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所以道奇逊才从不提及自己的父母与亲族。对他来说,自己唯一的亲人就是姐姐。
作为人类董事的孙子、副部长与精灵董事的儿子,他在血脉出身上可以说是幸福岛上最为高贵的了。
然而,道奇逊一年都未必能见到母亲几次,在进入天恩大学之前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叫什么、长什么样。尽管他的脾气确实很好,哪怕被女儿不敬、被下属开玩笑,也都是温吞的乐呵呵的笑着……可他对自己的父母时,却反而没有他在下属面前的那种温和的态度、反而态度极为锋利。
这里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爱丽丝。
从这里,翠雀终于查到了鞘的情报——
鞘就是天恩大学毕业的,他同时也是库尼埃利所信赖的学生。正是库尼埃利给他介绍了工作,让他去给自己的女儿当家庭教师与保镖,他才有机会将爱丽丝拐跑。
是的,鞘之所以有机会能照顾比自己小十二岁的爱丽丝、那都是因为爱丽丝亲生父亲的信任与指定。谁能否决一位精灵董事、她亲生父亲的提议呢?
那么,尚未大学毕业、也未曾展示自己才能的鞘,又为何能得到一位精灵董事的青睐?
而顺着当年天恩大学的学生名册继续查下去,翠雀终于查到了鞘的出身:
她突然那意识到,虽然刚才路上那个男人看起来好像只有十岁、但鞘现在已经有六十岁了。
对准鞘的真实年龄,翠雀倒着往回查……
终于从尚未删除干净的、某篇小报的新闻报道中,看到了他儿时的照片。
“原来是他……”
翠雀喃喃道。
——在五十年前的“彼得·潘”事件中,彼得·潘残忍杀害了自己所带领的“永无岛军团”中,那些随时间变化而逐渐长大,变得理性聪明、变得被道德所约束而不再被他蒙骗的半大孩子们。
当他被逮捕的时候,他已经杀死了十六个孩子。只是因为他们不愿意顺从自己去作恶。
而“鞘”就是那第十七个。
就是他找到机会悄悄举报了“彼得·潘”。
不幸的是,执行部一如既往的行动迟缓、准时下班、从不加班——当时因为还没有“第一共识”、因此执行部不需要从监狱中调取人手。而那个时候的幸福岛,一周是有两天假期的。
而因为接到举报的那天是周五下午,所以他们迟到了整整三天。
与他一同举报、为鞘作证的两个孩子“迈克尔”和“约翰”已经作为告密者而被查出来、并被迫害杀死……但他们并没有出卖鞘、而是选择通过默契的配合,互相指认、保全了鞘。
因此,只有鞘从彼得·潘的谋杀中勉强幸存了下来。
从那篇报道中,翠雀找到了那个留着凌乱的黑色短发、看上去怯懦而又恐惧,几乎要哭出来了的半大男孩。
他的名字叫“温迪”。但没有人称呼他的名字。
人们将其称之为“永无岛的告密者”、“唯一幸存的告密者”——这是来自首发报道对他姓名的遮掩与保护。
而其他报社的后续报道则放出了他的照片与名字,但因为方便人们依然称呼他为“永无岛的告密者”,后来则直接将其简化为“告密者”。
而这成为了他的第一个代号。
当时已经有十三岁的他,第一天上学的时候。
所有的同学们都这样称呼他,这样的称呼伴随着他直到大学毕业。
——他们称呼他为“告密者”。
修仙:从模拟炼丹开始 重生之邻家双子初长成 大明:我在锦衣卫上班 全球神祇:我有时空之心 我要架空幕府 仙尊六界第一美 极品女上司 团宠福气包她有乌鸦嘴 农门大佬带着空间去种田 模拟器:我在西游模拟人生 从港综街头霸王开始 第九号便利店 钻戒! 永恒之门 重生七零之救赎 仙子也混娱乐圈 不让败家老婆拍戏,她竟成了巨星 身怀医疗系统的我真的不会治病 荒原生存:我知道正确选项 诡异世界:开局获得养诡日记
一个修仙菜鸟在仙界的奋斗史 一个未经历天劫的普通人飞升了仙界。他的成长让仙界各大势力为之侧目,恐慌不安,他收恐怖而又强大的仙兽为宠物,面对着种种阴谋诡...
这是一个男人拿着一柄女子佩剑行走天下的故事如果您喜欢三尺红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抢救大明朝朱慈烺此贼比汉奸还奸,比鞑子还凶,比额李自成还能蛊惑人心!闯王李自成立马九宫山,遥望东南,感慨万千。慈烺此子忤逆不孝,奸诈凶残,简直是曹操再世,司马复生,让他当了皇帝,全天下的...
没看过爱五的孟浪穿越到了爱情公寓和一人之下的融合世界。那天,损友诸葛青端着酒杯找到他。老孟,我有个美若天仙的表妹,介绍给你呗?好啊!于是,一年后,龙虎山罗天大醮。一名元气满满的短发美少女朝着眼前慈眉善目的老者盈盈下拜。武侯派诸葛大力,拜见老天师!如果您喜欢武侯派诸葛大力拜见老天师,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五年前,龙承蔚每天晚上只有收到古莫宁的一句quot晚安quot才能安然入睡。就在两人领结婚证的前一天,她为了成全他和杜菲菲的指腹为婚,毅然而然离开了他。五年后,她偶然间撞见了他和杜菲菲的订婚宴,看着他细心守护怀孕的杜菲菲,她模糊了双眼。她想,余生能让她坚持活着的理由只有两个,一个是养大她4岁的女儿蒲公英,还有一个是找到杀害母亲的凶手为母报仇。如果您喜欢爱你如初,疼你入骨,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死于瘟疫,生于瘟疫,一生与瘟疫为伴。原本,以为凭借后世记忆,赚取功德,想要摆脱封神大劫,并不是什么难事,却发现功德对于其他人来说是无上至宝,可对于他来说,却是剧毒之物,碰之非死即伤。既如此,只能在洪荒上传播瘟疫。我有一瘟,可绝凡。我有一瘟,可杀仙。我有一瘟,可诛圣。如果您喜欢洪荒之瘟疫漫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