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家好,这是第二卷的卷末感言。
首先集中回答一下夜之街这段剧情的疑问。
目前来看,赌斗是不现实的。
地错世界本身就不流行用决斗解决纠纷,擂台上的打斗一般也不会死人,地错目前的冒险者互殴,排除黑暗派阀之类,基本上都是在地下城里下黑手。
所以,如果赌斗的话,还在擂台上把人杀了,一定会导致两大眷族的全面对立,除非用“眷族战争”的方法把对方眷族全部拔除,否则是会给眷族同伴带来很大麻烦的。
但以洛基的性格,不可能为了杀一个芙里尼,就堵上整个眷族的未来,否则以前芙里尼欺负艾丝的时候,洛基已经这么做了。
说到底,赌斗虽然爽,但逻辑上行不通,想杀蛤蟆女,就必须要暗杀。
当然也是可以在地下城杀的,但那样一来,反而会比“潜行”进夜之街暗杀还没有意思,所以这个方案我第一时间就排除了。
潜行的部分本身也没有bug,或者说,媲美芙蕾雅的魅惑就是这么bug。
洗脑、遗忘、无力化都是很容易就能做到的,原著就有她将全欧拉丽的人洗脑的描述,除了赫斯提亚等少数不吃魅惑的之外,没人扛得住。
所以这部分的剧情并没有降智行为,关于为什么不在地下城杀,我也做了补充说明。
当然,问题也不是没有,就是写得不够爽,这方面我会反省的,争取下一次搞得爽一点。
这部分剧情就不修改了,支持不改的人也更多。
再来说说魅惑这个技能。
毋庸置疑,非常强力,有部分书友甚至认为太bug,需要削弱一下,但其实大可不必。
综漫本身就要求对原著有一种尊重。
原著中已经确定的东西和设定,只有好好的遵循,才能说是一本好的综漫。
所以我不会强行削弱魅惑,毕竟江离的魅惑已经和芙蕾雅挂钩了,我削弱江离,就是在否定原著,作为一个同人写手,我不喜欢这么做。
除非我本身误解了原著设定(这段划掉)。
再者说。
魅惑这个技能真的很容易控制啊!
江离本身执着于变强的性格,就注定了他能用剑打败的对手就不使用小手段,魅惑只会在打不过的情况下用,或者用来“潜行”、套情报等。
而且不分敌我、大范围aoe这个特点,也注定不能在同伴在场的情况下使用。
说到底,这是一个辅助系的技能,我在168章也强调过了,江离追寻的是真正的强大,不会过分依靠魅惑。
当然,该用的时候是不会强行不用的,看过我前几本书的书友应该也对这一点有所了解,我的主角从来不会有“啊!这个手段太强了,我要封印!”这种煞笔想法。
除非我忘了(这段再划掉)。
好了,接下来预告下一卷的内容。
第三卷,型月学园的青之魔法使。
打算整个活,这里不剧透太多。
对了,有书友建议把角色卡的女主分开来,分成“落第女主”、“地错女主”这样,大家觉得怎么样?
其他好像没什么要说的了。
因为前几章出现了比较有争议的内容,所以今天这几章就提早放出来了,这是29号的更新。
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吧。
综漫想要写出成绩实在太难了,这本书相比上本书有进步,但应该也只是通过上本书积累了人气,路人缘很少。
考虑下一本转型。
以上,就像阳光。
斗罗之我是教皇比比东 体修之异界纷争 快穿之反派我罩你 从继承家产到世界财阀 橘猫俯卧撑,被女主播直播曝光! 被碰瓷后我走向了人生颠峰 大佬偏要吃回头草 我家仙君是个大醋缸 学习她不香么 真长生 玄幻自生命禁区开始 大唐:公主请自重,贫道不破戒! 我既天灾 穿越海贼十年,觉醒抽奖系统 穿成年代文里女配的路人姐姐 三国之战神潘凤 全地府都催我投胎 超人的赛亚人弟弟 影帝马甲有点多 网游:亿年后满级归来
血腥密室,内脏全无的尸体,疯狂的杀人游戏,神秘的死亡预言,可怕的食人魔。诡异的鲜血八卦,吓破胆的剧情,猜不到的凶手。尽在两个胖子历险的经历当中,警队之耻能否逆袭,身患绝症能撑多久?本文没有一个愚...
古人说一颗金丹吞入肚,我命由我不由天!,结成了金丹便成了陆地神仙,得享寿元八百载,可为什么我都已经‘称宗做祖’了,还辣么苦逼。如果您喜欢从苦逼的金丹老祖开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有一天,公司群里加入了一个叫做‘吃人的魔鬼’的新人,从此,我们陷入了一场恐怖的死亡游戏。它命令我和美女总裁嫂子亲吻,如果不按照它的话做,会…死人的!(作者本人公众号妙算先生,大家可以关注下)如果您喜欢魔鬼游戏,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当一个知道结局的人,莫名其妙的闯进鸡飞狗跳的四合院。当故事的主角发生改变,不再付出。女主秦淮如能重新找到自己幸福出路吗?当一大爷有了自己的儿女,还会无私奉献,助人为乐吗?当许大茂娶不了娄晓娥又会有怎样的人生。四合院的命运交支线,从1960开始改变。如果您喜欢诸天流浪从冒牌傻柱开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一朝穿越,胸前扎着厚厚的布带,身穿太监服,她乐瑶瑶摇身一变,居然成了一个小太监!天呐!来一道雷将她劈回去吧!传闻,睿王足智多谋,俊美非凡,乃是天元皇朝第一才子,年方十八,只可惜至今无...
林颜夕本以为只是在军营中待个两年就离开的,可她怎么也没想到,这身迷彩绿的魅力却是那么的不一样,穿上了也许就是一辈子!!读者群132044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