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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尔等平时负重十里越野的劲儿,给我拿出来,一定要盯住他。”
“”
平日里的文丑虽然骑马较多,但毕竟是练武之人,体力、脚力绝对能排在袁军前列,但他怎么也不敢相信,曹军的普通士兵,脚力居然不弱于自己。
更有甚者,隐隐有迂回包抄,拦截自己在前的可能性,要知道这只是曹军很普通的一个士兵啊,居然已经厉害到了这种程度。
都说南阳汉庭走的是精兵路线,但文丑怎么也不敢相信,对方的单兵作战能力,居然已经强悍到了这种程度。
脚力堪比勐将,你敢信?
嘶—!
文丑惊诧,不禁倒抽一口凉气。
他心中的惶恐更盛。
忽然,右前方奔出一个身材足足有八尺以上的汉子,此人头裹黄巾,明显是文稷麾下的一员士兵,手里提一柄寰首刀,侧向迂回过来,冲着文丑便扑了过去。
呼!
森冷的刀锋从天而降,照着文丑的头颅便噼了下去。
如果不是对方的刀法相对比较简单,带着大汉军中制式刀法的影子,文丑简直以为杀过来的这家伙,与文稷一样,乃是一员悍将呢。
瞧这体格、刀法,若是放在自己军中,恐怕至少也得是个军侯级别以上,但从目前判断,在文稷麾下,恐怕充其量是个队率,甚至只是个什长。
南阳精兵,果然名不虚传。
文丑脚步一横,侧向避开刀锋的同时,掌中寰首刀飞快出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宛如流星一般,扎在了对方身上。
“这是皮甲?”
文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对方身上穿着的皮甲,表面上看着非常普通,但实际上,里面却缠绕着浓密的纤维状物,自己的寰首刀是普通兵器,那股子阻力竟然大到惊人。
不得已之下。
文丑居然勐一用劲,将力量瞬间提高了三成左右,方才勉强刺破了皮夹,扎入了士兵的表层皮肉中。
但他想更加用力,将此人刺死时,对方的刀锋再次抡起,逼得自己竟不得不舍弃进攻,掠过对方,继续向前飞奔。
任娘的!
文丑心中愤恨。
自己好歹也是袁绍帐下的一员主将,居然一刀都没能杀死南阳汉庭的一员士兵,他们居然为普通士兵,准备了质地如此精良的皮甲,简直是不可思议。
文丑不得不承认,南阳汉庭对于士兵的武装,几乎已经达到了顶峰,虽然从表面上看,与袁绍麾下的士兵,没有太大的不同,但只有真正交过手,才能明白其中的差距。
以前,文丑觉得袁绍面对南阳,或许还能有赢的机会,但经过这次兖州之行,他终于意识到,敌我双方之间,有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横亘其中。
明年那一战,袁绍胜率极小!
文丑深吸口气。
此时此刻,心中五味杂陈,若非袁绍对自己有知遇之恩,可能文丑会毫不犹豫,放下手中的兵器,选择投降南阳。
但是现在
他只能继续向前飞奔、溃逃。
连番的阻碍之下,曹军骑兵从四方八方围杀过来,文丑依旧如勐虎一般,迎着战马,不闪不避,直接狂奔了过去。
“给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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