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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小偷(第2页)

阿让是一名奴隶,他身材矮小,年纪轻轻,一看就不是非常能干的样子,但他有一双巧手。

在成为奴隶之前,他是一名小偷,一名技术很好的小偷。

他的父母是大陆最南边一个小渔村的渔民,一家人靠着打渔为生,一开始的生活,虽然不富足,但勉勉强强可以度日。

然而,在一场由神明掀起的风暴中,阿让失去了他所有的家人。

房屋被冲毁,村庄毁于一旦,侥幸活下来的人们失去了赖以为生的一切:家人、亲属、朋友、积蓄的财产……一切都化为泡影。

有的人在不可名状的冲击下疯魔,有的人则悲伤到失去神志,有的人则仗着自己还有强壮的体格,开始侵吞他人最后的物资。

年幼的阿让在沙滩上从昏迷中醒来,看着彷如炼狱的村子,独自埋葬了亲人的尸体,面无表情地捡回了自家废墟里那些被海水打湿的、尚有最后一丝价值的物品,简单地用布裹出了一个包袱,就这么踏上了前往城市讨生活的路。

一个少年很难在大城市里生活下来,但好在,阿让有一双灵巧的手。

开锁、扒窃,仅仅是与人擦身而过,他就能摸到不小的收获。

他不偷和自己一样穷的人,他的目标一直是那些衣着亮丽的富人,有时也会在半夜开锁进入面包店,拿上几块隔夜的面包。

他不是在扒窃中被人抓住的,而是在销赃的时候被捕。

但这个世界,穷人是没有被关入监狱的资格的。大城市的监狱是用来对付那些城战、神战失败但又暂时不能杀死的敌对非凡者的,而穷苦的罪人,除了被处死,只有一条路可以走。

他们会被卖做奴隶,而他们的财产和作为奴隶卖出的钱款,会用来补贴罪行的受害者。

阿让就这样成为了奴隶,辗转被游商买下,令他意外的是,游商并没有让他们这些奴隶干活,而是请人教了他们三个月的听说读写和各种知识。

虽然很莫名其妙,但是阿让知道什么是对自己有利的。他如饥似渴地抓紧一切机会学习,同时也不断地磨炼着自己的技巧。

在他们学成之后,游商带着他们踏上了前往阿姆特郡的道路,据说,阿姆特郡的领主,正是买下他们,并要求他们个个能读能写的、掌控他们未来的主人。

那一定是一个奇怪的人。阿让想。奴隶是消耗品、是家具、是工具,谁会去在意家具会不会读书写字能说会道呢?奴隶死的飞快,赚回来的钱未必抵得上那些知识的价值。

然后,他们被给予药水,要求清洗干净自己,而领主居然还提供浴室和热水!

这辈子都没在屋子里洗过热水澡的奴隶们欣喜若狂。

热水澡、新衣服、暖呼呼的食物和让人放松的药剂,还有一些被称为德鲁伊的漂亮的男男女女们为他们净化污染。

那可是污染啊!去光明教会都要付出天价才能享受到净化弥撒,而他们只是一群奴隶啊?!

阿让觉得,这里的领主,一定是一个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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