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当我站起身我才发现皮包儿其实并不关心这广东佬的死活,他早已迫不及待的去解这位仁兄的腕表和金链子。
“我靠,你下手够快的啊,他妈给我留点儿。”我大骂皮包儿。
“这回这个货肥,你看大金戒指小手表的,这次又够玩上一段时间了。”皮包儿洋洋得意。
“嗯,确实。”我表示赞同。
“你说这皮箱里装的啥,那会儿我说给他拎着他死活不让,看来这里面肯定都是现金。”皮包儿伸手就要去摸皮箱。
我把他的手扒拉开,“别猴儿急,想钱想疯了?找个僻静地方再说。”作为他的领导,我说话还是有些重量的。
皮包儿警惕地扫视了一下周围,嘟囔道:“确实不太安全。”然后就悻悻地开始跟我把地上的人往边儿上挪,“这死胖子够沉啊!肯定没少吃好东西。”
“干活得了!哪那么多废话。”
我们两人抬着他,把他用力往巷子深处拖。
“干什么呢!”突然从背后有人大喝一声。
贼人胆虚,本来我们做的就是不光彩的事情,猛地听背后这么一喊,吓得我们赶紧把胖子扔在地上。
“快跑!”我大喊一声。
皮包儿手疾眼快,把金链子手表啥的往兜里一装,拿着那鳄鱼软手包就跑了。
“真,真他妈厚道。”我大骂一声,远远地我就听到有人向这边追过来,也顾不得回头多看,我扛起手提箱就往岔路跑。做贼的规矩,如果被别人发现或者追击,两个人一定要分开跑。一是扰乱追击者,二是增加逃跑几率。现在顾不上这么多了,我扛着箱子穿过悠长的深街老巷。巷子很长很深,大概跑了七八分钟,眼前突然一片开阔,跑到闹市了。
人头攒动摩肩接踵,我心中大喜,赶忙穿进人群顺势把外套脱了下来。又狂奔了五六分钟,我实在是跑不动了,便停了下来。
“呼呼~”我双手拄着膝盖,躬着腰呼呼大喘。“妈的吓死老子了。”我往后忘了忘,见并没有人追上来,这才安定心神。
我又往前走了会儿,见确实没人追上来,就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这时我才发现自己后背都湿了,本来天就热,这一跑内心一燥,更是觉得越发的闷热,汗珠子噼里啪啦地从头上滚落了下来。
我伸手去裤兜摸烟,拿了根儿红塔山叼在嘴上,“妈的,也不知道皮包儿那小子跑掉没有。”喊话的人没追我,那就很有可能去追皮包儿了。那小子一身瘦肉,身体灵活,甩掉几个人应该不是问题。
“活该被追,吃肉老想捡肥的,等他妈逃跑知道拿瘦的。”我暗骂这小子不仗义,但转念一想我又“嘿嘿”笑了。哼,这小子平常就阴阳怪气,对我说的话更是阳奉阴违,暗地里背着我不知道私吞了多少好处。要不是看得上他偷窃打架是把好手,我说什么也不管老大要这个人。这次啊,我有好东西我也不分给你,我用手摸了摸旁边的皮箱。
抽完烟,我思绪平静了不少。在这个行业混饭吃,按规矩得到的东西三天不能下账,也就是说三天不能动,怕小字辈儿的冒犯了其他盘口的“神仙”,或者得罪了其他地方的势力。如果是道上的人丢了东西或者被抢了,搁江湖上放出风来,各个盘口的老大都要帮忙寻找,如果是自家小弟手脚不干净,还得带着东西带着人去人家地盘儿上“负荆请罪”。
下账的有专门的地方,就跟梁山好汉“分赃聚义厅”差不多一个性质。碰头也有专门碰头的地方,我现在按规矩应该去长江路那所房子等着跟皮包儿汇合。
“狗屁的规矩!”我想想就来气,老子拼命抢来的东西凭什么要分!
现在正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平常都是两人,现在就我一个人,我先把箱子打开,捡着值钱的先拿一部分,然后……
“嘿嘿,我这脑瓜子真聪明。”我都羡慕我的智慧,那就先带着拉箱回家吧。
我独居在这座城市某一个城中村内,并不是每个痞子都能花天酒地,有钱开豪车住洋房,我的经济水平只允许我蜗居在这个大城市偏僻的一角。
在这里有好多我或者说跟我一样的人,他们昼伏夜出,做着不可告人的生意。现在是下午,筒子楼的住户们慵懒的躺在床上,灼灼烈日晒在这片烂地儿,蛆虫都退避三舍,不愿接受这光的恩泽。
我穿进村中的一条小路,没有人。村子里的建筑跟这座城市的高楼大厦形成鲜明对照,在外面不远处便是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而这座村子仿佛被时光遗忘了一样,虽处闹市却格格不入。烂尾的二层小楼锈迹斑斑,脱落的墙皮一片一片地掉落在地上,走不远在村子正中还有一个巨型垃圾堆,这里堆满了村里人各种生活垃圾:食品袋、牙刷、穿破了洞的连体裤,还有封面印满日本女明星的光盘。
我无闲关心这些东西,我租住的房子就在这个村子东边的一个小二楼,我在烈日的灼烧下不由加快了脚步,好在这个村子荒凉至极,每个人都行色匆匆,根本无闲顾暇你到底是找人还是住户。
我拐弯抹角上了我居住的二楼,这是一个筒子楼,在局促的空间内住着十来户人家,不得不说房东要钱不要命。光顾着挣钱安排房间,根本没有布置消防通道或任何消防措施。只有挨家挨户放在门口的尿盆算的上一个装液体的容器,有的住户尿盆里边盛装着半盆橙黄色液体夹杂着些许铺散开的纸巾。
我掏出钥匙拧开属于我的那间房子的门锁,然后闪身进门。“砰~”地一声沉重的箱包被我扔到了地上。
“他妈的,累死老子了。”我迫不及待地去看今天的收成。
拉链滑到尽头,我把上盖翻开里边的东西便呈现在了我的面前。一堆杂七杂八的日用品中掺杂着一个硕大的红布包裹。
衣服,这个留给我穿。身份证,孙立堂?什么狗屁名字,我撇了一眼那上面的照片,正是我们打晕的那人。除此之外还有几张泛黄的纸张,上面曲曲扭扭地画着犹如蜘蛛爬行的符号。这啥玩意儿啊,护身符?看来有钱人都信这一套,我不以为意。
翻了一下并没有发现任何值钱的东西,这不禁让我大失所望,我把最后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个硕大的红色包裹上。“贵重的物品肯定要特殊对待哈。”我伸手抓起那个包袱软软的,掂了掂还挺沉。
“啥玩意儿啊。”一边说着我一边去解包袱上的纽带,纽扣打结处用一股不知道什么材质的红绳子打着个万字结。
“啥啊这是,这南蛮子整得这么神秘。”我见解半天解不开,干脆拿起桌上的水果刀,轻轻一划绳子开了,一层一层的包袱皮随之解下。
“我去!”数层红布包裹着的他妈竟然是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重生之强宠为后 当反派绑定了女主系统 重生好媳妇 重生之四次离婚 一夜箜篌尽 未来之英雄联盟 英雄联盟之最强荣耀 仙侠六界1 我带幼儿园崽崽求生[天灾] 糙汉将军宠妻日常 国师大人假正经 当土豪门遇上真豪门 魔法师生存手册 系统之网文别太坑 重回十六:赚钱撩男神 你眼睛在笑 商姝 魔尊是个圣母花? 锦绣良田:农门贵女 天歌
一个原著中并不存在,拥有着不死能力的变种人会给漫威带来哪些变化?比如,死侍并没有毁容。比如,钢铁侠开起了火锅店。比如没有金手指。时间线剧情以本文为主。如果您喜欢漫威之不死者之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司凌,刻板严格霸道。宋意,小医生一枚,养母不疼,姐妹不爱。初见时,他抓着她的手腕,他为了他的兵,威吓她,目光凌厉救他的命,你输不起。再见时,因为算命先生的鬼扯,司家千万聘礼,家人逼她嫁给司凌,他看着她哭,声音柔了很多给你一个礼拜的时间,做好准备,嫁进司家。...
饭了五年的爱豆竟在初识时她表白了!幸福来得太忽然,本以为捡了个高冷男神,接触下来,帅气男神忽然变成了粘人小奶狗还不停的给她买买买,这这这萌反差,让她一个小粉丝有些招架不住。(超级甜的文甜过初恋哈哈)如果您喜欢我竟然和爱豆恋爱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别!别扶我起来!真的,我真的要躺着才学习效率高!这叫学习习惯!我没有睡觉!懒乃是人类之天性,但如果人人都能化懒为宝,便可佑我人族,万世奋进。(原书名躺着就变强了)如果您喜欢明日之劫,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重生BOSS宠妻无上限重生前我被人凌虐成狗,重生后我要杀尽负我狗。豪门阔少天天宠,你烦不烦?...
重生回去的第一天,叶卿就把十里八村长得最好看的那个汉子给扑倒了。两人来了个嘴对嘴的亲密接触,叶卿好方。她才是那个身娇体软易推倒的,好不好!那个最好看的汉子卿卿,我不是个随便的人,村夫也是有贞洁的,你要负责!叶卿看着汉子那完美的身材,好看的脸蛋,豁出去了本姑娘也不是个随便的人,但随便起来不是人,给我熄灯ps推荐作者名下另外两本种田文农家悍女抢个将军来种田空间悍女种田吧,王爷!如果您喜欢田园娇医山里汉子,不经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