的本事了。
她总能将普普通通的菜,做得比别家食肆铺子强出许多。既未添加什么珍稀食材,也没用什么奇特调料,纯粹就是家常便饭的做法,可吃进嘴里,那滋味,就是不同,怎么都不同。
张六保抹了抹嘴,打了个响亮的饱嗝,喃喃自语道:“速食汤饼虽说也可口,可连着吃也腻。今日能吃上一顿热乎的菜饭真好。吃完这一顿饭,我连手脚都暖和透了。”
曹兴则埋头苦吃,吃得专心致志压根不想说话,吃完以后,还把掉落在身上的米粒也一颗颗捡起,塞入口中,这时才呼出一口气,满足地喟叹:“我本不喜欢把菜汤浇在饭上吃,可沈娘子手艺太好,我吃着竟丝毫不觉腻。现在肚子虽说饱了,可嘴里总还觉着馋,好似还想再吃些什么。”
张六保一听,猛地想起明日的菜,赶忙伸手掏出食单:“沈娘子给了明日的食单了,我给你们念念啊……哎,怪了,好像和今日又不一样了?第一种是江南西路(江西)三杯鸡饭?里面含水蒸蛋、豆豉包菜一份。嘿,沈娘子莫不是连各地州府的南菜都会做,想来是跟往来的商贾学的吧?上回我还瞧见有人兜售洪州的茶叶。沈娘子这也太厉害了。”
“下一个是红烧肉饭,配菜也是蛋和包菜。最后一个是蒜薹炒腊肉饭,配菜一样。不过比今日还多了汤,是榨菜清汤。你们打算点哪一样?我要吃江南的鸡,我活那么大还没尝过呢。”
“我也要鸡。”
“红烧肉,我最爱吃红烧肉了!”
“那我点蒜薹,咱几个又能换着吃。”
四人围着那食单,肚子暖暖的,分明吃得很饱了,却还是讨论得热火朝天。如今在这值守,竟好似因为能吃上好吃的饭菜而有了盼头,一点儿都不觉得日子苦闷了。
沈渺送完餐,回去路上正好见到巡街回来的蔺教头,她当时脑里已然想出调整餐盒的法子,与蔺教头商议后得了首肯,便径直前往陶窑,定制了几十个方形盘子。
那盘子四边微微翘起,中间稍稍凹陷,外表和后世不锈钢餐盘差不多,沈渺还让陶窑师傅也做出三格分隔,正好用来放置菜和饭,如此便不易串味了。
届时她送餐时带着这些盘子去,订餐的厢军只要交上盘子的押金即可。
若是不想订餐了,还能退回押金。这样便不会因为又增加了打包费而令人感到不满了。
沈渺已经盘算着要把这快餐事业逐步做起来。往后单独盘下一家小铺面做快餐,与自己卖汤饼的小店分开。这快餐店,最好找一家离大部分望楼和开封府衙中线距离差不多的地方,里头空间不必太大,毕竟主要做团餐,租一小间便足够,想来租金也不会太贵。
不过店里最好也能摆上几张桌子,这样偶尔有些到店吃快餐的食客仍可以接待,但主要还是以外卖和团餐为主。
她准备过几日去找邓讼师谈谈,她掏点银钱,也借他在衙门里吃得开的人脉关系,让他帮着引荐引荐,好去和衙门里各司曹的小吏谈谈这团餐的事情,看看可行不可行。
如果顺利,元宵过后,衙门启印,说不准便能将盒饭团餐从厢军那儿,拓展到开封府衙门里去。
这么一来,她还得雇人。不过么,反正开春后鸭场里也要雇人,正好一并解决。
这快餐店,菜品都是家常炒菜,在炒菜已普及的大宋,不算什么特别的,更没什么秘密,所以不必买奴仆,正常雇工就行。
沈渺准备还是找矮子牙保来牵线,给自己寻鸭场的工人和擅长炒菜的熟练厨子,再雇两个送餐的伙计、一个账房便成了。她的快餐店规模不准备搞得太大,有这三个人,便足以支撑日常营生。
至于快餐店的菜,沈渺也不打算亲自掌勺,而是交给雇来的厨子,她还是主要在汤饼铺子里忙。快餐店里的生意,她主要把控每日菜谱和上新菜之前的品控——到时先让厨子做出来,自己尝过觉得没问题,定下标准和口味便妥当了。
毕竟这快餐店的定位,并非追求极致的美味,而是要做到方便、快捷、实惠。因此吃起来在她的标准里能达到中上水平,便够了。
沈渺细细数了数自己这段时间营业的利润、操持宴会挣来的外快等等积蓄,估量着差不多能覆盖这些投资花费。
钱藏在地窖里,那是不会生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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