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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末,胡新黄正值事业瓶颈,灵感枯竭,每天都会去夜店买醉放松,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个名叫郑富的人。
当时郑富穿着一般,行为拘谨,好像是第一次来。胡新黄当时闲得无聊,于是主动跟他搭话,还给他介绍什么酒好喝。
郑富为感谢他,请他喝酒。慢慢的,两人就熟悉了。往后只要郑富在,酒钱都是他出。郑富不在乎钱,什么贵点什么,有些报复性消费的意味。但两人很少说自己的私事,都是聊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相处了快一个月,也只是交换了微信,知道对方的姓名。
有天,两人闲聊时,郑富突然说他想当作家。他小时候家境不好,初中辍学又去外地打工,一直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胡新黄不走心地鼓励他想写就写,别在乎别人怎么想。现在写出爆款作品的作者未必是高学历的人。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郑富回去后真的开始写起了小说。他不会用电脑,全是靠手写。
几天后,郑富红着脸,带来自己的稿件让胡新黄帮他修改修改。
胡新黄接过稿纸一看,心里顿时充满了鄙夷。这篇小说用词简单,满篇病句,甚至都比不上小学生写的作文。
后来,郑富去舞池跳舞。胡新黄跳着翻看几页,然后看到了杀人沉尸的那一段。
那一段的用词并不华丽出彩,但极其写实,仿佛亲身经历过一样。描写的杀人过程和心理描写看得胡新黄出了一身冷汗。
他好像上了凶手的身,透过凶手的眼睛看到了小说中受害者康豪被杀的全过程。他用铁丝勒死了康豪,看见他酱紫色的皮肤在断气之后慢慢褪色。他拖着尸体,感受到康豪的尸身慢慢变硬……
这小说修改过后一定会火!他转头想叫郑富回来。可看着舞池中姿势蹩脚又难看的郑富,他突然觉得郑富这种粗俗、肤浅、无知的“俗人”,好好当他的暴发户就好了,干嘛要来沾染“文学”这种“高贵”的圈子。他又怎么配得上“作家”这个名称。
胡新黄握着稿件,脑子里全是占为己有的念头。最后,在酒精作用的加持下,他用手机拍下了稿件里的所有内容。
他删掉了郑富的微信,那家夜店也不去了。回来后,他每天都在书房改稿,不过杀人那一段他没怎么修改。他怕“匠气”太重反而破坏了那种浑然天成的“淳朴”之感。
作品发表后,他火了。几乎是一夜之间,名利和金钱如潮水一般冲开了他家的大门,将他淹没在其中,同时也冲淡了他仅剩不多的对于偷稿件的愧疚。
在粉丝的赞美声中,他不断催眠自己,这部小说就是他的原创,他只是“借鉴”了一部分。他享受着小说成功带来的果实,也在暗地里继承了本该属于郑富的因果报应。
胡新黄在江易和唐丽的陪同下又去了警察局。不过,他对警方隐瞒了他偷到稿件的情节,只说他都是听来的。
如同江易所说,警方的重点在捉拿凶案的嫌疑人。尽管对胡新黄说的“听说”有所怀疑,但还是先追查郑富这条线索。
隔天晚上八点,准备关店门的江易又看见了那位不速之客。
尹晓站在门外,冲他勾了勾手指,神秘兮兮地说带他去找郑富。
这件事现在由警方接管调查,跟他无关。他想拒绝,可最终还是好奇心占据了上风,跟着尹晓一同来到三环外的一栋老楼。
尹晓指着三楼亮黄色灯光的房间,说:“他在里面。”
“他竟然还在A市。”
江易隐约感觉到一股阴气,正要细查,身后响起警笛声,是警察开车到了。
他不想给自己找麻烦,于是躲到一旁观看。而尹晓跟着警察一起闯进那间小屋。
房间面积不大,里面脏乱无比,垃圾遍地,一些外卖盒子里甚至都生了蛆。好在空调还开着,温度很低,臭味没有蔓延到外面。
屋内家具只有一张床和一张书桌,书桌上堆满了稿纸,一个瘦骨嶙峋的人正在奋笔疾书。
他一门心思都在写作,丝毫没有被冲进来的警察干扰。
“郑老师,我是你的书粉,请你给我签名。”
郑富拿过递上前的纸,唰唰两下签好自己的名字,送还给说话的人,然后继续回到写作中。可下一瞬,他的脖子被套上手腕粗细的铁链,整个人向后仰去。
郑富看见一个女人冷冷地望着他,没等他说话,她用力一拽,将他向外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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