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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之后,进了盛家,所有人看向他的目光都是厌恶的,更不会有人关心他之后的事,迄今为止,总结来说,他就是一个文盲。
容胭站在身旁,手撑着桌面,视线看向纸上,拿了毛笔半天不动的人,低声说:“写。”
盛阔眸色变化很快,片刻一脸阴郁,将笔扔下了:“你让我写我就写?我是木偶?”
笔被容胭重新拿回手中,她抬眼看了眼一脸阴郁的人,将他的右手握住:“不会就不会,在我面前,没什么好丢脸的。”
“写你的名字,总会吧?”
纤细柔软无骨的手,将他修长骨节分明的手握在了手中,只能勉强握住了一半。
肌肤相接触片刻,盛阔浑身的弦都不自觉绷紧,他没应声,在愣神,就感觉她已经握着他的手,在纸上开始写了。
不是很潦草,是字迹很工整的两个字,小楷体字,盛阔,他的名字,他自然认识。
看着那两个字,他又晃神。
蓦然回想起,三年前初见时的场景,他一身狼狈,气息根本不受控制,看到她间,眼发红,似失去了理智般,就撞入了她怀里。
那是三年前的一场盛家举办的宴会,在酒店。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和她的故事,开始了。
那一夜,很疯狂,黑夜里,他感觉自己的理智不存在,抱住了唯一的救命稻草。
“眼睛很漂亮,我很喜欢。”
她的笑,温柔如水,也是开始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再后来,那晚的事情记不太清了,第二天醒来,他在酒店中,如果不是自己身上的痕迹,他也以为,那晚只是一场梦。
隔了段时间,她的身影出现在盛家,盛家所有人谄媚凑上去,卑躬屈膝。
盛家将他卖给她了。
她问:“你为什么叫盛阔?”
身后是盛家所有人警告的眼神,他无视,无害又纯净的双眼,剑眉星目。
他轻轻抬眼,将她的身影敛入眼中,似想要刻进心里般,他压低了嗓音说:“活着,就能离开地狱,见到光明。”
没错,那时候的盛阔就在想,只要能活着离开盛家这座地狱,就能见到光明了。
他原来没有名字,没有姓,母亲都是阿贱阿贱的叫他,兴许是那个男人,欺骗了她的感情,名字里有同音字,她便将他当成那个男人。
心情好的时候,他能吃一顿饱饭,心情不好的时候,他会满身伤痕,高烧昏睡躺一天,母亲都不会理会。
进了盛家后,他有了姓,他姓盛了,跟随那个自称是他生父的男人姓的。
只是,他们没有给他取名,目光永远是厌恶的。
他不识字,唯一认识的字,也是他的意念,活着,他不想被囚禁在这座地狱里。
所以,阔字,成了他的名字,盛阔。
他依稀记得,她的笑容,温柔的如道光:“听好,以后我让你活着,你就不能死。”
在盛家所有人艳羡的目光中,他跟着她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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