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七章 森林(第2页)

怎么了?顾灵越愣愣地看着身边随着车外小队长的呼唤,而快速睁眼带着枪起身跳下车厢的队友,脑子竟有些转不过来,为什么要下车?

顾灵越是最后一个下车的,她抱着自己昨天刚刚领到的冲锋枪,慢腾腾地在全队的注视下,迷迷糊糊地找到自己的位置呆呆地站好后,才敢抬起头左右看看。

嗯,她果然无法透过这浓重的雾霾看到真相,通过现象看本质什么的她果然做不到……

看着所有人都规规矩矩的站好后,小队长才点了点头:“立正稍息跑步前进”

跑步?等等!为什么要跑步?我们不是有汽车吗?

顾灵越不敢相信地抬头看向前方队友的背影,你们怎么都不质疑一下?他好像完全没有说要去哪里,去干什么吧?

但既然大家都开始跑了,她一个人单单的站在这里也不好,顾灵越也只好抱着枪快步跟上。她大学军训的时候也没有一醒来就跑步的啊?还是带着这么重的这么冷的铁疙瘩……

这世界对她真是太不友好了

随着一步步的靠近,一片浓重的幽深的仿佛从地狱里截取的一片黑暗,从昏昏沉沉的天色中一点一点显露它的狰狞。

扭曲的树枝,宛如来自地狱恶鬼的魔爪,这个浓重的森林,一眼望去密密麻麻的尸体,淋漓的鲜血早已洒满人们可以看见的任何一个角落。这是一个屠宰场更为血腥的,比百鬼夜行更为诡异的森林,是人间的地狱。

哪怕距离这个森林还有几十米,哪怕都穿着防弹衣,带着枪支弹药,但该脚软的还是脚软了,这里不是充满生机的森林,而是张开血盆大口的怪物这里才是真正的禁区,绝对,绝对不能踏入

“立定!”

终于,小队长没有带着他们踏入那只需一眼,就让人感到血液逆行的恐怖的黑暗。

顾灵越喘着气,抱着枪,死死地看着那一片血肉森林,这场景她似曾相识她究竟什么时候见过?

队长回过头,带着严肃的表情扫视那些已经有些瑟瑟发抖的队员,还好,没有谁弃枪逃跑。

干咳了一下,把后面那些脸色苍白的队员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小队长一脸严肃的宣布了再次的任务。

“如你们所见,前方是一片幽暗而恐怖的血腥森林。”

“而我们这次的任务,就是进去寻找幸存者……”

听到这话,顾灵越只觉得脑子翁翁的。

队长,你在说什么?明明这森林一看就危机四伏,恐怖诡异为什么要进去?进去送死吗?我们组织不一向提倡不做无谓牺牲吗?

“经过生命探测仪的探查,那个方圆不超过一千米的森林,却至少有上百个幸存者,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人类!为了人类的未来!这次必须拯救他们”

小队长没有理会自己那些脸色俞加苍白的队友,他知道为了人类的大义,这些现在还站在这里的人会进去的。不为别的,就因为这里的幸存者数量不少。

文娱:史上最强天王巨星  情深不知清晨露重  斗罗大陆之星罗大帝  空岛:开局一枚蛋,孵化万里巨鲲  退后让为夫来  电影黑科技,开局造大白  全民领主之我偷跑了一整年  快穿:该我虐你了  重生之完美人生  魔女教主闯情关  逃婚仙妻:霸少,狠会撩  美男咱有话好说  道语春秋  双生者又调皮了  首席先生,晚上见  巴塞丽莎的复国日记  从向往开始当功夫传人  修仙从时间管理开始  重生2009之从新生军训开始  良人愿可依  

热门小说推荐
仙界修仙

仙界修仙

一个修仙菜鸟在仙界的奋斗史  一个未经历天劫的普通人飞升了仙界。他的成长让仙界各大势力为之侧目,恐慌不安,他收恐怖而又强大的仙兽为宠物,面对着种种阴谋诡...

三尺红妆

三尺红妆

这是一个男人拿着一柄女子佩剑行走天下的故事如果您喜欢三尺红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抢救大明朝

抢救大明朝

关于抢救大明朝朱慈烺此贼比汉奸还奸,比鞑子还凶,比额李自成还能蛊惑人心!闯王李自成立马九宫山,遥望东南,感慨万千。慈烺此子忤逆不孝,奸诈凶残,简直是曹操再世,司马复生,让他当了皇帝,全天下的...

武侯派诸葛大力拜见老天师

武侯派诸葛大力拜见老天师

没看过爱五的孟浪穿越到了爱情公寓和一人之下的融合世界。那天,损友诸葛青端着酒杯找到他。老孟,我有个美若天仙的表妹,介绍给你呗?好啊!于是,一年后,龙虎山罗天大醮。一名元气满满的短发美少女朝着眼前慈眉善目的老者盈盈下拜。武侯派诸葛大力,拜见老天师!如果您喜欢武侯派诸葛大力拜见老天师,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爱你如初,疼你入骨

爱你如初,疼你入骨

五年前,龙承蔚每天晚上只有收到古莫宁的一句quot晚安quot才能安然入睡。就在两人领结婚证的前一天,她为了成全他和杜菲菲的指腹为婚,毅然而然离开了他。五年后,她偶然间撞见了他和杜菲菲的订婚宴,看着他细心守护怀孕的杜菲菲,她模糊了双眼。她想,余生能让她坚持活着的理由只有两个,一个是养大她4岁的女儿蒲公英,还有一个是找到杀害母亲的凶手为母报仇。如果您喜欢爱你如初,疼你入骨,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洪荒之瘟疫漫天

洪荒之瘟疫漫天

死于瘟疫,生于瘟疫,一生与瘟疫为伴。原本,以为凭借后世记忆,赚取功德,想要摆脱封神大劫,并不是什么难事,却发现功德对于其他人来说是无上至宝,可对于他来说,却是剧毒之物,碰之非死即伤。既如此,只能在洪荒上传播瘟疫。我有一瘟,可绝凡。我有一瘟,可杀仙。我有一瘟,可诛圣。如果您喜欢洪荒之瘟疫漫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