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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第 13 章(第2页)

温斯特面无表情地看着面前沾着尘土的小果子,耳边是两人在畅想拿到赏金后要做什么,他觉得很吵,额间青筋跳动,积压的戾气终于爆发——

“闭、嘴!”

然后小孩儿失去了意识。

等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

火堆早已烧尽柴火,那对父子倒在地上双目大睁,眼中布满血丝,和他们旁边的火堆一样,不剩一丝余温。

而温斯特自己,他身上的绳子已经断成了几截——他自由了。

小孩儿愣愣地看着尸体,想起了村里人总说他是恶魔附身,他之前从未这么想过自己,村里死掉的人,不过是自己倒霉罢了,他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坏事。

直到此刻,温斯特突然信了——原来他身上真的有恶魔,昨天晚上他想让俩人去死,心怀恶意,所以释放出了恶魔……

温斯特站了不知道多久,却并没有因为自己身上的诡异感到害怕,也不为被他厄运牵连的人命而愧疚,因为他根本不在乎。

——天性冷漠无情,温斯特甚至觉得他不是恶魔附身,他就是恶魔本身!

干瘦的小孩儿拿走了父子俩的衣物和不多的铜币,开始了躲躲藏藏的流亡。

他胡乱走的方向,却幸运的遇见了艾尔菲斯,结束了历经八年的苦难。

温斯特在乎艾尔菲斯,他不想有一天醒来,看见哥哥变成村长父子那样。

可他不知道自己哪天会失控,伤害到哥哥和镇上其他哥哥在乎的人,温斯特只能尽量避免和他们接触。

——

艾尔菲斯可不知道小孩儿的心事,老话说‘爱哭的孩子有糖吃,懂事的孩子没人疼’,在他这边却正好相反,别看艾尔菲斯跟谁都能打好交道,是个热忱的性子,实际上他喜欢清静,平日的笑也多为假笑。

爱哭的孩子他只会嫌吵,像温斯特这样的他就愿意长期养着,即便不爱靠近人,但艾尔菲斯觉得那孩子像一头小狼崽,敏锐、沉着、坚韧,有难驯的野性,让他很是欣赏。

温斯特始终跟他保持着距离,但艾尔菲斯不觉得这是一头喂不熟的白眼狼,相反,小孩儿是属于忠诚那一类。

艾尔菲斯欣赏并心疼着他,所以即便嫌一天送三餐的事有点烦,也坚持了下来。

到了春天,艾尔菲斯给小孩儿拿了薄一些的合身衣物。

这一天也是送热水过来洗头洗澡的日子,所以温斯特没有藏起来,他终于征得小孩儿的同意给他修了一下变长的头发了。

他也没什么手艺,剪子咔嚓咔嚓几下,给温斯特弄了个碎刘海,长发齐肩的发型,主打一个整齐又不遮眼睛。

温斯特身量拔高了一截,脸上也有肉了,眼神沉静,单薄一点的衣物又显得整个人干净利落。

比起初见时的干瘦模样,一个冬天的变化堪称脱胎换骨。

欣赏了一下他养出来的浓颜系小帅哥,艾尔菲斯拍拍温斯特的脑袋感叹道:“我家小孩儿也太好看了,也不知道以后会吸引多少女孩子。”

温斯特被哥哥亲昵的动作和话语闹的不好意思,别扭地盯着地面,小声道:“艾尔哥哥是最好看的。”

艾尔菲斯轻笑一声,他看着温斯特害羞的样子,觉得小孩儿内心没那么抗拒他的接近了,或许等他再适应一段时间,可以再提一下搬到他那里住的事情。

“哥哥明天有事,中午不过来了,早上多给你准备点食物,中午你热一下再吃。”

温斯特乖乖点头,他知道哥哥每隔几天时间就会外出。

这次艾尔菲斯却不是去城里,而是要和镇上几个已经学会骑马的男人一起进森林挖竹笋!

他们自己种的竹子还不够多,到了吃春笋的时候就不能肆无忌惮地挖来吃。

森林里的那片竹林又太远,这两年他们去的几次都是挖小竹子回来种,笋子就吃的少了。

但是他们今年有马了!可以更快地跑到竹林那边,以前几天去一次他们都嫌累,现在每天跑一趟都没问题啊!

于是今年春,利塞镇开在城里的特产小店又开始出售鲜笋和笋干,酒馆里多了好几样春笋有关的菜品,有时候还点不到呢,听老板说货商几天才送一次。

卖春笋对于镇民们来说就是无本买卖,森林里的东西要什么本钱,最多就是有点耗费马儿的体力。

很快,那几匹马就成为了镇宠,靠它们赚了钱的人特别积极地给它们驱虫、清洗、梳毛、喂食,几匹马儿越发膘肥体壮,油光水亮,像是贵族精心养护的马匹。

又在特产店和酒馆大赚了一波的艾尔菲斯给温斯特接连准备了好几日的硬菜,红烧肉、清蒸鱼、肉丸汤、烤全兔……

有天晚餐时,艾尔菲斯来的有些早,温斯特没来得及藏起来,接过了那一大碗放着几根菜叶和一个煎蛋的肉丝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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