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暗影狼被成功击杀之后,直播间再次沸腾了。
【卧槽!太牛逼了,竟然真的击杀了二级的暗影狼。】
【是啊,我本来还以为,他们两个最后也会被暗影狼给淘汰呢。】
【那个林萧是个狠人啊,直接锁死了暗影狼,我愿称之为最强锁技。】
【哈哈,不过最后击杀暗影狼的是我们大美女沈瑶,估计林萧都要气死了。】
【这考核应该结束了吧?真是太精彩了!】
【值了,不枉我熬了三天通宵观看!】
【楼上牛逼!不过还是要提醒你一下,小心猝死!】
…………
对于暗影狼被击杀,周卫等人也非常的震惊,虽然这是他设置的考验,可是他的目的是想锻炼一下这些学生,可没想过他们真的能击杀暗影狼啊。
那可是二级的暗影系灵兽啊!
这些家伙还真是给了自己一个惊喜。
暗影狼被击杀之后,林萧还是终于放开了暗影狼。
躺在地上,大口的喘着粗气。
他现在浑身上下是没有一块不疼的。
沈瑶比林萧就强太多了,至少看起来没有林萧这么狼狈。
也不知道是不是和林萧共同作战的关系,沈瑶现在并没有对林萧有任何的防备。
她走到林萧的身边,对着林萧伸出了手。
林萧也没有多想,将自己的手递了过去。
沈瑶一用力,就将林萧从地上拉了起来。
“不好意思,最后被我抢了人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在战斗中,很多事情不是我能控制的。”
林萧无语,这沈瑶就是故意的,这是赤裸裸的扎自己的心啊!
“我明白,那时候哪里还管得了是谁拿的人头啊!”
“你能看开就好,那不好意思了,这次的考核第一是我的了!”
沈瑶笑得非常灿烂,而林萧也笑了起来。
“那可未必!”
林萧说话的时候,直接抬起手对着沈瑶的脖子给了她一手刀。
他的力度控制的很好,能保证不让沈瑶真的受伤,又能让她昏迷过去。
沈瑶没想到,都这个时候了,林萧竟然对她出手了。
在昏迷前她的最后一个念头就是。
卧槽,你个小垃圾,玩不起,搞偷袭,你没有实力。
洪荒:封仙 重生年代:神医娇妻有空间 大明:刚要造反,被封一字并肩王 魔帝在上:盛宠腹黑二小姐 狂婿无敌 盛世贵女之王牌相师 古医圣手 爷奶恶毒,分家后我全家暴富 神豪:开局返利布加迪威龙 厉总情难自禁沈知初厉景深 我天,仙帝重生到地球了! 天命狂医 开局女魔头负了我 开局:天庭让我体验仙神的毒打 我不是混子 氪金养老后前男友在我怀里哭唧唧 永恒国度之灵眼 夸那林的奇妙秘典 人在战国,有人要杀我 长生霸婿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拥有仙品武魂奇茸通天菊的月关为何会沦为打架没赢过,挨打没输过的存在?他又为何对教皇比比东恭敬有加,从始至终没有过丝毫背叛之心?一个不怀好意的系统,一个看似冷酷实则逗比的宿主,两者的到来,又会对斗罗大陆带来怎样的改变?原著为骨,幻想为翼,如有雷同,那肯定不是抄袭,而是借鉴。如有不同,大家也别上纲上线,毕竟是一部同人,想看原著的,出门左转。第一世,我叫月关,来到这个世界,结果被那个女人吃的死死的。第二世,我叫什么…PS小说交流群,对这部小说有什么建议的,可以进群聊334752573如果您喜欢从斗罗拯救比比东开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偶然寻回了前世地球人记忆的剑宗小道童准备发车开飚了!可惜这个世界太残酷,身在剑宗结果剑法天负,最终只能入了旁门修炼。天裂剑宗以剑法称雄,旁门自然不得真传。...
我是勇者,来自于异世界。女神把我召唤到这个世界里来,目的是为了让我打倒危害世界的魔王,让世界恢复和平。我很清楚,这是一件重责大任,既然都已经被召唤,而且成为了勇者,那么,就算对手是无比强大如果您喜欢魔王不必被打倒,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一觉醒来,世界变成了颜色,残破的出租屋和世界,山海经的种种妖魔一一现身。现实的商业街,实体是毕方巢穴。长江浮岛,实体是大江蛟龙。学校操场,实体是山海经神明尸首。出世则天下大乱的滑褢!啼哭如音波,大如轰炸机的人面鸮。高入云丛,一脚踢爆山峰的万里龙伯巨人。除了山海经怪物,还有一些与之关联的克苏鲁这里有克苏鲁对战长江蛟龙,有世界树和建木交融,当碰撞到了极限,被折叠的现实只能露出全貌。种种大恐怖浮出水面,好在自己可以为技能,神通加点,开局领先众人一步!这下,是做超人还是祖国人,自己选!韩景略一杆赤壁枪,腰引长弓,两刀傍身,且随我,杀穿山海!如果您喜欢神话复苏我在山海经斩神!,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身为杀手的我,在一场任务中,敌人没杀到,倒是自己先死了。如果您喜欢吻过千年的你,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扶弟魔苟琪一朝穿成古代小女娃,谁承想这小女娃的父亲也是个扶弟魔。祖母为了让三叔的儿子读书居然想让父亲将她这个小娃许配给傻子,这怎么可能!分家!必须分家!可分家过后日子艰难,不过没关系,她有一双自带解析功能的眼睛!只要所见之物,眼睛都能通过不同颜色的雾气来提醒苟琪,并且准确解析出物体的功效。不管是水果还是药材,是疾病还是伤痛,甚至的毒物,她的眼睛都能准确的解析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靠着这双眼睛,她卖药材,做吃食,甚至还能看病救人发家致富那可是指日可待了!如果您喜欢发家致富从三岁半开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