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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毕竟还是太笨了。
长到三岁多的时候,他说话都说不清楚。
所以,在当亲生母亲再次怀孕的时候,他的亲生父亲便托了人。
“送走吧,可是无论如何都要帮他寻着一个好人家。”
这套说辞,就像是处理在路边捡到的小猫小狗一样。
谭峰曾说过,“过继”他花了挺大的一笔钱,足足需要三千块。
那时的谭峰和黄丽,在国营矿场里上班,一个是矿场的技术员,另一个则是矿场的安全员。
这两个岗位在当年是出了名的香饽饽,连送他去谭家的婆子都说,他是积了大德才能寻来这么好的父母。
的确……
当时的谭峰和黄丽,是好得不能再好的父母。
他们工作稳定,婚姻幸福,家庭美满。
除了…没有孩子。
那时的医学技术不发达,两个人结了婚超过三年,黄丽也没怀孕。
这于现在来看,算不上什么新鲜事儿,可是对于当年来说,结婚多年无子,便是最大的恶。
他们努力到了结婚的第五年,终于在热心亲戚的建议下,决心从远房亲戚手里“过继”一个男孩,当作自已的孩子。
他们给他起名叫谭乐,因为有了他,这个家庭便有了欢乐。
谭乐很喜欢这个名字。
至少,在起初他刚来谭家的时候,还是很幸福的。
那时的他,像是城里的孩子一样过了人生的第一个生日,也像城里的孩子一样周末可以去公园、可以逛商场。
他吃了甜到发腻的大白兔奶糖,也喝了城里孩子都不怎么有口福喝过的北冰洋汽水。
逢年过节,再也不需要捡妈妈、姐姐的旧衣服,他也会有自已的新衣服、新鞋、新书包。
更甭提那时谭峰和黄丽的工资高,厂里福利待遇好。
他家里早早地便有了邻居家羡慕的冰箱、洗衣机、彩电。
那时的他。
很幸福。
而这一切幸福,只短暂的持续到了他十岁的时候。
那天他照旧放学回家,刚一进屋便听妈妈跟他说,“乐乐,你要有弟弟了。”
妈妈的脸上荡漾着他没有见过的笑容,小心翼翼地坐在沙发上,始终护着自已尚且还平坦的肚子。
谭乐傻乎乎的看着妈妈,以为他们又收养了新的孩子,他眨巴着水灵灵的眸子问她,“弟弟在哪?”
妈妈笑着指了指自已的肚子跟他说,“妈妈怀孕了,再过八个月,你就可以见到弟弟了。”
呵……
一样的人生,再次重演。
当父母有了新的孩子,他便是被抛弃掉的那一个。
谭乐清楚他自已接下来的命运。
他软了肩膀,歪着头看着妈妈,只怕她接下来会装模做样的跟他说。
“送走吧,可是无论如何都要帮他寻着一个好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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