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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瑶终于瞧得季善与沈恒的马车又出发了,不由长长的吐了一口长气,只觉好久都没有过的轻松与畅快,老天爷终于还是开眼了,将贱人夫妇给弄出了京城,弄到了穷乡僻壤去,活该,真当谁都欠他们,他们真能在京城横着走呢?
不过一个小小的穷翰林罢了,以为自己是谁!
可惜贱人夫妇看起来跟随的人不少,只怕当中也不乏练家子,她便派了人一路跟随,多半也找不到下手的机会,——只能期盼老天爷再次开眼,让他们索性死在那穷乡僻壤,这辈子都回不来京城,那就真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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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办案
两年后。
季善正带着杨柳清点送往各处的中秋礼单,青梅扶着腰进来了,“大奶奶,钟府送了帖子来,请大爷和您十八去家里吃他们家新添小孙子的满月酒,还有杨府段府都才送了中秋节礼来。”
一面说,一面奉上一张大红烫金的喜帖。
季善忙接过,“不是让你养着,什么事都别操心了,只等孩子落地吗,怎么你又操心上了?”
旁边杨柳则已上前两步,扶住了她,“是啊青梅姐,你这马上就要生了,还走来走去的做什么,看你这一头一脸的汗,我们都一动便一身的汗了,何况你,也不怕焕生哥晚间回来知道了心疼呢?”
青梅却是笑道:“我挺好的,稳婆和李妈妈不也说,我如今得尽可能多走动吗?这又不是让我做什么重体力活儿,只是偶尔帮着跑个腿儿,哪里操心了,大奶奶就别为我担心了,杨柳你也别担心。”
去年也是中秋前后,焕生忽然求到了沈恒和季善跟前儿,说他想娶青梅为妻,还望夫妇两个能成全。
季善这才知道,原来焕生与青梅早已日久生情,决定自此两个苦命的人儿一起共筑小家,共度余生了,又听得焕生保证,他一定会上行下效,像沈恒一直待季善那样,一辈子都待青梅好的,季善自然要成全二人。
于是当月就为二人办了喜事,又拨了县衙后宅后罩房的一个小院子给二人住,等到年底,青梅便诊出了喜脉,如今已是临盆在即,所以季善与青梅才会有此一说。
季善已拆开喜帖看起来,看完了抬头道:“十八我倒是得闲,相公就未必了,等我晚间问过相公后,再决定要不要去吧。青梅你就算要走动,也在房间里走动便是,又出来做什么,房间里好歹凉快些,这两日家里大家也忙,万一不小心碰着了你,可如何是好?真是有够热的,要搁京城或是会宁,马上都八月十五了,早晚都要穿夹的了,结果这里还是跟三伏天一样热,真是有够难熬的!”
青梅杨柳闻言,都笑道:“虽然这里夏天是够长够热,可冬天却比京城和会宁好过太多了,一想到冬天的舒服,如今再热我都觉得不难熬了。”
“可不是,京城的冬天真是太可怕了,而且这里气候多好啊,一点也不干燥,到了这里连面霜都用得少了,结果肤色却比在京城好了不知道多少。”
“那是,也不看是谁选的地方,当初都觉着远,觉着穷乡僻壤,到了后便知道好了吧?”
“十五晚上有灯会,到了这里后,大家都闷坏了,还是第一次有这样的盛会,势必人人都想去看热闹,那县衙的家宴就摆在十四晚上吧,也好让大家有足够的时间去看热闹,省得到时候都心欠欠的……”
主仆三个说着话儿,待季善把礼单又都仔细过了一遍,确定无误后,方交由杨柳打发人分头送了出去。
青梅随即也让小丫头子扶着回去了。
季善方接过另一个小丫头子手里的扇子,自己给自己扇起风来。
转眼他们来博罗便已两年多了,从一开始的疲惫失望,到渐渐接受再到适应,自她和沈恒以下,所有人花的时间和心境历时自然都不一样,但好在如今所有人都适应得还不错,不然季善指不定都要后悔当初自己为什么要选博罗了,就该选另外两个地方才是。
季善自己倒是打一开头便适应良好,她当初生活的地方便更靠近南方,如今算得是故地重游,就算是旁人都难以忍受的湿热,她也觉得亲切。
唯一觉得不好的,也就是从京城到博罗单边都得两个多月的时间,还得先走水路再走陆路,甚至到博罗县城的必经之路,还有一截连马车都过不了,只能靠步行或是坐滑竿才能经过的地段,实在太累人了,——也就不怪如今的人们都那般的害怕分别,每每分别都会那般的难舍难分,涕泪滂沱了,以如今的交通和通信,谁知道下次见面,下次得到对方的消息,得什么时候去了?
再就是博罗县城实在太小、太穷了,拢共也就两条街便罢了,还坐落在一个山坳里,除了夏日加倍的闷热,要什么没什么。
让季善一度怀疑,这真是后世那最发达的一片土地吗,不会是她记错了,或是现实与她的记忆根本大有偏差吧?
沈恒适应得也挺快。
本来他就是抱的受罚的心态来博罗,既是受罚,还想享福不成?
谁知道到了博罗后一看,原来比他想象的好多了,县衙齐齐整整的,县城虽小了些,也还算干净整洁,各处逛了几日后,发现民风也远不若他想的那般彪悍;加之他本来就是寒门出身,苦日子又不是没过过,对环境的要求也比大家公子都低,适应起来自然就更快了……
季善正天马行空的乱想着,就听得门外的小丫头子道:“老爷回来了。”
她忙回过了神来,便见沈恒大步走了进来。
两年长时间高频次的日晒,让他黑了不少,也精干了不少,且因这两年以来主政一方,眉眼间自然而然多了几分当家作主的沉稳与威势。
沈恒一进来便直接提了桌上的小茶壶往嘴里灌水,等一气灌了大半壶,又伸手拿过季善手里的扇子,大力给自己扇起来。
脸却一直都是沉着的,与平日里的他大不相同,——因沈恒年轻面嫩,长得又好,当初刚来博罗时,自然难以服众,他便起了留胡子的念头,想着有了胡子,便能添几分年纪与威仪,势必就能镇住底下的人了。
季善却说什么也不肯让他留,明明就才二十几岁,颜值最佳的年纪,干嘛要把自己弄成个糙老爷们儿,她可不想日日荼毒自己的眼睛,且有了胡子,咳……亲亲时得多扎人,她才不要。
沈恒不愿在这些小事上惹季善不高兴,本来让她千里迢迢跟他来博罗这穷乡僻壤已经够委屈了,这些无伤大雅的小事,他自然越发要顺着她才是。
于是最终胡须还是没留,但在人前也开始大多数时候都板着脸了,渐渐倒也镇住了底下的人,都说他‘虽年纪轻轻,却自有一番原则与威严’。
不过那都是在人前,每每一回到内宅,沈恒便立时又变回那个温润随和的他了,像现下这样明明已经回了内宅,还是在季善面前也沉着脸的时候,可以说是绝无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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