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三章 秋月三(第1页)

三月初六,恋花阁,人潮如浪花一朵朵,前赴后继涌向恋花阁,想来全城的青年才俊都来了,只是他们都被拦在门外,林木森被人流挤得左右摇摆,明明还是早春,但是林木森早已热得汗流衫湿了。

大约过了一柱香的时间,那老鸨才笑呵呵地从里面缓缓走出,“哈哈哈,多谢各位才子,来参加我们秋月的梳弄礼,想必诸位对规则也约知一二,在这里我再声明一遍,今儿我们是以吟诗作文比试,才华出众者便获胜,现在我宣布以诗会月正式开始。”

“当当当——”旁边的龟公听了便敲响了锣,一计响锣过后。

只见一龟公装模作样地拿着如考卷般宣读:“第一试,请各位当场作诗,但诗文中必须带有秋月二字,一柱香为限。”

“我,我来。”龟公一读完,人群中便有人举手高声喊道,走上前,整了整衣衫,神秘地与那龟公相视一笑,明显此人与那龟公相识,莫不是提前从恋花阁内得到了考题题目。

林木森看得分明,有点气愤,君子坦荡荡,怎可做如这般小人行迹。就在他愤愤然的时候,已有六七人通过第一试,纷纷笑容满面地进了恋花阁,心中不由的烦燥起来,现在并不是他义愤填膺的时候,他很快收回了思绪,。

“秋月,秋月,”他口中喃喃低语,脑中飞快思考着,有了,脑中灵光一闪,诗从心生。

“七夕今宵看碧宵,牵牛织女渡河桥,家家乞巧望秋月,穿尽红丝几万条。”林木森鱼贯而入,抬头挺胸道,进了这恋花阁的第一道门。

林木森进了恋花阁内,与一同进来的才子们,相互打着招呼,这些人表面上和善,但内心各自都藏着心思,谁也瞧不上谁。

这时二楼的一间房内,丫鬟从门缝内往外张望,在楼下的那群才子中搜索着谁,突然她眼中一亮,“小姐,小姐,那公子果真来了。”她兴奋般地跑到坐在镜前的秋月面前,告诉她林木森已通过了第一试,进了恋花阁。

那花魁听了丫鬟兴奋地叫嚷,却不为所动,依旧不紧不慢地打理着自己的妆容,看着镜中容颜,今年芳龄已有十三,正是豆蔻年华,满满的胶原蛋白,可是,今夜便是自己的梳弄礼,如那寻常人家一般行红盖嫁娶之礼,只可惜自己生在这风尘之地,梳弄礼之后便是要正常接客了,心中不免凄苦起来。

第一轮之后,楼外来的才子已删减了大半,林木森估摸着应该在场的也只有二十来号人了,想着慕容雪今日没来,自己的胜算应该更大了些,这三日里慕容雪天天往月老庙赶,差点没把月老庙翻个底朝天,就是为了能再在那里碰到他口中的钱袋少女。

“第二试——”这龟公故意将最后试字声拖得很长,怕他们这些少年郎听不见似的。

其实这场以诗会月的结果早已被按排好了,其他人不过都只是为了这场梳弄提供一个合理的说词,一种变相地陪衬而已,可怜的小家伙们,花了真金百银从龟公手中买去的试题不过是一张废纸而已,当然这钱最后也会流进老鸨的口袋。

秋月从门缝中藐视着楼下这群跳梁小丑,最后目光落在了林木森身上,突然伤感起来,他当真是来了,月老庙安排与之相遇,一步步引导他,使他来参加这场以诗会月的比试,来了恋花阁,就是为了他一步步陷入秋月为他准备的陷阱,可他来了,秋月却并没有感到一丝高兴,因为注定了他的悲剧,同样也是自己的悲剧。

“这第二试,说难不难,说简单不简单,就是在座的各位从恋花阁大门口开始走,走在这台上的文案前,便提笔写诗,然后盖上各位随带的私印,最后等所有人写完了,我们会将各位的诗交于秋月姑娘,由姑娘选取最喜欢的,那便是今夜与秋月姑娘行梳弄之礼的新郎官。”龟公将规则简单得说了一遍。

看来这是最后一场了,能否博取秋月姑娘的欢心,就看自己写的诗能否打动她的心,林木森捂了捂自己的胸口,以此来安抚自己那颗紧张得扑通扑通跳个不停的心。

按第一试的先后顺序依次上前,大约半个时辰后,轮到了林木森,只见他缓步前行,心里思索着诗句,终于走上了台,坐在文案前,提笔写下,诗毕,从袖中拿出私印,盖上,不好,拿错了,这私印是慕容雪的,怎得慕容雪的私印会在自己的衣袖中,林木森忙在衣袖内翻找,然则衣袖内空空如也,再无第二颗私印。

“诶,小姐,那公子这是在干什么,明明已经盖了章了,为何还在翻衣袖?”丫鬟站在秋月旁边,靠着丝微余光看着楼下。

“我怎得知道,你可以去问他,在搞什么名堂。”

丫鬟见小姐不开心便秧秧地缩回了脑袋。

林木森回忆起今早的事,他一起床便去了慕容雪的房间,想跟他商量恋花阁的这次以诗会月比试,可是林木森推门进入,慕容雪的屋内空荡荡,连个鬼影也没有,不会吧,这么早就去月老庙了?他这次是认真的?以往他也会挑逗女孩,可是从来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新鲜劲过了,便又是那副懒散模样,从没有像这般费尽心力的去找到一个女孩。

这时林木森在屋内的书桌上展开着一幅画,画上是一位身着粗衣麻布,头发很随便得绑扎着,用一根木簪固定在脑后,容貌看着也不是那种惊世容颜,顶多算是俏皮可爱,怎得就将慕容雪的魂勾去了呢?

“不好,我不是来找雪少爷的吗?怎么欣赏起画来了。”即然慕容雪不在,林木森正打算离开,突然余光瞄到了慕容雪的床,床上平摊着一件华衣,林木森站定,回过身看着衣裳,然后又看了看自己身上这套衣裳,虽然看得也还算顺眼,可是比起床上那套,还是有诸多不及的。

反正慕容雪今日不穿,自己穿来也没关系,再则自己如果开口向慕容雪借用,他也一定会点头首肯的,想着便将衣裳脱去,换了床上那件华衣,穿戴完毕,想着去见自己心仪的姑娘,自然是要好好打扮一番,将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示给对方。

林木森上下打量了自己一遍,想着没有任何纰漏了,这才出门,赶往恋花阁。林木森想了起来,定是那时,换了衣裳,却忘了衣袖内的私印,他懊恼的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

大汉之朕的皇后想摸鱼  一群白眼狼,都别管我叫哥  我五行属水命里缺你  我凭美食成为了星际瑰宝  西游之镇八荒  我给战国寄了贞子录像带  分手后我走上人生巅峰  撞鬼就超神  她是恶毒女配  苟在木叶的警备队员  末世里的星际基地  三国:镇守汜水关,士兵黑化了!  从足坛走出的大明星  皇宋无敌  路飞叔公!我,海军的正义元帅  氪金后大佬被我养成了  灵来无恙  狂乱  穿书后我踹了男主  满级大佬她捡了个反派  

热门小说推荐
随身带着未来空间

随身带着未来空间

一个神奇的空间,改变了叶泉平凡的人生轨迹。居然能提升自身的各种实力?什么钢铁侠蜘蛛侠蝙蝠侠,都是小菜一碟!还能兑换无数的未来科技产品?隐身衣机甲太空飞船海底基地机器人军队,一个都不能少!做个种田农民,逍遥自在?还是当超级英雄,救人于危难之中?或者干脆称霸地球统治人类?新书重生之末世宝典...

这个梦境很有趣

这个梦境很有趣

这个世界没有灵异,但梦里有。鬼,妖,恶魔,凶兽,邪神,罪恶之人梦里都有。从第一个能够杀人的梦境灾厄出现,世界就变得诡异了起来。在这般危险的世界里。得到一个叫做相亲相爱一家人的面板,突然拥有一个幸福美满家庭的杜方,感觉自己的画风不太对。如果您喜欢这个梦境很有趣,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魔王的绝地求生

魔王的绝地求生

勇者,乃超越常理的天选之人,这种生物拥有近乎不死的气运能折服众人的气质神迹级别的领悟能力和能找到一切宝物的嗅觉,实在是丝毫不讲道理的存在。通常来说,一个世代只会出现一名勇者,并且与魔王互为死敌关系,但当上一任勇者里雍战胜了魔王沃伦拯救世界后,却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变成了沃伦?并且回到了十年前?而且世界上还出现了整整一百个勇者?老天,这又不是在玩游戏,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您喜欢魔王的绝地求生,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隋末我为王

隋末我为王

牺牲了,穿越了,是隋末,还在卖力表演花样作死大全的隋炀帝已经蹦达不了几天,王世充李密窦建德和翟让等一干猛人已经在迅速崛起,老李家也已经在默默的积累实力...

重生之香江大亨时代

重生之香江大亨时代

1969年,香江。我林荣亨来了!地产金融传媒,谁主沉浮!如果您喜欢重生之香江大亨时代,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夫君,我才是你最大的金手指

夫君,我才是你最大的金手指

乔苓在生命最后一刻自愿无偿捐献所有器官,功德无量感动上天,获得重生还附赠一个药田空间。然而,辛辛苦苦兢兢业业升级空间之后傻眼了。失传的古医书,不传秘方,针灸之术,这都是些啥。。。专业不对口啊!我不想学医啊!我只想种田啊!乔苓摸着下巴看向身姿笔挺坐在桌前低头写字的少年。公子,我看你骨骼精奇,是万中无一的医学奇才,拯救万民于水火的重任就靠你了,我这有几本医书…少年抬起头,目光沉静,你有病吧。乔苓重重点头,没错!我不仅有病,我还有药!如果您喜欢夫君,我才是你最大的金手指,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