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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雁来应付这类人际关系的方式很老道,挑不出任何错,第一回见面,会给人留下相当好的印象。不热切也不冷淡,一切都“恰到好处”。
没多久,另外两位室友回来,我寡言少语是常态,不热衷于社交,没说几句就找托词离开。
出门前,我没忍住回了一次头。窗子投进来傍晚的日光,裴雁来被笼在里面,背光沉出一片难以形容的阴翳。
他转过半扇侧脸对我时,有一瞬,面目冷若新刻的雕塑,光都照不透眼睛。
当时说不准那是什么,很久之后我才意识到,是第六感在提醒我,裴雁来是个危险人物,一层套着一层,堪称活体糖衣炮弹。
要逃,快逃。
可十几岁的我并没有清晰地分析出信号的内涵,反而像是飞蛾扑向火一样想要再次靠近,猜不到最后会把自己烧成一小撮灰烬。
这就是我和裴雁来的初遇,很普通,没什么特别的。但我对他着迷了,字面意义上的。
我是个不上不下的人。硬件优越,但不是讨人喜欢的那挂,性格既不跳脱,也不算孤僻。内心戏编订起来,字数能超过当年很火的那套盗x笔记。
不过我也有很突出的优点,比如固执。像一只不咬死猎物不罢休的鬣狗,总要闹个你死我活才肯善罢甘休。
班级连着号,但到底不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关系。后来几次见到裴雁来,也全是我刻意为之。
在球场上,在办公室里,在卫生区……渐渐才能清晰地描述出他的长相。
我不知道他是有少数民族的血统,还是混了大高加索国家的,总之,他个子很高,深眼窝,双眼皮宽而薄,眼睛颜色偏浅,山根高得离奇,很冷感的一张脸,在人群中要了命得扎眼。
他常常笑,既不产生亲切的错觉,也不会显得孤高做作。地球仪尚有一条缝,他却是个无孔可入的圆。
躲在人群中偷窥他,我连背影都不会认错。
最初我只能用这么单薄的词语来形容他。
好人,或者说好男孩儿。
可事实证明,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用来被颠覆的。
第4章三千四百三十五天
聚餐结束,我先送李笑笑回去,然后又自己打辆出租回家。首都路况差,一路堵到三环。
公寓在近郊,加上公摊七十二平米,一共住了四个人。
我,单身程序员,还有一对小情侣。偶有摩擦,但大体上还能相安无事。
洗漱完倒在床上,对着惨白的天花板数了三十只羊就忍不住摸起了手机。
早一年前就为了戒掉熬夜的坏毛病,我发毒誓不在睡前碰电子设备,否则就再也见不着裴雁来。坚持了一整年,总算能习惯在十二点之前合上眼睛。
可我现在旧病复发。
打开微信,意外发现沉寂多年的高中同学群炸了锅。冗长的聊天记录,“班长”这两个字出现频率极高。
我飞速往上划,翻得手指都发酸,才找到话题的开端。
高考成绩公布,我和首都的大学失之交臂,最后咬着牙复读。而张小毛彻底落榜,早早进了社会,毕业就跟他父母经营家里的厂子,消息很灵通。
不知道从哪儿听来的风声,他艾特了好几次裴雁来,吆喝说:班长哥在国外这么多年,终于舍得回国发展了,找个时间一起聚聚吧?
裴雁来彻夜睡不着觉才是常态,可我了解他。他会装作已经睡了。我又往下翻了翻,果然没有他的回复。
但张小毛这句话一石惊起千层浪,半个班的夜猫子都来凑热闹。
“想班长,求约饭”的消息飞快刷了起来,我手指在屏幕上戳了半天,还是没胆量浑水摸鱼点个加一。
高中那会儿,往上往下至少两届的同窗,都听说过我们年级有这么一号神乎其神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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