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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大戏(第1页)

李常撇撇嘴道:“你就胡说吧,这孩子文采风流,根本就不是上阵打仗的料,你非要把他弄上战场,万一出了事情,我看你如何向苏明允如何交代!”

云峥笑道:“人家身上的防御比我身上的还周全,我只有一件细鳞甲上衣,人家可是全套的,这孩子总说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所以你就不必去操心他的安危了。”

李常呵呵一笑,也就离开了军帐,郭如海的皮被扒走了,但是他的血肉却完整的留了下来,正好制作成蜡人,作为自己武勋的见证,这样做,也能稍微遮掩一下云侯的暴戾,身为下属,总要为自己的上官多考虑一点的。

苏轼自然不会单枪匹马的去荒原,他带了足足六百多名少年军骑兵,再加上前面跟着王皮匠他们去荒原的三百四百骑兵正好一千骑。

连续不断的作战,让雁门关外的这片荒原上倒满了人的尸体,以及战马的骸骨,腐烂的尸体自然就会引来荒原上的苍狼,这些狼和草原上的狼群不同,它们永远都是孤独的存在,如果你在荒原上看到一条浑身乌漆吗黑的瘦狼从地平线上跑过,那么你一定要小心了,因为那头狼已经把你定为它的饭食了,它会紧紧地跟着你,直到你死去,当然,如果你不愿意死,它会很乐意在某一个你不注意的时候杀死你,最终你还是它的食物,它们的耐心无比的强韧。

如果它们找不到新鲜可口的食物,就只能吃腐烂的尸体了。这里的狼,是苏轼见过最不喜欢吃腐肉的狼了,也是他见过最阴险的狼。

看到了狼,他就会想到对面的辽人,这些人尊奉狼为自己的祖先,所以他们视战争如同劳作,只是这些年,这头狼已经被四海的血肉养的肥胖不堪,行动迟缓,已经不能快速敏捷的去捕捉猎物了。靠着往日杀死的吃不完的猎物腐烂的尸体。依旧保持着蓬勃的活力。

这时候,应该给这头狼供应更加肥美的肉食,供应更加香醇的美酒,让美食来堕落他们的身体。用美酒来麻醉他们的神经。直到这头狼全身上下都变得不堪了。一个老人拿着锄头就能轻易地将这头狼置于死地,狼皮可以用来制作褥子,狼肉可以用来吃饱肚子。到了那时候,有什么仇都报了,没有必要现在就引起这头狼的警觉,让他重新变得彪悍无比。

苏轼认为皇帝如今正在干的事情就是在让这头狼重新变得彪悍。

夫不争,故无敌于天下!坐看他高楼起,坐看他高楼塌掉,这才应该是大宋国该做的事情。

先生不同意这样的看法啊,他说这是标准的狗一样的儒家教义,还给安上了一个犬儒的名号,苏轼自认自己不是狗,可是在先生的面前自己好像总是长不大。

他的一句话就让自己无言以对,辽国在衰弱,同样的大宋也在衰弱,这样下去的结果就是从两只老虎打架,变成了两只狗在互相撕咬,两个国家的现状没有任何改变。

就连苏轼自己也不得不承认,似乎,可能,也许,大宋的衰败速度可能比辽国还要快!

一声鹰呖将苏轼从沉思中唤醒,勃勃不满的看着苏轼,他对这个胖子没有一点好感,整天都是懒洋洋的,他似乎除了吃饭之外,就会躺在一张躺椅上喝茶,还总是需要别人来伺候。似乎动一下就会要了他的命。

这样的家伙如果在自己的部族里,爷爷早就会拿着大棒子敲得他满院子乱窜了,哪里轮得到他躺在躺椅上优哉游哉,爷爷说过,懒人就不该活在世上。

老虎,包子,小离他们都非常的勤快,天不亮就会起来练武,刷马射箭,早饭之后就会带着队伍去荒原上找辽人斥候的麻烦。直到天色变暗的时候才会回来,勃勃这些天过的也是这样的日子,所以他非常的骄傲,自己不是一个懒蛋。

苏轼瞅瞅勃勃,知道这家伙对自己非常的不满意,但是自己一个玩脑子的贵人,和一个玩体力的蛮人实在是没有什么好说的。

这种嗜血的家伙本就不该和自己有什么交集的。

“喂,勃勃,你到现在总共砍死了多少个辽人?替你的爷爷复仇了没有啊?”

“十七个,辽人还欠我一百九十一条人命!”勃勃冷漠的回答道。

“不错啊,已经干掉这么多的辽人了,真是了不起,这些人都是你在神武城杀的?”

隐婚100分:重生学霸女神  花开荼靡  请受小婿一拜  逍遥小村医  快穿:老公,别跑  撩人不成反被X/就是要撩你  小道士笔记  所有深爱,都是秘密  逆世魔武  女神的贴身保镖  乡村小郎中  第一政要夫人  快穿之我才是女主  重生之锦绣良婚  最强宠婚,孕妻休想逃  重生之庶女策锦绣  毒妃在上,邪王在下  我和美艳女上司  爱你流年已过  最强厨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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