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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染挽着童落辰的胳膊,细细的高跟鞋踩在原木的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步步走近,“安澜。”
首先出声儿打招呼的是童落辰,黎染只是乖巧的站着,勾着他的胳膊,笑而不语。
“勾陈一,你竟然有闲心放假,可真是让我惊讶。”
许维宁和沈冰凌先到了,黎染并不觉得惊讶。许维宁走的这条路,注定了不像童落辰这样可以嚣张霸道,许维宁的嚣张和霸道都在骨子里,面子上向来都是滴水不漏的。
尤其约他的还是她这个前未婚妻,许维宁就更不会做这种授人把柄的事儿,即使这个会所根本就没有泄密的可能。
在童落辰的服侍下坐下,黎染就看向了面色恢复的不错的许维宁,现在离着他们上次见面也没多少时间,虽然黎家不曾告诉她到底许维宁为什么恰好去了丽江,又那么巧的受了伤,可是既然黎家心中有了底儿,她也就放心了。
“宁宁哥哥,你的伤好点了吗?上次在丽江是我招待不周了,虽然让雅言一路照顾你回来,却还是深感歉意,路上没有感染吧?”
许维宁面容不如童落辰俊俏,也没有那份妖娆,许维宁这张脸确实适合当官,一脸的端庄,面容方正如砚。
现在许维宁穿着一身儿浅灰色修身西装,真就有了那份黎染很少见的气质,让他脱离了风流公子哥儿,一下子就成了成功人士。
“没有,伤口好多了,锦衣不用道歉,是我麻烦你了呢。”
其实许维宁跟童落辰一样,两个都是冷漠的人,一向极少笑的,冷心冷面的,那份刻画进了骨子里的骄傲和高傲,比黎染还更深几分,不过是两个人的表现形式不同,许维宁是淡,童落辰是冷。
还不等着黎染再跟许维宁对答一句,刚刚一直端着温和的笑容,坐在一旁当壁画的沈冰凌开了口,声音如缓缓流过的溪水,清脆自然也叮叮咚咚的雅致。
“是啊,安澜已经好多了呢,我们还不曾谢过黎小姐呢。上次我去丽江接安澜的时候本想跟黎小姐当面道谢的,却不曾想到竟是不巧,听说黎小姐去了酒吧,倒是我们失礼了,因为顾及着安澜的伤势,就那么回来了,还望黎小姐海涵。”
黎染眨了眨眼睛,轻轻笑了笑,“安澜……”
记得当初沈冰凌是称呼许维宁‘维宁’的,可这会儿,这么平静自然的叫许维宁‘安澜’,还真是讽刺。
“宁宁哥哥,这是你们许家传媳不传女的主母镯子,我想,还是尽快还给宁宁哥哥的好,虽然在我这里这么些年了,它也不能再戴在你的妻子手腕上了,但是我也不好留下。”
黎染只莫名的看了沈冰凌两眼,却是不曾接下沈冰凌说的话,也不知道沈冰凌是矫枉过正了,还是许家对沈冰凌真的要求这么高,沈冰凌称呼许维宁“安澜”,黎染只觉得有趣儿。
现如今的社会,除了少数附庸风雅,或者有传承的世家,极少人家还分名和字了,大家一般都是直呼名字的,《礼记·曲礼》上说:“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许家在许维宁二十岁的时候为许维宁冠字“安澜”,自此许维宁成了许安澜,而“维宁”这个名除了十分亲密的亲人朋友,已经几乎没有人再称了。
这是一种尊重,《正义》中解释说:“冠字者,人年二十,有为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也就是说,当一个人成年后,这个有长辈在年幼时取的名就不再在社交场合呼来唤去了。
只是,现在的社会哪里有这么些讲究?大家叫许维宁叫了二十年,突然就变成了许安澜,麻烦也不习惯,所以那些亲密的很的,能直呼许维宁的名字的,至今也还叫他“维宁”、“维宁”,多数都没改的。要不然,黎染这么些年“宁宁哥哥”、“宁宁哥哥”的叫,不是太失礼了吗?
可偏偏能从小儿直呼许维宁的人极少,再加上童落辰这样不愿意跟许维宁那么亲密的,叫许维宁“维宁”的人就少了些……
“安澜,这镯子……”
沈冰凌不是不愤恨黎染对自己的视若无睹,明明已经被她打败,远走他乡的女人又光明正大的回来了,还坐在她面前趾高气昂的叫她的男朋友“宁宁哥哥”,她怎么可能高兴?
可偏偏这个镯子……,她已经不止一次的听有人提起过这个镯子了,只是许家一直没有给她的意思,安澜也一直不曾提起,她还以为要等到她跟安澜结婚的时候才会出现呢,却是从来不曾想过,这个镯子竟然在已经跟安澜解除了婚约的黎锦衣的手上!
“宁宁哥哥,这个镯子……,算了,随你吧,反正这也不是我能管的事儿了,我还没记到你们家的族谱上,不算数的……吧?”
黎染话音刚落,就被童落辰轻轻的捏了一把,要不是顾及着童落辰却是无聊,黎染早就挠他了,一点儿也不老实,这是能打情骂俏的地方吗?
☆、26怅然
水汪汪、十分透亮的玉镯‘叮当’一声儿,敲击在原木的桌面上,发出的声响让几人的心都紧了紧,尤其以沈冰凌为最。
沈冰凌伸向玉镯的手停在半空中,看着许安澜修长的手指捏起了被扔在桌子中央的玉镯,却没有给她的意思。
“……安澜?”
许安澜给她买最漂亮的衣服鞋子,价格昂贵的珠宝首饰,房子车子也十分大方的送给她,还有一块温温润润的羊脂玉佩,据说那是他自生下来就戴在身上的,可是这个镯子……
“这个你不能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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