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个自杀的人为什么要抱着公文包,看这个人的动作,似乎公文包里面有什么贵重的东西。
想到了这里,我问道:“监控中他抱着公文包,那么这个公文包到底在哪里?”
“还没找到,不知道撞到哪里去了。”有人回答道。
话音刚落,我的手机响了,给我打电话的不是别人,正是玛丽。
只听玛丽说道:“吴梦,这个人的情况查清楚了,名叫李志南,二十五岁,独自在东兴市住。目前在一家金融公司当小职员,一个月工资三千左右。地址我一会儿会给你发到手机里,已经联系辖区派出所了。”
“嗯。”我揪着头发回答道:“只是现在还没有办法判断这件案子是否和上面两起案子有关。”
玛丽说道:“地址发过去了,你自己看着办。”
“还是过去看看吧。”我看着关增彬和谷琛两个人说道:“虽然风格和之前两件案子差的太多,但总觉得有说不出的怪异和不符合常理的地方,去李志南的家里看看,至少也要了解他自杀的动机。”
我们走的时候,地铁终于重新开通了。
一号线重新恢复了正常,大部分的人上了地铁。一个生命消失在了这里,但已经没有人在意了。或许这件事情只会成为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论资本,而只有墙上散不去的血迹还提醒着每一个来往的人,这里曾经有人自杀。
李志南所租住的地方离着公司很远,难怪每天要乘坐地铁上下班。
这是很老的公寓了,没有物业没有监控,甚至没有独立的卫生间。厕所建在楼下不远处,还是那种旱厕。走上楼的时候,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已经联系上了房东,此刻房门打开,已经有人等着我们了。
这房间的格局很小,也没有厨房,只有客厅和两间卧室。
其中一间卧室被当成了储存杂物的储存室,里面堆放着各种各样的东西。而当我们打开了另一间卧室的时候,我们被眼前的景象所惊呆了。这间房间里面,被各式各样的超级英雄的海报所填满了。
当我走进去的时候,就好像是走进了另一个世界一样。或许,他本身就和我们生活在不同的世界之中。这让人多少有些吃惊,毕竟一个已经二十五岁的男人或许会很喜欢超级英雄电影,但很少有像他一样疯狂到这个地步的。
“这里有个笔记本。”谷琛说道。
我回过头去,便看到谷琛手中正拿着一个很大的笔记本翻动着。
“里面写什么了?”我问道。
谷琛将笔记本递给了我,然后说道:“都是他的日记,不过我刚才翻动了几页,或许能够从中发现什么有用的东西。”
天将傍晚的时候,我终于看完了厚厚的一本几乎没有什么文笔的日记。这让我多少理解了李志南,也理解了为什么李志南的卧室里会有这么多的超级英雄的海报。每一个男孩心中都有一个武侠梦,都有一个英雄梦。
李志南的英雄梦在小学的时候便开始了。
王二孬是这个村子的神话,因为王二孬八岁的时候就学会了抽烟,十岁的时候就敢扒小姑娘的裤子。王二孬总是穿着一双洗的发白的球鞋,他有一把剑,一把自己做的木剑,王二孬所到之处,到处都是尖叫。因为村里的孩子从没有见过什么叫做杀马特。
其实或许王二孬的大名并不叫王二孬,但名字向来都只是一个代号。但至少,王二孬在孩子中说一不二,一副黑道大哥的模样。他最爱干的事情,就是拦着放学回家的小姑娘,在言语上进行挑逗。
王二孬的父亲是开音像店的,八岁的时候,王二孬就完成了很多人十八岁之后才开始干的事情。
而所有的反派,都是需要一个英雄来把他打倒的。
李志南和王二孬的第一次相遇,那是一个秋天。
王二孬拦住了李志南暗恋的小学女神。
“草草草!”王二孬一边说一边就哈哈大笑。
纯情的女神并不懂王二孬的意思。
李志南出现了:“王二孬,你放开她,你要不放开她,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两个人都亮出了自己的兵器,王二孬手上的是一把木剑,而李志南手里拿着的是一根~毛笔——因为李志南刚刚上完毛笔班。但说实话,拿着毛笔当武器比拿着木剑要拉风的多,因为高手向来都是无胜于有。
高手过招,往往一招就可以。
当王二孬躺在地上的时候,李志南举起了手中的毛笔。李志南赢了,王二孬跑过来的途中被石头绊倒在地,当场头破血流。
江湖谣传,李志南一毛笔把王二孬头上戳了个窟窿。
女神这样说:“你是我的英雄。”
英雄向来都不好当,因为英雄必须要严格对待自己。王二孬是个流氓,而且是个毫无担当的流氓。有时候当流氓比当英雄要快活的多,尤其是当这个流氓取走了女神的第一次的时候,英雄还坐在教室里写数学题。
这个世界对于英雄向来都是充满了考验的,尤其是当女神跑来找他的时候。
辣手警花:总裁大人不要跑 隐婚百分百:帝国冷少别碰我 时代生活梦想人生 错撩了未婚夫他叔 我在东莞那些年 娇妻诱惑太深,解药拿来 大唐诡闻录 假装失忆后情敌说我是他的男朋友 少爷跪下爱我 表妹好心机 离婚后,前夫他后悔了 金手指在1972 冬宜 暗血部队 魔尊的爱宠叕死了 当富二代穿成了赘婿 我老公实在太稳健了 三国之吞天武神 辛有所属:总裁的祸水前妻 恶毒女配对我笑[快穿]
关于爷是病娇,得宠着!父亲总是说,徐纺,你怎么不去死呢。因为她6号染色体排列异常,不会饿不会痛,还不会说话。萧轶博士却常说徐纺,你是基因医学的传奇。因为她的视力与听力是正常人类的二十一倍,奔跑弹跳臂力是三十三倍,再生与自愈能力高达八十四倍。周边的人总是说徐纺啊,她就是个怪物。她是双栖生物,能上天,能下水,咬合力不亚于老虎,体温只有二十度,生气时瞳孔会变红。只有江织说阿纺,原来你吃了鸡蛋会醉啊,那我喂你吃鸡蛋好...
提前知道自己会穿越,会是个什么样的感受?或许有人开心,或许有人惶恐,又或者有人不甘心。周平知道自己即将穿越,心情却没有任何的波动。如果您喜欢我真的能开地图炮,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重生嫡女不好惹李韶华前世嫁入承恩伯府,被堂妹伙同婆家人哄骗,害死家中硕果仅存的养子七哥,悲痛欲绝中被毒死,却意外重生回五年前。这一世,承恩伯世子竟然又来招惹她,很好,那就先清算一下上一世哄骗她的代价吧!顺便这一世好好对待七哥。只是人也踩了,仇也报了,但刷七哥的好感似乎刷过头了。七哥温润一笑华儿果然是喜欢我的,既然这样,华儿嫁我可好?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穿到古代做皇帝,原以为,自己积了十八辈子的德,从此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一言九鼎,享尽人间富贵。谁知道,竟然只是一个胆大包天,自立为皇的山贼头头,手下只有老弱十几人,一个个面黄肌瘦,嗷嗷待哺。还好,自己有一个金手指,可以升级人和物品,看李义如何在这个古代世界闯出一番天地。不合格的山贼,初级山贼,中级山贼,高级山贼,顶级山贼。不合格的士兵,初级士兵,中级士兵,高级士兵,顶级士兵。不合格的护卫,初级护卫,中级护卫,高级护卫,顶级护卫。不合格的猎人,初级猎人,中级猎人,高级猎人,顶级猎王。不合格的农民,初级农民,中级农民,高级农民,顶级农民。如果您喜欢穿越山贼做皇帝,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男人一辈子最值得骄傲的事里包括服一次役,当一回特种兵,和世界上最强的军人交手。还有,为自己的祖国奉献一次青春,为这片热土上的人民拼一次命。这些,庄严都做到了。(此书致敬每一位曾为国家奉献过青春,流过血洒过汗的共和国军人!读者群号764555748)...
宇宙爆炸之后,人类正式进入星际时代。而刚刚穿越过来的地球人周易却发现自己好像和别人不太一样自己居然能给机甲觉醒出星纹?只在星际传说中才能出现的纹星师大人竟是我自己??居然还有个高级位面的全能智脑系统赖上自己了???就在周易摩拳擦掌准备成为星际最伟大的纹星师时,身后慢慢多了道炙热的目光。喂!我真的不是你要找到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