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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休挂了电话,何临轩“哼”了声:“你跟这小子倒好得很,他就听你话。”
“谁让你这爸爸这么不负责?”
“他如今迷那个明雁迷得很,当真那么忙?带去家里玩玩能占用多少时间?”
“你当人家是你?那孩子不容易,就比元元大一个月,都已经独自一个人在娱乐圈打拼了。”
何临轩想了想,如果何元一个人会是什么场景,别说打拼娱乐圈了,出个门估计都能迷路,点头道:“是挺厉害,人家这孩子怎么教育的,怎么我家这个就跟个小宝宝似的。都怨我妈,宠得厉害,还有宋姨!还有你!”
“好了好了,这个问题打住。”
“既然元元喜欢,那孩子,能帮就帮吧,这么小岁数,不容易。”
宁休点点头,心中想的却是,也得人家领情才是。宁休看得出来,明雁其实是个十分独立的人,很有想法,这样性格的人,怎么能够忍受别人给予过多的帮助。或者说,他其实很享受孤独获得的过程。这样性格的人终将会成大事,只是挫折也多,因他不愿求助于人,样样只靠自己。更直接点说,他只相信自己。
一周之后,明雁去试镜,这几天,他已得知自己即将要演的电视剧是根据这几年十分火的一本小说改编的——《早爱你好》,明雁特地买了这本书来看,从校园至职场。他要饰演的是男主角从小的邻居,与大部分狗血的言情小说一样,他也爱上了女主角,但女主角只爱男主角。
明雁从小到大基本就没看过言情小说,即便看,也是《呼啸山庄》、《简爱》那类,因此他倒看得津津有味,觉得书里面男男女女爱得那样有些不可思议,居然还有自杀。小说并不太长,明雁很快就看完了,随后便是仔细研究了一遍他那个角色。这样还不够,又翻出宁休十年前演的一部爱情电影,他恰好演的也是一个高中生,虽然性格和明雁要饰演的并不相同,但看一看,总归只有好处。
明雁连着在家琢磨了两天,第三天跟毛小雨一起去见那位导演。
到达工作室外面,才知道原来过来试镜的人还是挺多的,大约五六个,基本都是些新人,因为明雁几乎不认识。他们倒是认识明雁,见他进来了纷纷朝他笑了笑,明雁自然也有礼貌地笑着与他们打了招呼。他挑了个位子坐下,毛小雨出去找工作人员,他拿出手机心不在焉地看着。正看着,旁边有个影子,他抬头一看,一个与自己差不多大的男孩子,长得十分漂亮,跟个精灵似的。
不过明雁也没有太惊讶,毕竟这个圈子里最不缺美人。
“你今天来试哪个角色?”那个男孩子是混血的长相,脸十分小,真正的巴掌脸,身上衣服十分普通。明雁之前过了几年的苦日子,看得出来他身上穿的就是地毯上随处可见的t恤衫。但最要命的是,即便这样,这个男孩子还是十分漂亮,就是说出的话有点唐突,这样的问题本就不适合现在拿来问。
明雁想了想,说道:“我还不清楚。”
“哦,我是来试付旭文的。”他居然相信了,还老老实实地把自己要试的角色说了出来。
明雁心中一跳,他今天来试的也是付旭文。但他并没有表现出来,毛小雨早说了试镜只是过场,他现在有些可怜眼前的男孩子,恐怕要空来一场了。
“我叫安歌。”他见明雁不说话,便自报家门。明雁正要说话,他立刻笑道:“我知道你是谁,你是明雁嘛!”
看到他的笑容,明雁终于有些傻了起来,他的瞳孔本就不是中国人的深褐色,偏灰蓝□□,眼睫毛十分长,笑起来,明雁都能看到他的睫毛像蝴蝶翅膀一样颤动,看得明雁好想伸手去摸一摸,并且他的右脸颊还刚好有一个小酒窝。
“你是觉得我太好看,看傻了吗?”安歌又开口说。
“……”
“很多人都这样。所有人都说我就应该做明星的!”安歌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明雁心想,好一个单纯的孩子。
两人没能够再说多久,便有工作人员过来叫他们按顺序进去试镜,安歌是第一个进去的。他进去后,在座的有人问明雁:“那个小神经病是不是跟你说他就应该做明星?”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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