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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两人,哥哥好读书,尤其喜爱史书,少年时便拜入史官司马陌门下学习,从十二岁一直到十五岁,本来立志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史官,后因为其父年迈,要其继承棋馆,这才作罢。弟弟好武,生就了一副好筋骨,只可惜未得明师指点,年少时的刻苦,也只练就了些蛮力,常和京城里的一些地痞胡混。
“喂!大好的天气,不出去走走,又在翻你那几本破书。”在兄弟之间的争执中,弟弟扮演的常常是挑头的角色。但却几乎很少能在口舌上,占其兄长的上风。
“怎么是破书?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难得今天天气好,光线充足又凉爽,你有空读些历史故事,不比在外面无目的闲晃好?”俗话说“长兄为父”,少年时的吴风,在对待自己弟弟的时候,还真有那么些味道,这也可能是招来其弟逆反的原因。
“好什么好啊?‘书足以记名姓而已’――项羽说的。”吴雷也不是出来不读书,此时,他一下子就搬出了项羽的名言来进行镇压,“读书只要读到识字即可,最多再拣些重要的看看。不然这么多书,何年何月才能读尽,除了把脑袋读涨,一无是处。男儿生当如西楚霸王,提三尺剑建不世之功勋!”
吴风的眼光并没有离开手中的书卷,讥讽道:“你的西楚霸王,在乌江边,用三尺剑切掉了自己的头颅。”紧接着,他继续说道:“阴雷之言差矣!读书有很多好处,只为了记名姓,这样的目标实在是太浅薄了。只会记名姓的莽夫,终将成为智谋之士驱使的刀剑。譬如说……”
吴雷怒道:“屁、屁、屁~!好臭屁!少给我屁如了。譬如说,就在前几天,胡人士兵们在外郡抢掠烧杀了一番,然后把杀死的汉人百姓首级当作战利品带回邺都炫耀。史官们‘如实’记录道:‘与晋合战,大胜,斩首级三千……’”
“国人,应该是叫作‘国人’。你难道不知道说‘胡人’是要掉脑袋的吗?再说,你怎么知道史官们会‘如是’记载?记史,最重要的就是真实。如果是我老师,就一定会公正准确地在史书上记载下这件事情的。现在乱世之中,也许没有公平和公理,但是,乌云终将散去,即便是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初,天下也曾经经历过一段残酷的进程,道路曲折坎坷,但最终不分彼此、统一的汉帝国就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来了。今天,朝中已经有很多汉人的高官,比之建国之初已经是多了许多,一些年后,这个比例会更多,到那个时候,胡汉之别就不会象现在这样。到时候,一定会重新出现一个如同汉室一样强盛的统一国家。现在,不过是历史进程中的一段短暂阵痛。”
“将来?可以看到的将来,不过是一个汉人被屠戮尽绝,胡人相攻称霸的天下而已。所谓的衣冠华族,不过是胡人皇帝家圈养的家畜罢了。我今日练好武艺,就为得将来,能够追随一位驱逐胡虏的大英雄,杀尽天下的胡人,恢复汉人的河山。”
吴风微微冷笑,道:“杀尽胡人?胡人亦中有剽悍者,亦有老弱妇孺,莫非面对老人妇孺、手无寸铁者,你也下得了手吗?”
吴雷回应道:“为恶者,必斩之!即使是面对妇孺,也惩恶务尽。”
吴风摇了摇头,放下了手中的书卷,道:“我看你已经入了魔道了。”
“魔道,如果这是魔道,我也以入道为荣。不象某人,死读经书,却只为了将来能够在胡人朝廷中屈膝侍奉吃人的禽兽。真是儒生、儒生、黄狗儒。”
“疯子!”
“书虫!”
…………对峙形成。
每次两兄弟碰在一起讨论点什么,基本上都会是不欢而散的结局。之后便是相互几日不言,让老父亲看着他们摇头叹气。
――――――――――
“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如不是亲眼看见,吴风绝对以为弟弟还在邺城中的棋馆帮老父做事。
吴雷现在最怕见到的人也正是哥哥,他颇有些扭捏地说道:“我、我听说梁犊军起事,大军一路所向披靡,就跑出来投军,谁料想……”一个月前,他听说梁犊军起事,一路击溃官军,刹是威风,自我感觉这是提三尺青锋立不世功勋的良机,遂留下一份给老头子的辞别信便出走投军,谁料想,刚一入伍,部队就被打散了,自己还做了俘虏。若不是遇见哥哥,这次恐怕连小命也要丢掉了。
看着弟弟躺在病塌上的可怜样,吴风本来想严厉责备一番的心情也没了。更何况,本来应该留在棋馆帮忙父亲的人是自己。然而自己竟然在人生的中途选择了军旅,而且,最近这两年他几次经过邺城都没有回过家。“好好养伤吧。等伤好了,我再想办法送你回去。”看着弟弟虚弱的样子,吴风不禁一阵心痛。
“不,我不回去了。”
“不回去,那你想……”
“我要参军,也只有这样,才对得起我多年来所流下的汗水。我听说,石闵将军的军队,完全是由汉人组成的,将来……”
“不要胡说!”吴风喝道,发出的声音之大,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吴雷被吴风吓了一跳,片刻之后,他愤怒的抗辩:“哥哥太卑鄙了!”
“卑鄙?”
“哥哥原本不是想要做个书吏的吗?为什么最终成为了一个军人?自己都选择了这条道路,又为什么反过来要求我留在棋馆里干那么无聊的工作?难道你不知道我从小就立志要手掌兵权,杀尽天下胡虏的吗?为什么?为什么?哥哥你实在是太卑鄙了!你~混蛋!”虽然声音嘶哑,但此时躺在病榻上这个人显得极其亢奋。
吴风喉咙里象被什么东西堵住似的,一句也回不上来,只好默默地从车里退了出来,下车上马,驰回其在队列中原来的位置。
就这样赶走了哥哥,吴雷的心情也很不好受,他扭头想继续睡,却再怎么也无法入眠了。除了军医上来探视的时候装睡了片刻,其它时候多是一手握着一只玉雕的燕子,呆呆地出神。
当年,不也是常常这样争吵吗?自从……唉~!真的是很些年都没有机会再这样聚在一起,然后争吵。
――――――――――
当年,每次争吵过后,哥哥总是一个人闭门看书,而弟弟则会同一干狐朋狗党们在街头胡闹来发泄郁闷。
“雷哥儿又和哥哥拌嘴了吧”胡胡儿的问句引来同伴们的一阵嬉笑,吴雷是心情很容易表象化的类型。
胡胡儿,姓胡,父母在他幼年便相继亡故,他本没有正式的名字,因为鼻梁高且自十几岁之后便开始蓄起浓密的胡子,颇似胡人样貌,故众皆呼其“胡胡儿”。比吴雷年长三岁,是吴雷他们家这一带小混混们的首领。
见吴雷闷声不响,胡胡儿大笑,说道:“兄弟打架,常有事情,又不是什么生死大仇,值得往心里去吗……来、来、来,我们几个兄弟去找点乐子耍耍。”
“耍?哪个身上有钱?”这一伙小混混,年纪相仿,大的不过二十出头,小的十六、七岁,全都是没有固定经济来源的主。于是,当下众人各搜衣袋,掏空掏尽,也不过掏出了六个大钱。
胡胡儿嬉笑道:“有本钱就好,等下从赌坊出来,不就有钱耍子了嘛?”
赌坊这种地方,人往往都是满怀希望的走进,然后满脸失望的离开。这一次,只带了六个铜钱的他们,只在里面转了一圈就走出来了。
“这下怎么办?”问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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