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5节(第1页)

毛思嘉身上那一身崭新的呢子大衣就能让她嫉妒地眼睛发红了!

周小雪家的条件不坏,父母都是职工,兄弟姐妹四个也不算多,更别说哥哥在工作,姐姐是临时工,但好歹也挣钱了,至少不算家里的负担。这种情况下,她的日子在胡同同龄人中是中等偏上的。

但是,就和这时绝大多数同龄孩子一样,她是没什么机会穿新衣服的。姐姐哥哥捡大人的衣服穿,她就捡哥哥姐姐的衣服穿。如果说哥哥姐姐还有机会一两年做一件两件新衣,她就是彻底没机会了!

今年她好不容易才求爸妈给她弄了条红色的拉毛围巾、一双新的塑料底五眼棉鞋,穿着这过年,心里的美是没法对人说的——这几天拜年,更是不会落下,就好像大家都能注意到这些一样。

实际上大家确实注意到了!

五眼棉鞋也就算了,首都孩子只要不是条件太差的,都是有的,只不过新旧而已。大红色的拉毛围巾却不同,戴着这个可扎眼了,有些女孩子没有,又或者继承自妈妈姐姐,颜色都暗淡了...是非常羡慕她的。

但是毛思嘉一出现,她身上的光彩立刻就没有了——那可是呢子大衣!从小毛思嘉就有各种新衣服!她甚至从没见毛思嘉穿过打补丁的衣裳!每次她都心里嫉妒的不行,特别是年纪大了爱美了,心里就更介意了。

今天过年后第一次来姥爷姥姥家,周小雪穿着自己比较好的衣服,没有补丁,七八成新,洗的干干净净的。配上大红拉毛围巾和新鞋子,心里也算是有点儿底气了。但是天知道!毛思嘉她竟然穿了呢子大衣!

其实不只是呢子大衣,还有毛思嘉那双鞋也叫人眼红。

这个年代,即使是首都居民也没有太多可选择的余地。孩子在冬天,无论男女都穿条绒面的五眼棉鞋,条件再差一些的,穿自家老人家手制的棉鞋,这个并不受年轻人喜爱...如今的人不讲究手制的情怀,纯粹以现实的眼光看,直觉的土气而已。

毛思嘉这双鞋不一样,是一双平跟猪皮的靴子。虽说靴子不长,也就是盖过脚踝的短靴而已,在这时也非常罕见了。

这是毛爸同事,年末的时候跑了一趟上海,有门路搞了几双鞋子。相比较北京这边的款式,上海那边的要新潮好看一点儿。太过于新潮的不敢买过来,阿拉上海宁不在政治中心,很多事上大胆一些,首都居民可不敢那样。

但即使是这样,这些鞋子在首都也算是比较扎眼的了。

毛爸同事给家里老婆闺女留了,剩下的本来是想卖给亲戚朋友的。倒不图赚钱,纯粹就是赚人情!就像每次去上海回来带奶糖一样。倒手也不会赚钱,就是卖个好,显得家里不白出自己这个司机。

却没有想到,因为太扎眼,很多亲戚朋友都不愿意买,最终竟有三四双砸在手里了。

就算是工资比较高、待遇比较好的司机,这也算是值钱玩意儿了,可不能随便砸在手里!没办法,毛爸同事只能把鞋子带给同事看,看谁家愿意要,差不多的价格就拿走。

毛爸当时看见了,问过了鞋码,立刻拿走了两双。

毛妈和毛思嘉一人一双...毛思嘉的就是这双短靴,毛思嘉严重怀疑这靴子本身是要用来出口的。靴子里面是很厚实的绒毛,这在此时国人的皮鞋里几乎是看不到的,这也是为什么首都的冬天没人穿皮鞋的原因——太冷了,扛不住!

毛思嘉很喜欢鞋子里软软的绒毛,这个时候的东西质量是很实在的,她根本不用担心稍微穿一穿,绒毛就没有新买时那种厚度。

皮鞋的鞋底踏在室内的砖头地上,‘噔噔’的响声就像敲在周小雪的心里!

她这个年纪已经很讲究好看了,只是社会风气、经济情况有限制,让她只能在范围内追求打扮。平常上学,她和学校里的同龄女生一样,两根辫子的高下前后位置都要斟酌再三,务必符合最新的流行风尚(这个时候的流行风尚也只能在这些地方做文章了)。

这个时候流行的东西其实很少,说起来就是军装、片儿懒、拉毛围巾等等,种类很少、后世看来再平常不过的东西。

但是,无论怎么追赶流行,这个时候的流行都是一种‘将就’!比如说军装,其实继承的家里长辈的旧衣服!

如果一身新衣服、新鞋子,才不用管什么流行呢!站在人群里就能拔份儿!

皮鞋这种东西,好看又比较贵!除了新工作的年轻人,一般不会给孩子买这个。但也有例外,那就是家长或者哥姐,鞋子已经修了几次了,再穿去工作就不像样了,就会把鞋子传给家里的孩子。

中学里的孩子穿皮鞋是很拔份的,但穿家人的旧皮鞋就不行了。

周小雪前些日子还很羡慕姐姐周小玉的一双皮鞋,那是她第一个月工作之后给自己买的。

虽然说开始工作之后就要给家里交伙食费了,但第一个月拿工资,爸妈还是批准了姐姐买点儿自己喜欢的东西——姐姐买了一双平跟的丁字皮鞋,天气不那么冷的时候整天显摆,穿进穿出都是那双鞋!

周小雪想的是自己再过一两年也要毕业工作了,到时候也能买自己喜欢的东西!这才能心态稍微平稳一点儿。但是看到毛思嘉,心里一下就酸了!毛思嘉比她还小一岁,更没有工作赚一分钱了,可她就什么都有!

这、这和她的经历不一样啊!

毛思嘉知道周小雪又心情不好了,早就习惯这种事的她都懒得生气,只是皱了皱鼻子,抱着姥姥的手臂,靠在姥姥肩上,笑着道:“因为出门的时候耽误了嘛!天气好冷,起不来床...姥姥,你这儿有什么要干的吗?我来帮忙!”

姥姥笑眯眯地摸摸外孙女滑嫩嫩的小手:“小孩子就是爱睡!姥姥这么大年纪了,想睡都睡不着——没什么事儿要干,就算要干也轮不到你们这些孩子!有你舅妈、大姨、小姨,还有你妈她们呢!”

这话并不算假,如果不是因为周小雪自己强烈要求进厨房做饭,这厨房里的事儿也轮不到她。

穿书重生:团宠大佬只想当咸鱼  盛门  降水概率百分百  黑科技之树  绿色藤(1v1,姐弟恋)  天下第二美人[穿书] 完结+番外  穿书七零之女配当家  婚后被大佬惯坏了  重生之全能教父  诸天末世主宰  氪金医生  危险关系  家兄嬴政  从助攻到正宫  贴身高手  成欢  [综漫同人]琴酒和红方称兄道弟  窃道诸天  在幼儿园当大厨养崽[美食]  咸鱼美人是万人迷[重生]  

热门小说推荐
听说那个下堂妇疯了

听说那个下堂妇疯了

关于听说那个下堂妇疯了听说状元郎的下堂妇疯了!沈翎只想笑。上一世,她被血缘亲情绑架,活成了林修远和林叡父子的垫脚石,被他们敲骨食髓。一朝重生,只是不要那个黑心肝的儿子,就都说她疯了。被亲儿子当众污蔑偷人,沈翎接过泼来的脏水,疯狂地泼回去!大家一起疯,才是真的疯!本以为重生长路,将会孑然独行,只为复仇。谁知被造谣的奸夫找上门,提议将计就计,合作成亲,各取所需。若哪日你碰到心仪之人,合作结束。秦铮说。她给他当挡桃花的工具人,他为她遮风挡雨。合作愉快。至于结束世人都说我疯了才会娶你。这疯病颇重,你得负责。秦铮说。...

惹火狂妃:夜殿,撩起来!

惹火狂妃:夜殿,撩起来!

女扮男装苏爽甜宠一朝重生,人人爱的女王成了人人欺的纨绔废少?啧,虐渣打脸女王她最爱,神兽神植排队来告白,迷晕少女掰弯少男怪她风华太绝代。可是,一不小心成了某人的师弟,撩上腹黑师兄夜殿眉眼危险,霸气解衣,只撩不睡就走么师弟?女王开门准备溜之,夜殿求被压,不走不走。夜殿强势禁锢门咚,乖乖让我宠,苍云大陆以后任你横着走!女王腿软扶腰,你倒是放我下床走走啊喂!如果您喜欢惹火狂妃夜殿,撩起来!,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重生后我成了反派大佬的后娘

重生后我成了反派大佬的后娘

林青禾穿进了小说里成为书中一个炮灰女配,小说背景架空了要吃没吃,要穿没穿的六零年代,虽然物资匮乏生活单调,但这并不是她所担忧的,因为她有一个不大的随身空间,里边塞满了物资,暂保衣食无忧。她担忧的是,要是她记得不错,她的三个便宜儿子未来会成为大反派,跟他们那个正直高冷的爹最终都落得一个不得善终的下场。林青禾看着眼下老...

一品带刀太监

一品带刀太监

七年前,北蒙王庭一位名为凡聆月的女子横空出世,短短七年,统合朝政,千年无敌的大夏皇朝面临着千年来最大的威胁,这个时候,一个读过两天书的少年被抓进了大夏宫中,净身当了太监。情节很曲折,故事很精彩,请自带节操和纸巾,日更一万,敬请收藏!书友群102176072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一品带刀太监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如果您喜欢一品带刀太监,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明臣

明臣

张信,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莫明其妙的穿越到明正德十三年,机缘巧合之下,进了湖广安陆兴王府,遇到未来的嘉靖皇帝,在大明日渐衰落的时候,张信该如何决择自己的人生?...

清冷校草宠入骨:我的丑丫头!

清冷校草宠入骨:我的丑丫头!

不要再让我看见你!他撇着清冷的眸子,恶狠狠的说。后来,他薄凉的唇吻着她的唇,低低的说,丑丫头,我看上你了,做我女朋友吧。大学甜宠读者群364186117。更多简介时而萌,时而搞怪,时而刚直女的暮安然,原本是一枚无敌小可爱,可是因为一些原因,变丑了一段时间。她男朋友不要她了,还和另一个女生一起暗中耍她!呵!她的真心,喂了狗!她暮安然丑?呵呵呵!如果您喜欢清冷校草宠入骨我的丑丫头!,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