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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手冷酷残暴的下马威,彻底震慑住了筋疲力尽的众人,
就在程远志以为自己运气糟糕透顶,与麾下部众即将迎来一场惨无人道的奴役时,他又看到了更糟糕的事情。
一名年纪稍大的黄巾部众动作只是慢了一点,就被身后一个野蛮人挥刀砍下,然后,这个人的头颅就像西瓜一样滚落在地。
紧接着,又有许多磨磨蹭蹭的黄巾部众被砍死。
这些被迫死去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点――慢。
程远志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又迅速睁开,不管不顾的冲到矫健女子身前,竭斯里底吼道:
“我是他们的头领,要杀就杀我吧!”
“他们都累了……”
他能够接受暂时被人奴役,也能够接受这些野蛮人杀死那些被狼咬伤的人。
却无法接受一个健康的,鲜活的青壮就这样陨落!
那意味着草菅人命,意味着人性泯灭。
并且这还无关恩怨情仇,仅仅是因为动作慢了一点。
何至于死?
程远志愤怒的看向那矫健女子,很希望她能制止属下们的暴力行为。
可目光却不由自主落在其虎皮裙下,裸露在外的大腿上。
同时心下暗暗盘衡,此时出手,制服蛮女的机会有几成?
三七开?不不不,她腰这么细,大腿肌这么发达,我最多只有五成胜算……那就是五五开了。
算了,看在周围那么多强壮蛮人的面子上,我还是从心吧……
矫健女子很奇怪的看了他一眼,抬手止住一群想要围过来给他点颜色瞧瞧的壮汉,反问道:
“被狼咬了的人不应该死么?”
“不听号令的人不应该死么?”
“你很勇……难道不怕死么?”
程远志直面对方好看的,乌溜溜的眼珠,喉咙却仿佛被塞住了,无从置辩。
这个时代,被狼咬伤就意味着死亡,要不了多久就会狂犬病发作,即使没有狂犬病,还有伤口感染、破伤风……
至于不听号令者,在任何一个物种族群,下场都不会很好。
矫健女子摇了摇头,中止了这个毫无意义的话题,伸手一捞,将程远志提上马背,放置在身前,娇斥一声,纵马而去。
她对这个勇敢的,干净的,长相顺眼的“头领”产生了兴趣。
这是部落中那些脏兮兮的泥腿汉子所不能比的。
尤其是他身上纯粹的阳光味道,香喷喷的,闻起来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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