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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后来二(第1页)

孟素仍然住在襄城,只是回陵城越来越频繁。

她会在静园门口远远地看宁宁,但又避免着被宁宁发现。直到那次看得太过入神,被顾明周叫住,才尴尬地转过头来。

“既然来了,为什么不进去?”顾明周搅了搅面前的咖啡。

“那次是我脑袋发热,孩子年纪小,忘得快,以后还能记住新的母亲。”想到那次的冲动,孟素还是有些后悔。

“她只有你一个母亲。”顾明周的脸色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宁宁跟着你,难道你终身不再娶吗?”孟素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像打趣老友一般轻松,“以前不愿意面对曾经发生的事,不愿来陵城,和离的事情也一直拖着。我可听我爹说,给你说亲的人家排了半个陵城,我这是耽误你了”

“那你呢?”顾明周没有回答孟素的话,“宁宁还会是你唯一的孩子吗?”顾明周没头没脑的话让孟素的笑容逐渐消散,但他很快继续说:“回来帮帮我吧。你家做药材生意,根本没有你的用武之地。服装行离了你不行,新开的纺织厂招了女工,怎么想都是你来领导最合适了;小芙该嫁人了,王妈年纪大了也不愿管那么多,我在城里替你租一套公寓,让王妈来陪着你还有宁宁,既然认了当“阿娘”,平常也要多去看看她酬劳,酬劳绝对不会少了你。”

“我们,都很想你。”

顾明周稀少用这样的方式跟她说话。不确定的神情,小心的语气,态度谦和,可以说得上有些“谦卑”,认真地去请求她的意思,不再高高在上,“强制”地去考虑。

孟素的眼神动了动,仿佛在思考,几次要开口,又把话憋在口里。

“好,我试一试吧”,孟素温和地笑了笑,“现在没有亲事要议,我还有很多的时间。”

五年后。静园。福酥下了猫仔,宁宁非要扯着孟素到家里看。

吃过午饭,王妈带着宁宁去午睡,孟素刚得清闲,门口就来了人,指名要见孟素一面。

来人穿着格子西装,带着短檐帽,俨然是西洋的样式。孟素将他请进门,两人面对面坐在阳台的圆桌两侧。

“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吗?”孟素看着眼前的“男士”,短发爽利,双目炯炯,像是二十出头的年纪。

“我叫常一,在外留学,今年回国,有人托我一定将这样东西给你。”

孟素疑惑,接过男孩递来的信封。

“是谁送来的?”孟素边拆信封边问。

“一位女士,我心情苦闷时,总去一家酒馆喝酒。她总是坐在角落,有一天我发现她也是黄皮肤的,我们便聊起来。我们认识了一年,断断续续地见面,上个月我告诉她我要回国,她听说我是陵城人,便很激动地让我一定要替她带个东西。”

孟素展开信纸,瞥到落款,呼吸和眼神一下停滞住了。男孩还在说,猛地发现孟素已经没有在听,才停下来。

“她怎么样了?”每个字听在孟素耳朵里,孟素觉得自己很小心。

“可能不太好了。她有时候醉醺醺的,我说话也不搭理我,还经常咳嗽她清醒时脾气也不好,聊起天很有趣,也会突然拍着桌子说她活不久了。听到我要来陵城,是她最兴奋最清醒的时候,她让我务必小心再小心,说信封里是她毕生的积蓄,我问她为什么这么相信我,她又叽叽咕咕,最后才大夸一通我面善。”

“不过好在,我是个好人。”男孩自我调侃般地笑了笑,“她交代我东西亲手送到就好,可是她连名字都不曾告诉我,你是她这么重要的人,我真的很好奇,想见一见。哦对了,你放心,你的信我没拆。”

孟素的眼泪已噗哒噗嗒掉下来。

信中写:

姊姊,可安好?我在这里很好,有营生可以养活自己,有住处,还得闲钱去体验时新玩意。

安安快要到上中学的年纪了吧?记得姊姊夙愿开办一家女校,这是我攒下的一笔钱,全当给姊姊助力。

姊姊昔日为我做衣,羽毛寓意随心远走。今日我将羽毛一同寄回,只愿羽毛代表我心,飞回心之所爱那里。

落款是,闵如。信封中除了羽毛,还有一叠钞票。

送走常一,宁宁午睡也醒了。孟素搂着她来到阳光厅,“母亲教你弹钢琴可好?”

这些年闲暇时,孟素不是没有修习过钢琴。只是记忆里的那条旋律,她再也没有弹起。

“我们是鲜花,春天的鲜花,”孟素边弹边唱,阳光同六年前一般洒落琴键,宁宁也努力跟上母亲的声音。

“我们是鲜花,春天的鲜花

一起生在阳光下

我们是鲜花,春天的鲜花

牵手美丽地绽放

完。

绝世:重生唐舞麟,姐姐请自重  开局水母,但诸天生物聊天群  美利坚:从收购米高梅开始  我在十八世纪当神仙  篡蒙:我在黄金家族当国师  江总再见,我要结婚了  少侠,请留步  文娱:重启2002  从神话时代开始做圣斗士  潜伏抗吧八年,刚打职业就被实名  外室要跑路,疯批太子夺我入宫  凡人:开局夺舍墨居仁  她在异界经营开店  四合院:从卡车司机开始  特摄两界:你是光吗?我觉得我是  逃荒,她靠听诡物心声苟赢  从83年开始的娱乐大亨  我的梦境可以捡到至宝  勾惹上瘾,冰冷总裁夜夜哭唧唧  娇软贵妃替身后,吾皇从此不早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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