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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虑再三,李斯特决定冒险穿越火线。
和穿越光阴市的主城区比较起来,穿越火线虽然有很大的可能会被交战的任意一方当做敌人秒杀掉,但也有一定的概率因为自身的弱小而被忽略。但是,城市中心数以百万计的丧尸,却绝对不会嫌来的肉少。
李斯特把预案摆在李杰的面前,李杰想也没想就同意了。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反正不管怎么选都是赌博和冒险,那又何必为这个事情多费脑筋呢?
但是,当李斯特开始进行新预案的准备工作的时候,李杰有些忧郁的看着远方,说:“当我逃出朝阳区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我还能离她如此之近。更没有想到,现在,我离我的家如此之近,可我却永远也回不了家。”
李斯特愣了一下,确认李杰不是又在耍什么宝装什么艺,而是真的触景生情之后,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我不想安慰你,因为有的人,注定是要流浪的。其实家是什么呢?也许,当你的身体在四处流浪的时候,你的心里是有家的。可当你的身体沉沦的时候,你的心却一直在流浪,比如,过去那些纸醉金迷的岁月。其实,哪里有爱,哪里能让你的心安定下来,哪里就有家,你是学心理学的,这一点,你一定比别人更能明白。”
李杰的笑容变得有些萧索,有些落寞,从灾难爆发到现在,他一直努力而坚强的活着,他遇到过那么多的磨难,可他活下来了,他身边的所爱和挚友一个个的死去,可他活下来了,他不但活着,而且在别人眼里,他永远都那么漫不经心甚至没心没肺,可一种深处的,痛彻的孤独,却一直在他内心深处啃噬着他。他告诉周围的同伴,他是多变的双子座,他们永远都猜不到他正在想什么,那只是因为,他不愿让任何人看到他哭泣的内心罢了。
现在,也同样如此。李杰听了李斯特的话,嘴角的笑意终于又变成了一句歌词,其实他唱歌的功底是不错的,毕竟,曾经也是夜店之王,不是麦霸,哪敢领受如此的称谓?
“……想留不能留才最寂寞,没说完温柔只剩离歌,心碎前一秒,用力的相拥着沉默,用心跳送你辛酸离歌,看不见永久听见离歌……”
这本来只是一首很俗的歌,最适合曾经的他,在都市的霓虹中,伴随着几个浓妆艳抹的女孩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嘶喊,在那些声色犬马的聚散中,佯装着歌词里的痛彻心扉。然而在此时此刻,这样一首歌被他唱出来,却无关爱情,无关风月,在同样的声嘶力竭中,他的同伴们看到的,是那个回不去也留不下的家。
之后呢?默默的收拾起所能收拾的一切,继续去流浪。流浪,或者死。
“好哀伤啊。”曾经的少女组合的主唱杨婉婷远远的看着李杰在月色中的剪影,悠长的叹了一口气,说:“我从来都不知道,这么一首烂俗的歌,会被人唱得那么的痛彻心扉。原来我的老师曾经告诉过我,一首歌本身没有好坏,全在于唱歌的那个人是怎么演绎。用心的人,能让一首最烂俗的歌打动很多人,蹩脚的歌手,就像我原来那样,再好的歌,也只能变成消费。我一直觉得我们的指挥官是个流俗的人,没想到,他的内心那么的哀伤。”
站在杨婉婷身边的李瑞克也远远的看着那个正在唱歌的身影,听了她的话,微微一笑,说:“我以前也跟他相处过,就我的感受,他本人最愿意做的,就是一个大路的,流俗的路人甲乙丙丁。当然,这可以理解为一种低调的奢华。但是如果你认为他真的就是那么哀伤,你恐怕就错了。”
李瑞克的话才说完,就在大家都受到李杰歌声的感染,每个人的内心都哀伤得流血的时候,李杰突然大喊了一声,叫了起来:“什么!老鬼!你确定要把这几辆步战车和装甲车都扔掉?靠,不带你这么败家的好不好?这可是我们现在最值钱的家当啊!”
“呵呵,吓死我了。”海凌珈听到这种好像被打劫了的地主老财一般的嚎叫,终于松了口气,对她旁边的鲁斯说:“这货终于恢复正常了,刚才我还以为他被鬼上身了呢。对了,鲁斯,我说鬼上身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鲁斯淡淡一笑,很是忠厚的说:“其实,不管他怎么表现,他的内心都始终如一的对这个世界充满了眷念。一个敢于活下去的人,才是一个真正的勇士。我很庆幸,自从这场灾难爆发到现在,我一直跟随在他的身边。”
海凌珈在心里笑了笑,她承认鲁斯的话没错,不过她还是撇了撇嘴,说:“也许是这样,不过这货一旦装艺,就总让我浑身都起鸡皮疙瘩。”
好,不止一个人在心里说,这货要这样嚎叫才算正常,他就不该,也不能装艺,那不是他的菜。
李杰嚎叫的原因,是在李斯特的计划里,当他们穿越火线的时候,刚刚费了大力气缴获的步战车、装甲车包括军卡全部都要放弃。只能用他们一路颠簸过来,防护力等于零的各种改装越野、货车以及大巴。
李斯特都不想去跟李杰解释为什么要这么做,海凌珈觉得李杰的智商不至于想不明白,但她还是告诫李杰说:“别嚎了。参谋长这么做是很有道理的,你这几辆步战车防护性能再好,能挡得住坦克的穿甲弹吗?不能,那么它们和现在这些破烂车又有什么区别?”
穿越火线,要想不挨打,你最起码不能像一支军队,所以你的装备越破烂,其实你也就越安全。
不但那些装备要放弃,而且,按照李斯特的要求,队伍里的女人和孩子还尽可能的坐在外露的地方,比如卡车的货箱,大巴车靠窗的位置。
李杰最心痛的是,他以为捡到了宝,连“章光101”都丢了,现在那些宝只能丢弃,他却连个座驾都没有,被李斯特安排到一辆货车的货箱上面,和几个小孩混在一起。包括他最讨厌的,最饶舌的古德里安。这他妈的还李司令呢,整个成了孩子王了。
当李杰率领着这支破破烂烂的队伍大摇大摆的进入到雨山区主要的交通大道的时候,他们并没有遭到任何一方的阻击。在那里,他们可以清楚的听到远处依然激烈的枪炮声,甚至可以看到远处的天空飞过的武装直升机在交战。战斗似乎正打得如火如荼,只是战场的重心已经从雨山区的街区南移到了远郊。这样一来,雨山区南向的道路似乎是洞开的,李斯特的令旗一挥,他们也没有隐瞒自己的走向,沿着城市主干道往南方驶去。
南方是传统意义上的联合军的地盘,这样做会不会导致净土教一个不顺眼,打几发炮弹过来呢?这完全有可能,但是,往北走,联合军一样有可能向他们开炮。只能摆出一副往哪走其实无所谓,我们只是到处流浪的样子。
他们离战场如此之近,每走一步,每个人的心跳都会加快一起,他们的手心里,也全都捏满了汗。李杰一直觉得自己是个赌徒,可是跟李斯特比起来,他觉得自己的道行还是差了,毕竟人家是老妖啊,童虎那样的老妖。
但最终,他们似乎就这么平安无事的穿越了火线。当然,并不是真正的从火线的正中穿过,而是擦边而过,但没有人搭理他们。渐渐的,主战场变成了他们的侧面,而且渐渐的远了。他们是从上午出发的,到了中午,他们行驶了大约30公里,到了雨山区南部的一个小镇。然而,就在他们以为靠着一出空城计已经脱离战场,可以加速跑路的时候,却偏偏被截住了。
一支轻装部队,人数大约有一个连,重武器只有步战车,但人员则明显都是精锐。当李杰的队伍开进小镇之后,才发现对方早已拉开了口袋,就等着他们钻进去。李杰不是没有机会反抗,但是一发现对方是联合军的正规部队以后,李杰就决定要赌一把,赌对方的作战任务不是他们,因为硬拼的话,他们全军覆没的概率几乎百分之百。
“我们只是幸存者队伍,我是这支幸存者部队的指挥官。”李杰并没有命令部队放下武器,而是保持对持状态,自己走了出去,把自己的胸口置于一片黑洞洞的枪口面前。“如果你们还是为了幸存者而战的联合军,就不应该把枪口对着我们这些好不容易活到现在的人。你们应该去消灭丧尸,剿灭罪恶的净土教,而不是和我们进行一场毫无意义的战斗,更没有必要在这样的战斗中造成人员伤亡。”
“很能说会道嘛。”对面走出来的是一个军官,脸上抹着迷彩油,领子上的军衔是少校,“你就不怕被打成筛子?”
“如果不怕,我就不走出来了。”李杰强自镇定的说:“但是我必须对我的队伍负责。”
“好,我给你5分钟,如果你能打动我,我就放过你们。”少校看了看表,说:“现在开始。”
不得不说,李杰很讨厌对方这种高高在上的姿态,这和净土教那些神棍其实也有些异曲同工。但是形势逼人,当你不够强大以前,你只能选择对这种令人讨厌的姿态视而不见。
“我们只是一支幸存者队伍,曾经被净土教的神棍抓去当奴隶,几千人中,就只有我们这些人活着杀了出来。”
如果对方就是净土教的人呢?比如说他们是穿着联合军制服打穿插的神棍军?服装嘛,上哪都可以找,保安团的服装和对方也差不多。如果那样的话,李杰承认,他们就死定了。
“我们逃到苍狗市,找到那里的武装部,得到了武器和服装,现在准备找一个安全的地方活下去。仅此而已,这场灾难已经让我们失去了家园,失去了亲人,失去了朋友,失去了一切,我们不想去军方的幸存者基地,只是想保存我们仅剩的自由。”
“没有那么多自由。”少校淡淡的一笑,说:“非常时期,一切都属于国家,包括你们的生命。现在我就征用你这支部队,你必须配合我部作战,我们的目标是盘踞在雨山区鹈鹕乡的邪教武装,也就是你说的净土教。我们的主力部队正在和他们进行了激烈的交战,已经将他们的外围据点扫清。现在,主力部队分出一半的兵力在消灭丧尸,我部的任务,就是营救被邪教武装抓捕的幸存者。我现在将你纳入我的战斗序列,如果你说的都是真话,我想你不会拒绝和这支邪教武装战斗。”
“我们愿意战斗。”李杰在心里给对方竖了一根中指,什么叫不拒绝?我拒绝有用吗?当然,他不能这么说,而只能表现出很乐意的样子,说:“但是战斗结束之后,我们依然要走自己的路。”
“能活下来再说。”少校说完,抬了抬手,让他的特战部队解除对持,然后给李杰布置了任务。
李杰觉得自己的人生又一次得到了丰富的经历,原先是被人抓去当奴隶,现在又被抓了壮丁。
不过少校说话虽然很冲,但对他们并非敌视,从他布置给李杰的任务来看,李杰的保安团所要做的,就是守住一处高地,防止净土教的武装从哪里逃逸,并在必要时进行火力支援。而照少校所说,如果他们前面的战斗没有出现大的意外的话,能逃到这里来的人也不会很多。这时,少校在这里留下了6个士兵,负责3门87式迫击炮,布置在李杰保安团负责守卫的高地上。带队的是个四级军士长,标准的骨干老兵。李杰不知道该不该把这几个人看做是监军,不过,那个老兵似乎比少校好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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