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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庄墨是要到处给他找项目,光京宇一家出他的书根本出不过来,任明卿现在完全是产能过剩。
“多吃一点。”庄墨忍不住给他碗里加了一只鸡腿。
这种手速意味着他现在正处于作家的巅峰期,比他年纪轻的没他有经验,比他年纪大的体力已经跟不上了。写作别看就是坐在那里打字,其实非常费体力,任明卿工作日的饭量是平时的三倍,平时就比他能吃,写完一天,能吃光半个电饭锅。
所以庄墨对这次比稿还是很有信心的。别的不说,谭思30岁,任明卿25岁,作家之间哪有5年可以差。谭思要走下坡路了,任明卿却还是早上八九点的太阳呢。
第66章
任明卿歇手之后也不到处乱逛,直接把显示器一关,坐到桌子边吃饭,谭思再次目瞪口呆。
谭思觉得任明卿就是个码字机,一点儿也不像个作者。哪个作者不摸鱼?哪个作者写完不自我陶醉?哪个作者没有个社交网站展示自己,一天刷十遍八遍的数据评论?
“你一直是这样的吗?”谭思忍不住问他。
“怎样?”
谭思使了个眼色:“我看你连他的话都听不见。”
他自己就不一样了,有时候写着写着要去刷微博。
“我有听到他叫我,但是我正写到一半,不想被打断。”
“你牛逼,我在旁边听着都烦。”谭思瞪了一眼庄墨。
任明卿意识到谭思在跟他谈写作,有点受宠若惊,不好意思地摸了下鼻尖:“是吗?我没注意。”
“你开了结界吗?”
任明卿认真地想了想:“可能因为写作的时候,需要统筹安排的事情太多了吧。人物性格,行为逻辑,对白语言,遣词造句,矛盾冲突,抑扬顿挫,大剧情,小细节……而且这些都是并行的,不是做完一项再去做另一项,而是无论何时都得兼顾,所以只能将全部思维放在故事当中了。”他用力敲了敲脑袋,似乎对它不是特别满意,“这样一来,现实生活中的事情就无法顾及,就像电脑为一个程序贡献了太多cpu,运行其他程序就很慢,不灵光。刚才那个电话,我听见了,但我动不了,因为我还在推敲用哪个形容词;后来大概大脑放弃了对我的指挥,听觉就自动屏蔽了吧。”
谭思也是创作者,很能明白这种忘我状态,可是任明卿的注意力能够集中这么长时间,还能收放自如,还是让他对其有很大的忌惮。也许他真能一个人写完30万全稿也说不准。
庄墨全程在一旁笑得端庄雍容,那眼神好像在说:看看,我的太太,看看。
两只码字狗吃完饭以后休息了一个小时。谭思趁机打了会儿两局游戏,任明卿在床上睡了个午觉。等下午重新上工的时候,谭思困得不行,不得已灌了一杯咖啡,但是精神状态依旧不如早上。
反观任明卿,码字已经变成他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他很享受这个过程,一旦把手放在键盘上,就能迅速进入状态。
谭思咬咬牙,靠着一股不服输的干劲,总算忍下了三心二意想要摸鱼的冲动,耐着性子陪任明卿坐下来码字。
开什么玩笑!他来给后生小辈下马威,结果被将一军!他才不服气呢!
其实关于这次需要创作的故事,谭思头脑里有一些灵感喷涌的片段,趁此机会尽数写到稿纸上。一旦进入故事当中,他渐渐被吸引住了全部注意力,同样进入了“魇住了”的状态。小说创作最为突出的一点就是沉浸,也就是任明卿中午说的“无暇他顾”,作者一旦沉浸入想象的时空,就等同于穿越了,很难分神顾及现实。
等谭思收手,天已经黑了。他回头,庄墨系着围裙,好整以暇地望着他,而刚刚下楼的李让看他的眼神简直像是活见鬼。
这可以说是谭思登上榜首以来状态最好的一次。
——
谭思匆匆浏览了一遍,得意洋洋地发给了李让,命令道:“一会儿你看看。”
他又大喇喇地把手搭在任明卿的肩膀上:“咱们哥俩也交换一下文本呗,互相学习进步。”
任明卿早他收工。谭思埋头苦写的时候,他拿着鼠标,不停地在改稿。下午写了7000多字,总共完成了两篇人物小传,但是他写的时候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味儿,在返修。这个工作至今没做完。
庄墨忙道:“你愿意给他看,那是你的事,度他山的稿子你却不能碰。”都是商稿,怎么好看来看去。
任明卿转过头盯着庄墨:“公平起见,都给你看,要你来评审,怎么样?”
谭思求之不得:“好啊好啊!”他才不在乎什么商稿不商稿。
两个作者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一合计,统统眼巴巴地望着庄墨。
庄墨经历着新老作者修罗场,忍不住冷汗直冒:“呃……”
新老作者统统板起了脸。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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